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果很嚴重!酒後駕駛又逆行 出車禍後還推搡民警

後果很嚴重!酒後駕駛又逆行 出車禍後還推搡民警

龔某駕駛的小車逆行,妨礙正常行駛的車輛。

3月10日,大嶺山南一路發生一宗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後,肇事司機不但不配合交警調查,而且還動手推搡交警。最終,該男子因涉嫌妨礙公務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後果很嚴重!酒後駕駛又逆行 出車禍後還推搡民警

撞上正常行駛的梁某的小轎車。

10日22時39分許,梁某駕駛一輛粵Q號牌小轎車沿大嶺山鎮南一路,從建設路往教育路方向行駛,行駛至南一路2號125號對出路段時,遇前方一輛由龔某駕駛的粵S號牌小轎車逆向行駛,梁某發現情況後,立即以閃燈的方式提醒對向的龔某,不過最終還是未能阻止與龔某的小轎車相撞。兩車車頭正面碰撞,造成兩車不同程度損壞的交通事故。

後果很嚴重!酒後駕駛又逆行 出車禍後還推搡民警

龔某極不配合

大嶺山交警大隊事故處理民警接警後,迅速趕至現場進行處置。在現場,經與兩位司機交談,民警聞到逆行的粵S小車司機龔某身上有股濃郁的酒氣,初步判斷其有酒駕的嫌疑。民警隨即對其進行酒精呼氣測試,但是龔某極不配合,情緒十分激動,不但辱罵執勤民警,而且在過程中多次推搡執勤民警。現場執勤民警再三警告要求其配合執法無果後,依法對其強制約束,並將龔某帶至大嶺山醫院進行強制抽血,通過酒精檢測,龔某血液中酒精含量238.44mg/100ml,屬醉酒駕駛。

據龔某交代,3月10日19時與一個朋友在大嶺山鎮某餐館喝酒吃飯,期間喝了一杯白酒。22時30分許,龔某駕駛轎車離開,受酒精的影響神志模糊,竟駕駛車輛逆向行駛。在逆行期間,龔車幾乎先後與前方正常行駛的車輛發生碰撞,直至逆行至南一路2號125號對出路段時,最終與前方由梁某駕駛的正常行駛的小轎車發生碰撞。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交警提醒,公安民警依法執行公務受法律保護,一切阻撓民警執法、妨礙執行公務的行為,都將受到嚴厲制裁。同時,警方將持續開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的整治工作,希望市民群眾自覺配合民警執法檢查,共同營造安全文明的交通出行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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