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法院敲响2019年反腐第一槌

2月14日上午,鹤庆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寸某某涉嫌贪污一案,敲响2019年反腐第一槌。

10余名县纪委、监委干部现场观摩庭审,20余名群众旁听了案件的审理。该案既是鹤庆县法院2019年“阳光司法”第一案,也是监察体制改革后由鹤庆县监察委员会办理的首起职务犯罪案件。


鹤庆县法院敲响2019年反腐第一槌

基本案情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至2017年,被告人寸某某(中共党员,原为鹤庆县草海镇某某村委会副主任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分别贪污了某某村委会的抗旱资金,换届选举经费、公益林补偿金9万余元。

庭审中,审判长熟练驾驭庭审,准确适当引导控辩双方充分表达意见,有条不紊循序推进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等各环节。旁听席上,纪委、监委干部认真聆听、不时记录。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以案释法,向参加旁听的纪委、监察委干部、群众进行了辩法析理。

该案的审理,既彰显了鹤庆县法院惩治腐败的决心和将审判权置于阳光之下的主动作为,也有力地促进了纪监委和法院的工作互动,确保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惩治腐败犯罪。

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