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房東注意了!
如果發現租客用你的房子
做些違法犯罪的事情
你會怎麼做呢?
這個問題沒想清楚
後果可能很嚴重
元謀又一位房東便因此栽了
出租房被用作賣淫嫖娼窩點,
房東收了租金就不過問。
這種情況,
房東今後不能再心安理得拿著租金了,
因為這有可能會坐牢。
案情回顧
4月8日凌晨,元謀縣公安局元馬派出所在對轄區掛牌集中整治的涉黃重點區域出租房開展檢查的過程中,當場查獲涉嫌賣淫嫖娼嫌疑人2人。
經調查,該出租房房東馬某在派出所民警已進行該出租房內存在賣淫嫖娼嫌疑,要求依法嚴格管理的法律告知後,在明知承租人繼續在出租房內賣淫嫖娼的違法行為後,放任不管,沒有按照規定依法管理出租房,涉嫌容留賣淫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七條之規定,馬某被公安機關依法處於行政拘留10天的處罰。
元謀公安一直以來對賣淫嫖娼行為保持嚴打高壓態勢,重拳出擊,嚴打嚴防嚴治。房東不要只看重蠅頭小利,在發現承租人有違法行為時,應立即向公安機關舉報;明知承租人在從事違法行為,仍將房子出租使用,可能構成共犯,涉及組織、容留賣淫等違法犯罪的,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根據《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條第一款規定,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房東必須在法律框架範圍內對自己的房屋進行出租,如果在自己出租房屋內發生賣淫嫖娼、開設賭場等違法犯罪行為,房東將有可能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七條規定,房屋出租人將房屋出租給無身份證件的人居住的,或不按規定登記承租人姓名、身份證件種類和號碼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進行犯罪活動,不向公安機關報告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下拘留,可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七條規定,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房東們都要當心了
把房子租出去也要擺點魂靈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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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黑除惡丨一起行動
舉報方式
舉報電話:縣掃黑辦0878-8212016
縣公安局:110、0878-8212795、17808780268
接報郵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也可投遞信件(郵政編碼651300)或直接到元謀縣掃黑辦(政法委)或元謀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實名舉報和提供線索,相關部門將為其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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