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成立业委会很困难,已经是全国普遍现象,您认为根本原因是什么?

家有大米初长成


关键是住建部起草的物业管理条例中,对业主成立业委会设立了非常大的障碍,层层环节困难重重。而且物管公司,开发商,住建局,是利益共同体,松散的业主要靠业主中义工前头组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首先要求20%户数,超过20%面积的业主签名+复印房产证+身份证,8人以上户主去镇街房管所申请成立筹备组(有效期6个月),这第一步都很难达到,还要发动业主捐款,总共费用大概1万元经费。电子投票系统,要求业主自行手机各户身份证和手机号+房产证,交给区住建局录入数据库,工作量很多,难度更大。

应该把小区成立业委会,作为街道居委会考核指标,由居委会主动牵头成立筹备组。

我小区3年来,2次组建筹备组,都未在6个月内走完流程,被房管所宣布过期解散。

有的小区物业暗中阻挠成立筹备组,破坏牵头业主财产。有的镇街房管所暗中维护物管利益,故意找茬设置各种借口不批准业委会选举结果。

最根本原因是主管部门和物业公司,都是利益共同体。必须打破这个症结,由非利益部门重新起草物业管理条例才行。

据说2019年修改了被投诉最多的条款,但换汤不换药,起不到实质性改变:应该由居委会最为工作主动牵头组织业主选举业委会,而不是由业主拼个头破血流冒险组建筹备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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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小区组织了业委会,一波三折。我略知一二。

首先,业委会其实是一个吃力不讨好的组织。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做为业主、物业、街道、政府几个方面来说,业委会都不是一个好伙伴。业主对业委会人员不信任居多,到底你们这些家伙是为了谋私利呢?还是没事找事?物业当然极力反对业委会的成立,那不是找个爹吗?况且一般成立业委会就是因为想换物业。街道和政府作为管理者,维稳是第一要务,你们搞业委会换物业,一般都会闹事,对维稳不利,有业委会牵头,原来分散的业主们有了头,更不好管理了。

其次,中国对业委会的管理、法规都不是很健全,现有法律对业委会的工作指导性不强,限制又多,往往使得业委会无法工作。比如换物业需要召开几次业主大会才能取得授权,而一些几千户的小区怎么能顺利召开业主大会,对于几个业委会委员来说是个艰巨的任务。而普通业主往往是看热闹,不主动帮忙。业委会委员也是人,也要工作养家糊口,现在业委会基本上是无偿工作,谁会有积极性?一旦公布发工资,业主又跳起来说活没干好钱到先收了。为什么业委会发工资不经过业主大会批准?召开业主大会那么容易就好了。。

再有,业委会想做什么具体的事,比如禁止车辆乱停乱放,总有人支持也总有人反对,民主制是少数服从多数,可是总不能每件事都召开一次业主大会进行投票吧?业委会往往对一些事从简安排,不举行全体投票,反对者就有理由了,说业委会独断专行,漠视民意,或者直接向政府投诉,这种事多了,再加上物业、街道往往有些狗腿子混在业主里散布谣言,抹黑业委会,事情就更不好办了。

作为政府管理者,街道和和居委会一些工作人员往往与物业有一些经济瓜葛,往往利用小区做一些生意,如收费饮水机、广告、停车位等,这些小区里的生意,往往几家单位都有份,业委会成立后,公共收益归业委会管理,这等于断了人家财路,明面上不敢取缔你,暗地里给你下绊子,什么肮脏手段都有。

业委会有时候也不争气,毕竟不是专业干这个,很多事可能违规,也有些业委会人士立心不正,就是想捞好处来的。那就更不行了。

所以,中国社区不适合成立业委会。根本原因应该是法规不合理、居民素质低、热心人不多、黑暗面制约、产权不明晰等。

唯一能破此困局的办法是政府积极起来,从法律层面和技术层面解决业主电子投票手段,第一从法律上硬性规定购买房子必须马上登记业主身份进入业主电子投票系统,业主电子投票系统由居委会管理,不登记者不发房产证。然后居委会利用电子投票系统尽快组织投票选举业委会,以后召开业主大会就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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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难成了、是受到利益集团的抵制。首先物业公司通常都是开发商指定的,长期以来,物业公司的名称就写错了、不应该叫物业管理公司,而应该是物业服务公司。现在叫了物业管理公司后、物业还真把自己当成管理机构了,但是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瞎管,本职工作不做好,偏门捞钱的事做了不少、引起了与业主的矛盾。而业主又拿物业没办法,就好像你花钱请了个保姆,结果这个保姆确是政府派来的,根本就不听你的,还比你老卵......你想换却又换不了。

其次,现在的物业公司贪腐很严重、已经到了集体腐败的局面。收入和支出都是暗箱操作,这本账一旦公开,那这么多年下来的黑底就要曝光,所以物业公司绝对不会轻易交出账目,但业委会有权查帐、所以物业公司要么百般阻扰业委会成立,要么索性自己派人成立业委会。一旦进入这种状况、业主所盼望的业委会就很难再按业主的思路走下去了。

这事很奇怪、照例来说,物业公司、业委会应该和业主一条心,大家都是一个目的、但结果却是大相径庭,其中缘由还是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业委会成立的条件要物业、业主、居委多方牵头.....这纯属国产特色。我家里请个保姆要你隔壁老王点头?


