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進行時】為追回“被盜”汽車 非法拘禁他人獲刑

當一輛抵押汽車,有了多個主人時,為了奪回汽車,其中一名主人通過毆打、拘禁等方式趕走競爭對手,給被害人身心造成了極大的傷害。濱海新區公安局及時出手解救,將該涉惡犯罪團伙一舉搗毀。

2017年9月11日,山東籍女子龔某婷將自己名下的一輛白色大眾轎車以7萬元的價格抵押給了山東某投資公司,一個月後,她又將該車以4萬元的價格抵押給了山東某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因車輛抵押合同到期,山東某投資公司將該車以7.9萬元的價格賣給了家住我市濱海新區的李某。

2017年12月15日,山東某汽車服務有限公司指派員工李某飛、彭某、李某強、傅某、蔣某濤,按照GPS定位到濱海新區大港油田尋找該車,轉天,車找到後,他們將車裝上拖車返回山東。李某通過手機GPS認為車被盜 ,遂與父親李某秋糾集孫某宇、周某圓等人駕車追趕,在榮烏高速公路,他們找到了“被盜”的汽車,並將李某飛等5人帶至大港油田某小區西側一平房內,拳打腳踢,還讓他們脫光上衣站在院子裡,進行潑涼水、下跪等體罰。與此同時,李某秋向李某飛等人所在的公司索要損失費2萬元並拿到了錢,而李某飛等5人直至公司報案才陸續被釋放。

案發後,警方很快將涉案犯罪嫌疑人全部抓獲。日前,濱海新區大港人民法院依法對此案作出判決,被告人李某秋、李某、孫某宇、周某圓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並實施毆打、虐待行為已構成非法拘禁罪,均被判處刑罰。(通訊員 樊曉慧 津雲新聞記者柴瑩 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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