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贺兰将开展全县公共租赁住房开展专项清理整顿工作!

公 告

为切实做好我县公共租赁住房后续管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平、公正、公开的公共租赁住房动态管理机制,营造良好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秩序。根据县委、政府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业治理要求,决定对全县公共租赁住房开展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理整顿范围

全县公共租赁住房。

二、清理整顿时间

2019年4月1日至5月31日

三、清理整顿重点

1.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公共租赁住房的;

2.将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转租、出借,改变房屋结构或使用性质的;

3.违反租赁合同,未按合同约定缴纳租金、取暖费和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已超出一年的;

4.承租人经济状况发生变化或因购置、继承、受赠其它住房等情形的;

5.家庭拥有12万元以上小型轿车、大型客货车或其他大型机械设备的;

6.拥有企业、商铺等注册资金超过10万元以上的;

7.利用公共租赁住房从事违法或经营活动的;

8.出现其它不符合租住条件的。

集中整顿工作组入户核查时,承租人应积极配合工作组提供相应资料开展核查工作。凡拖欠租赁费、取暖费、物业费的,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缴清所欠费用,拒不补缴所欠费用的,一律收回所承租住房;凡不符合租住条件的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自行腾退,拒不腾退的,申请贺兰县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凡发现转租公租房,从中牟利者,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从严处理。

四、清理整顿行动工作组办公地点

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住房保障办公室(贺兰县政务中心6楼604室)

五、清理整顿行动举报电话及举报邮箱

清理整顿期间住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整顿突出问题工作组在贺兰县政务中心6楼604室,接受群众举报,对举报线索查实并符合租住条件的举报人优先安排公租房。

举报电话:0951-8063286 上午8:30-12:00

18152318708 下午2:00- 6:00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希望大家能够仔细阅读此公告

积极配合整顿工作

对不符合公共租赁资格者

进行及时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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