深圳將對集中採購藥品 實施全品種全批次抽檢

2018年1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試點方案》,將北京、廣州、深圳等11個城市納入試點。記者昨日從深圳市市場監管局獲悉,為保障試點政策落地,該局主要採取“3+5+3”措施,同時印發《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落實國家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試點工作藥品質量相關配套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配套措施》),確保試點工作穩步推進。

《配套措施》要求,針對企業主體責任、藥品全生命週期、違規違法行為查處等3個方面落實試點工作責任;重點著力在中選藥品的質量、不良反應監測、廣告、價格、知識產權促進與保護5個領域全力保障中標藥品質量和權益;對中標品種、配送企業、使用單位採取3個全覆蓋措施,對所有中標品種進行抽樣,由專門的藥品檢驗機構進行全面的質量檢驗;對10家配送企業在年度日常監管任務的基礎上,再增加一次現場監督檢查;對66家公立醫院在使用中標品種的過程中儲存和不良反應監測報告執行情況開展專項檢查。

與此同時,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針對中選藥品在生產、流通、使用等環節過程中,可能因品控、運輸、儲存等方面管理不善而出現藥品質量問題制定相關的應急處置預案。

據悉,下一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嚴格按照《配套措施》要求,持續對中選藥品、中選配送企業、採購的醫療機構實施緊盯式全方位監管,一是對中選藥品實施全品種全批次抽檢及不良反應報告情況進行監測;二是對中選藥品明碼標價執行情況實施重點檢查;三是加強對中選藥品的知識產權保護及促進力度;四是持續對中選藥品廣告發布行為進行監控。

記者|鍾怡舒

通訊員|呂曉旭

來源|晶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