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英雄回家

3月31日,在四川省凉山木里县原始森林火灾救援过程中,31名扑火人员突遇山火爆燃,陨落火海。为告慰英雄,国家应急管理部、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英勇牺牲的扑火人员为烈士。

清明节前后,江西、四川、贵州、云南、海南等地,分别举行了护送31位烈士回家的仪式。通往殡仪馆的道路两旁,家乡群众持花守候,灵车缓缓驶来,消防车鸣笛致哀,长街肃穆,军人脱帽,万民伫立,泪雨纷飞。离家时阳光男孩,回家时一缕英魂。这也许是我们国家历史上首次分别护送每位烈士回家,还有更多的民众通过互联网视频含泪送行。这个清明节,凝结了我们的共同感动和泪水,使“送英雄回家”成为了一场国家典礼和民众的共同记记。

和平时期,消防队伍是护卫民众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力量,也是牺牲最多的职业群体之一。仅2000年至2014年,全国消防官兵牺牲人数是170人;2015年,被称为“新中国以来消防官兵伤亡最为惨重”的天津港事件中,还有104位已牺牲的消防官兵,尚未统计在内。消防工作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是最为危险的职业之一。

《周礼》有“以凶礼哀邦国之忧,以丧礼哀死亡”之说。“凶礼”“丧礼”即有关哀悯、吊唁、死亡的礼仪。抖音视频中,群众打着怀念的条幅追着灵车跑啊;军人手捧骨灰、怀抱国旗、统一着装、烈士的父母“儿啊儿啊”撕心裂肺地哭啊;还有悲壮的配乐加在一起,令观者肝肠寸断、止不住落泪。抖音有留言说“看一次哭一次”“在手机上为兄弟送行”“这几天刷抖音刷得好心痛”。31名救火人员的牺牲是一场悲剧,为每一位烈士送行也是一场净化心灵、体验崇高感的自我教化。凉山火灾后,北京、济南、四川、浙江等各地的消防部门,不约而同收到了民众自发送来的礼物、贺卡和信件。其中,济南消防支队天桥区大队收到的一个外卖单上写着“希望你们一身本领,永无用武之地”的暖心留言。我们把英雄送回家的同时,我们也把自己送到了精神的归处。

但同时,网上也出现了“消防员们,你们就安心地去吧!你们的爱人我来照顾”“有种抓我呀”等嚣张污蔑烈士的言论。这些信息的发出者很快就被依法拘留。对于诋毁英雄的言论,最近几年,国家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85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无论是惩治“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国家法律规定,还是民众自发的送行仪式,其本质都是一种文化行为,都是在捍卫我们几千年沉淀下来的精神世界,传承着一种民族精神。某种程度上,对英雄的保护与祭奠,目的就是要修复传播技术普及带来的文化解构和价值分裂,重建文化共同体的认同,培育一种“民德归厚”的淳朴温良民风。

“历史法学派”从历史、民俗角度研究法学。他们认为:法律并非单纯是“人类理性”的产物,法的渊源是世代相传的民族精神的体现。立法只是需要找出民族的“共同信念”与“共同意识”。英雄烈士是时代变革中的持恒者,个体不断生成、消逝,但民族精神始终存续。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光明传播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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