亚布拉罕吃饭


网友们分析的很有道理,也符合实际情况。编者以为,业委会难以成立的最根本原因是重视不够,也没有强有力的政策措施给予保证。

虽然现在也有业主委员会的章程,业主也知道自己是小区的主人,但大多数人仍然是一盘散沙。主人很被动,物业好坏自己评;有能力的不愿当领头羊,无能力的只能当客人。

大家知道,我们国家六十多万村民委员会也是群众自治组织。但同时还有党支部为领导核心,上边还有县乡党委政府坚强领导和支持工作。近几年上百万各级干部到农村蹲点帮助工作,许多人兼任村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也有很多。所以农村变化比较大,村民的民主意识也显著提高。

相比较而言,业主委员会工作谁来管?除了摆形式讲空话,剩下的还是不重视。

随着城镇化速度加快,人口密集,老年人增多。各小区居民,在医疗、生活、养老、托幼、上学、家政服务等方面的需求会更多。老百姓需要有组织代表他们反映意愿呼声,排忧解难,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建议:业主委员会工作归属居民委员会,在没有合适人选时,业主委员会主任可由居委会专职干部兼任,小区业主按比例选出民意代表参与管理。



宁静致远201809


开发商先期委派的物业公司初衷是好的,必竟一个交房后先后入住的小区,一定要有人管理。比如花草养护,禁止乱搭乱建,私改房屋结构,防火防盗等。试想前期没物管会成什么样。(声明:我不是开发商代言人,与任何物管公司无任何牵扯)。只是后期物管懒散,或业主少交或不交物业费,造成了物管同业主之间的矛盾。随着时间拖长,积怨更深。如开发商还续续作房地产生意,对他派出的物管公司会有约束,必竟他建的小区口碑不好,会影响他新楼盘的销售。最怕的是开发商因多种原因不搞房地产了,那他委派的这个物管公司大都开始乱来了,没有监督治权力是可怕的。这就恐怕业主得另寻专业的其他物管公司了。

另选物管得成立业主委员会。想进业委会的可能有四种人。一种是热心正直,有能力(或有物管专业知识技能的人);一种是长期不交物管费想赖掉长期积累业管欠款的人;一种是没有交物管费习惯的人,这种人长期住在杂院和无物管的小区,对"自已的房,还要交钱给物管?”很抵触,另一种人则是必有用心,想趁机捞一把的人,当上业委会主任,则自已或用他人名义注册一个物管公司,把没工作的七大姑八大姨等亲戚拉来作物管,并将物管费提高,自已还享受"主任津贴"。对业主来说是"逃出虎口,跳入火坑”,业委主任是他,想重新换物管"没门”!加上有的臂有纹身,脖上挂大金链的"业委会主任","再闹再闹,我找人弄死你"!业主哭天无路。这就是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难处。

好人还是有,但"不想锅巴吃,不在锅边转”的人还是不少。业委会成员不拿"报酬"的有几个?


天豹6


根本原因是物业管理相关流程不合理:

第一.建立业主委员会要求社区牵头,也就是说成立业主委员会必须由社区同意,而原有物业都是开发商裙带企业,怎么能允许自己地盘上起义,于是按着社区不让组织,而社区就利用这小小的权利以人数不够、不满足条件、没交物业费搪塞业主,最后业主只能知难而退不欢而散。

第二.就算社区同意了,各种公示倒是好说,业主大会要求80%到场,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要知道一个园区少则也有上千户,不说这组织难度,就是开会喊话也得去体育场的节奏!更何况要表决,要投票了!

第三.经济社会,谁都不能免俗,业主有问题嚷嚷成立业委会,让业委会干这干那,前期一切问题好像成立业委会就找到了菩萨,合理不合理都觉得自己有理,一方面还要求业主委员会做到绝对公益,甚至你一动就有人质疑你说不清楚的问题,你成了活雷锋典型,后果是吃力不讨好两边不是人!

第四.小区办平时是几年都不会过问你家园区的单位,没人能说清楚这个小区办办什么东西,但是你把园区签字拿到手筹备组成立完,他们就热情服务了,各种暗标手段,给你推荐一大堆物业公司,必定有一个是小区办领导赞不绝口的,那么你还能说啥?

我用了5年的时间,在我家1850个户的小区开展了业委会的组建以及驱赶原有开发物业聘请新物业的全部事情,其中坎坷只有自己知道!希望物业管理条例能够早一点修订,建立一套完整切实可行的法律法规!房子是业主的,物业是服务的!



