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禁驾 三亚交警让您从“心”开“驶”

近日,三亚交警依法查获两起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案件,目前交通违法行为人已被依法处罚。

4月2日21时29分,三亚交警高速公路管理大队路管员在G98高速公路水泥厂互通路段开展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夜查行动,依法拦截两辆琼BC**O8牌、琼DG**55号小型普通客车,并对其进行检查。经检查,驾驶人赵某(男,46岁)、张某龙(男,36岁)两人浑身酒气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仪检验,结果显示赵某酒精含量为44mg/100ml,张某龙酒精含量为72mg/100ml,两名驾驶人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询问,交通违法行为人赵某、张某龙均对其交通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交通违法行为人赵某、张某龙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已依法对交通违法行为人赵某、张某龙处以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处罚,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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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行为人赵某、张某龙被交警路管员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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