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心里话,我希望分手以后,“前妻”的生活更幸福!

昨天傍晚,我去菜地摘了一点菜,附近的阿姨告诉我说,我“前妻”(不能算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因为相处七年,她一直不同意正式办理结婚证)的男人前天来我的菜地摘萝卜。她对那个年男人说:“不要乱摘别人的东西!”那个男人就没有摘,然后就离开了。我说,以后那个男人来我的菜地摘菜,您不要讲他了,就当成没看见,因为我的菜自己吃不完。我就是喜欢业余时间种菜,但是自己种的菜哪里吃得完呢?

事实上,前妻也经常来我的菜地摘菜,而且我把这种事情当成很正常。分手大半年了,她还经常来我的菜地摘菜,至少说明我对她还有“使用价值”啦。

前妻是主动抛弃我的。既然是她主动抛弃我,至少说明两个问题:一个是我没能让她满意,我不是她心目中最理想的人、最爱的人,所以她离开了我。如果是这种情况,说明我配不上她,说明她对我的抛弃是因为我的能力不足造成的,所有我不能怪她;第一种情况是,可能她对我的抛弃是她的一种“错误”。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她离开我以后可能会后悔。既然她离开我是一种错误,那么她会承受因为自己的错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那么这种损失是她,而不是我。所以,不管是哪一种情况,我觉得对于抛弃我的前妻都不值得去嫉恨她,而应该为她祝福。应该希望她离开我以后生活得更好。如果是条件允许的话,甚至还应该适当地对她进行帮助和照顾。

事实上,我们分手以后,我给了她女儿(她和她前夫的女儿)读大学6万元,后来有一次,我叫她帮忙用她的验钞机帮我数一下1万多元的钞票,她就直接兜在了自己的钱包里。前几天,她在路上碰见我,叫我用车送她去一个地方办事,结果她说想买一台一万元左右的三轮车。我又给了她5千元。当然是她主动要的,而不是我主动给她的。

不管怎么样,我都希望她离开我的日子里,生活得更好!毕竟,这一辈子我们曾经过了七年“同床共枕”的生活。下辈子,无论我俩喜欢还是不喜欢,愿意还是不愿意,都不会再相遇!

说心里话,我希望分手以后,“前妻”的生活更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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