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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竞争力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8〕9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降低企业用人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的一流营商环境,结合我区实际,确定企业减负措施。
一、依据文件
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竞争力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8〕 99号)
2、《关于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有关问题的通知》(杭人社发〔2018〕268号)
二、适用对象
参加杭州市临安区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
三、主要内容
(一)调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二)继续实施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下调政策
四、解读单位及联系人
解读单位: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方式:63716418
来源/临安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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