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通報3起扶貧領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案例

1. 天等縣農業局黨組書記、局長李成華,副局長黃能康監管失職失責致使扶貧項目資金支出嚴重滯後問題。

2016年至2017年,李成華違反工作紀律,履行監督和協調職責不到位,致使農業局實施的扶貧項目工程進度緩慢,資金支出滯後,李成華對此負有重要領導責任;黃能康履行組織和協調工作不力,督促檢查不到位,對分管的扶貧項目無法推進和項目資金支出嚴重滯後等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18年9月30日,李成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黃能康受到行政記過處分。

2. 大新縣昌明鄉黨委委員、副鄉長兼昌明司法所所長黎繼聯工作失職致使貧困戶信息未能及時更新等問題。2016年以來,黎繼聯作為包村領導,工作責任心不強,業務不熟悉,工作措施不力,工作指導不到位,造成所包村屯貧困戶《幫扶手冊》錯漏比較嚴重,貧困戶信息未能及時更新,錄入系統信息與《幫扶手冊》信息嚴重不相符等問題。在自治區和國家第三方評估驗收之前,縣、市督查發現此問題後,黎繼聯也沒有采取有力措施及時整改,對全縣脫貧攻堅工作造成了不良影響。黎繼聯對此負有直接領導責任。2018年6月27日,黎繼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 龍州縣上金鄉聯江村委會委員、調解委員歐趙雄工作失職失責致使出現服刑人員及死亡人員領低保問題。

2013年5月至2018年3月,歐趙雄歷任聯江村委文書、委員期間,沒有如實記錄聯江村陳某某服刑情況和黃某某的死亡情況,致使陳某某、黃某某家庭戶仍繼續多領二人低保金4765元。2018年9月5日,歐趙雄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多領的低保金4765元已全部退繳。(崇左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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