月彤知道


天下熙熙只为利来,天下攘攘只为利往。

为什么业主委员会那么难产?首先你动了别人的奶酪!触动别人的利益!



触动了谁的利益?那就要看谁在为成立业主委员会设置障碍!首先就是开发商或其委托的物业公司,业主成立业委会,就意味着有权或有可能更换物业公司,可以革别人的命,这种事,对方是要对抗并必须对抗的吧!

其他的利益方自不必说了!行业潜规则!

其次,目前的法律不健全,只是规定了程序性的规定和流程,但是没有相应的监督监管或法律责任,成了没有灵剑的鸡毛,看着好看,不实用!

再次,对业主本身而言,从乌合之众这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到群体的智商是比个体的智商低的,更值得关注的是,中国部分人的一盘散沙精神,和中国式过马路思维,各扫门前雪,没有公民责任感和存在感,想聚起来干点事,不要说几千户的业主,就是十几户,也费劲!



最后,即使成立了,谁负责管理,如何运营,最终还是集中到几个人手里,如何保障公正廉洁?在中国目前的社会生态下,只能说是一种扯淡的话题!

总说取消物业,拒交物业费,成立业委会,但实践证明,这样的行为,结局可能更悲剧!



当人性或部分人素质得不到提高的情况下,只能靠制度和法律。首先得有一个完备的可操作的规章制度,或法律,作为基本的保障,然后才能在这个框架内行使自身的权利,维护自身的权利。


泰尚律联


业主同物业公司的矛盾主要产生在物业费和服务质量上,业主不满意的主要原因是物业费包含的项目不透明。举个例子,某小区住户下水道堵塞,一楼返脏水,在楼外最近的检查井就可以疏通开,可偏偏物业公司外包清理下水道时就不包含这一段管道,还要一楼到顶楼的住户分摊费用。

物业费不外乎以下这些:

1.公共部分卫生清扫。(折合每平米每年多少钱)下同

2.公共部分的下水管道清理维护。

3.公共部分的电气设施检修维护。

4.其它公共部分的检修维护。

这些费用如果能公开透明,哪些是业户应该交的,哪些是不应该交的,我觉得不会有多少人抱怨。

政府主管部门应该出台细则,从申各项规定,细致到分毫,使得物业公司有法可依,业主有据可查。


一笑粉就掉87060846


不直接回答问题,举个例子说明我的观点:我们是商业小区,物管、业委会甚至社区街道是不是串通一气我不知道,反正多数业主不满意,大多以不交物业费抵制,但人家似乎不缺那点物业费(表面每年也催收),去年因停车场的事一直有业主向有关部门反应,问题没彻底解决,今年又提起罢免业委会重新选举,但原业委成员积极参选,许多新推选上去的业主却被社区刷掉了,新出炉的候选名单几乎还是那些人(看似有新人进名单),不知这样的选举有意义吗?这其中的原因是什么?其实无论小区有否业主委员会和物管,关键要看这些人代表谁的利益、为谁负责,否则矛盾还是那些矛盾,问题还是那些问题,选与不选一个样。当然你们小区选不出业委会,也许你说的有人素质低是一个方面,也许是感觉无利可图、费力不讨好吧…何况,类似要不要业委会、物管的争论在网络和现实生活中一直就没停歇过,说明各地类似的矛盾问题也一直存在,只不过情况各有不同罢了。但不管哪种情况,终归各有各的无奈!造成这种尴尬的局面,愚以为当下法规制度(物管法、业委职能职责)形同虚设,实际操作中不落实、不规范是主要原因,最根本的还是物欲横流的社会大环境下,人性的弱点助长了人们普遍缺乏社会责任感、公德心和做人行事的最基本底线,更不用说那少数人为了一已之私不惜沆瀣一气了…这种状况不改变,矛盾问题无解。当然,寄望政府和相关部门像抓反腐倡廉、扫黑除恶那样,腾出时间、集中精力搞上一阵,或许也会有所改观!


LH49457


根本原因是物业太强势 不仅有钱可买通关系 又有保安可以使唤 ,而业主们处于弱势 且来自四面八方 相互间不熟悉 心也不是很齐 况且也怕物业公司 更怕保安呈凶 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最主要是业委会选出后要到居委会报批 可是片区的居委会组织和领导或许早已被物业公司打理(收买) 成立的业委会不被认可 支持 甚至百般阻挠 推诿 所以小区要想顺利成立业委会很难很难……当然 现实的例子是就算成立了业务会 其中的7人或9人中 其思想觉悟 良心 人性观念又各不相同 面对物业公司的强势和金钱诱惑 (逢节给点礼 每月报点话费或是免收管理费 等) 有些人就会出卖良心 改变初心 ……在遇到物业提高管理费 平时维修及大修基金使用管理和其他问题时 就不替业主说话办事 甚至背叛广大业主利益。 如果遇到问题 业主们维权就更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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