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村集体所有的野生栾树,应受什么样的刑罚?

村集体所有的财产不得被随意侵犯,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例如偷盗某村集体所有的野生栾树的行为,就可能构成盗窃罪,要受到刑罚处罚。

盗窃村集体所有的野生栾树,应受什么样的刑罚?

案例简介:盗窃村集体所有的野生栾树,应受什么样的刑罚

2014年10月份,周某某与舒舒某某经预谋,各自携带镐把、手把锯,由舒某某驾驶其所有的无牌照时风牌三轮车到某村盗窃该村集体所有的野生栾树。至2014年11月4日,周某某、舒某某盗窃作案七起,共盗窃野生栾树152棵。经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栾树价值人民币9795元。

法院判决:被告人周某某、舒某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某、舒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盗窃集体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集体财产的所有权,均已构成盗窃罪,应予惩处。

律师说法:盗窃村集体所有的野生栾树,应受什么样的刑罚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中,周某某与舒舒某某经预谋,各自携带镐把、手把锯,由舒某某驾驶其所有的无牌照时风牌三轮车到某村盗窃该村集体所有的野生栾树,这种行为属于典型的携带凶器盗窃。至2014年11月4日,周某某、舒某某盗窃作案七起,共盗窃野生栾树152棵,属于多次盗窃。盗栾树价值人民币9795元,需要根据当地标准是否构成数额较大。如果周某某与舒舒某某主观上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并都为16周岁以上且精神正常,结合其实施盗窃的书证、供述、价格鉴定结论书等有关证据,可以认定此二人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最后还需结合此二人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作出适当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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