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签署《授权委托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4月9日,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大讯飞”或“公司”)董事长、总裁刘庆峰先生与股东聂小林先生、胡国平先生、杨军先生签署了《授权委托协议》,聂小林先生、胡国平先生、杨军先生将各自所持科大讯飞股票的提案权、表决权及提名权等权利委托给刘庆峰先生行使。现就该事项公告如下:

甲方(委托人):聂小林、胡国平、杨军

乙方:刘庆峰

1、甲方自愿不可撤销地、不受限制地及无偿地将所持有全部科大讯飞股票的提案权、投票权及提名权委托给乙方行使,乙方可凭其意愿代表甲方向科大讯飞股东大会提出议案,代表甲方向科大讯飞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并在科大讯飞的股东大会上,就股东大会所议事项和所决议事项,代表甲方决策并行使投票权。乙方亦同意接受上述委托。

2、本协议有效期间,未经乙方同意,对于已委托给乙方行使的股东权利,甲方不再自行行使,否则行为无效。

3、本协议有效期间,乙方不得实施损害甲方利益行为,否则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4、本协议有效期间,若甲方持有科大讯飞股票发生变动,则乙方受托行使的股东权利自动及于甲方持有的变动后全部科大讯飞股票。

5、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甲方不再持有科大讯飞股票之日终止。

二、其他说明

1、本次签署《授权委托协议》后,科大讯飞实际控制人仍为刘庆峰先生和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本次签署《授权委托协议》前,刘庆峰先生合计拥有实际支配表决权的股份300,754,259股,占科大讯飞总股本比例14.37%;科大讯飞实际控制人合计拥有实际支配表决权的股份384,252,096股,占科大讯飞总股本比例18.36%。本次签署《授权委托协议》后,刘庆峰先生合计拥有实际支配表决权的股份317,878,189股,占科大讯飞总股本比例15.19%;科大讯飞实际控制人合计拥有实际支配表决权的股份401,376,026股,占科大讯飞总股本比例19.17%。

3、本次签署《授权委托协议》后,刘庆峰先生对科大讯飞的控制权将进一步增强,有利于科大讯飞的长期稳定发展。上述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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