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熊259580970
首先,房產繼承的方式主要有3種,繼承權公證、訴訟繼承、不動產登記中心變更登記。
其次,要確定繼承人之間是否意見一致,如若繼承人之間沒有糾紛,可以選擇通過公證處的繼承權公證,拿到繼承權公證書到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過戶,或直接到不動產中心辦理繼承過戶手續。如果如您所述,老人有合法有效的公證遺囑,即便不在權利人手裡,也可以通過丟失補辦的手續進行操作。在當時辦理公證的公證處會有當時辦理公證的檔案,你可以直接到公證處去複印一份,並由公證處在複印件上蓋上公證處的公章後,此複印件與原件具體同等的法律效力。
再次,如若繼承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有糾紛的情況下,則只能通過訴訟的方式,根據法院的判決來進行房產繼承。
最後,一般過戶登記時,需要如下準備如下資料:死亡證明、身份證明、親屬關係證明、財產證明等資料。
希望以上回復對您有所助益。
京益企業法律顧問
合理繼承補辦手續就可以了,其實姑子拿走的東西並不是不能補辦,就是麻煩,費時一些。但是各種證明,跑腿都很麻煩。
首先先去辦理戶口證明,這塊比較好辦。不用多說。
公證這一塊也不難,畢竟公證資料原件在公證處。拿著戶口證明去公證處調資料就可以,(帶著死亡證明)(諮詢公證處補辦手續,各地都不一樣)
房產證這一塊,帶上戶口本和你的身份證 到房產管理處查閱房屋檔案,找到你家產權證編號,坐落,面積等資料,開個丟失證明介紹信,到當地報紙編輯部登報聲明丟失作廢,三個月後可以拿戶口本,身份證,聲明作廢的報紙到房產處補辦產權證。這個時間很長,需要死亡證明。
其實最快的方法就是和姑子協商解決,這樣不僅可以解決問題,還能緩和關係。其實就是利益關係,都是一家人,以後姑子再回孃家不就是看你們嗎。什麼問題不可以坐下來解決呢,對吧。
可能我是站著說話不腰疼了,但是大家都退一步,畢竟關係在這。
希望得到一個合理的方案,既解決問題又不疏遠關係。
夜雨話西峰
題主描述的情況其實本來不是個問題。無非是多費點事,房產證明可以補辦,公證書不是一式一份,戶口證明及死亡證明也不是開不到。
姑子將這些東西拿走,其實只是折騰人,把親人折騰了,親情也沒有了,得不償失;如果姑子對公證繼承有異議,完全可以重新與相關方協商,或提起民事訴訟。
與姑子協商不成功,完全可以通過訴訟確認公證的合法性,有法院的調解協議書或判決書,一切問題都會迎刃而解。
有些網友說起打官司就心有餘悸,其實這樣的官司並不複雜,繼承該走的主要法律程序,比如各類證明,公證時已經審查過了,並不是從頭開始舉證。
軍轉少校
首先讓丈夫與其姐妹協商,將產權證與公證書拿回來。如果對方不同意,就可以告訴她:她拿著產權證與公證書也毫無用處。因為房產即使按法定繼承,沒有自己的同意、簽字,誰也繼承不了房產。再說,將公證書拿走,公證處依然可以出據相關證明,因為公證處保留有老人遺囑的原始材料,證明誰才是合法繼承人。
若丈夫的姐妹堅決不願拿出產權證與公證書,那是要撕破臉皮了。這樣,你的丈夫可以帶上老人死亡證明,與自己的身份證到公證處。由公證處出據相關證明,證明老人的合法繼承人是老人的兒子。然後到法院起訴他的姐妹,要求歸還產權證與公證書,或要求法院將房產判決給你丈夫繼承。
有了判決書,就有了強制執行力,再到產權登記部門,進行產權過戶更名手續。
魚人私語
既然是公正其兒子的,姑子拿走產證又不能代表什麼和意味著什麼。至於如何合理繼承。已經合理繼承了,只要法律也認可公證書。其二,姑子不起訴她應得的那份。這套房子就是你家的了。如果姑子起訴,而且法律也不認可。那你有可能要相應的賠償一點姑子的那份。
小馬哥43249
這樣的情況很多見!像本文中的情況就是兒子可以起訴至法院!要回房本和公證書!官司肯定能打贏!如果小姑子不給的話!可以拿著勝訴書和死亡證明!身份證!戶口本去公證處找到公正原件再補一份公證書!到房產局補一份房證!然後就可以辦理遺產過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