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家三口辱罵、推搡、暴力抗拒民警執法被刑拘!

公安民警依法執行職務受法律保護

可是總有一些人試圖通過

撒潑耍混、無理取鬧等方式

阻礙民警正常執法

挑戰法律底線

最終落得個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

……

10月29日10時許,郭某薇因為駕駛非機動車逆行被交警制止,不僅沒有意識到自己的錯誤行為,還在事發現場打電話聯繫其父郭某平和其母張某趕來“救場”。

這一家三口辱罵、推搡、暴力抗拒民警執法被刑拘!

在交警和派出所民警依法開展執法活動的過程中,郭某平、張某和郭某薇不停辱罵、推搡警員,最後升級為暴力抗法,用指甲摳、腳踹等方式造成兩名民警、兩名輔警不同程度受傷。

這一家三口辱罵、推搡、暴力抗拒民警執法被刑拘!

這一家三口辱罵、推搡、暴力抗拒民警執法被刑拘!

這一家三口辱罵、推搡、暴力抗拒民警執法被刑拘!

10月30日,上述一家三口皆因涉嫌妨害公務罪,被依法採取刑事拘留的強制措施,等待他們的將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的刑事處罰。

這一家三口辱罵、推搡、暴力抗拒民警執法被刑拘!

法條鏈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的有關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這一家三口辱罵、推搡、暴力抗拒民警執法被刑拘!

這一家三口辱罵、推搡、暴力抗拒民警執法被刑拘!

這一家三口辱罵、推搡、暴力抗拒民警執法被刑拘!

公安民警依法開展執勤執法活動受到法律保護,絕不容許任何人侵犯,廣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要理解和支持公安工作,積極配合公安民警、輔警依法履職,任何侮辱恐嚇、阻礙執法甚至妨害公務的違法犯罪行為,都必將受到法律的嚴厲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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