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公開《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徵求意見稿)》

生態環境部公開《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徵求意見稿)》

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利用市場機制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推動綠色低碳發展,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近日,生態環境部起草了《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碳排放權,是指參與碳排放權交易的單位和個人依法取得向大氣排放溫室氣體的權利。碳減排指標,是指對碳排放權交易覆蓋範圍以外的活動所產生減排量簽發的指標,經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認可後,可用於抵消重點排放單位的溫室氣體排放。配額,是指參與碳排放權交易的單位和個人依法取得,可用於交易和重點排放單位溫室氣體排放量抵扣的指標。1 個單位配額代表持有的重點排放單位被允許向大氣中排放 1 噸二氧化碳當量的溫室氣體的權利。

溫室氣體,是指大氣中吸收和重新放出紅外輻射的自然和人為的氣態成分,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亞氮(N2O)、氫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六氟化硫(SF6)和三氟化氮(NF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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