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法院嗎?我是彭某的母親,前幾天你們來過我家,我兒子欠的那一萬元,我一下子拿不出那麼多,能否一個月還一千元。”
近日,溧陽法院執行局接到一位被執行人彭某母親的電話,在電話裡她主動要求代他兒子履行法院生效判決。
案件回顧
兩年前,被執行人彭某與申請執行人張某於2017年2月簽訂了一份房屋買賣合同,合同約定張某購買彭某位於溧陽市某花園的房屋,合同簽訂當日張某向彭某支付定金兩萬元,後雙方協商一致解除上述房屋買賣合同,彭某除返還定金兩萬外還要承擔違約金兩萬元。
在交付完28000元后
彭某向張某出具了12000元的欠條
承諾限期還清
到期後
彭某一直沒有支付
無奈之下張某將彭某告上法庭
並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
承辦人窮盡執行措施,沒有發現彭某可供執行的財產,也無法聯繫到彭某,隨後到其戶籍地實地調查。
幾經周折,找到了彭某的住所地衛生巷,家中僅有彭某的父母,一問得知彭某有兩年多沒回來了,也沒和他們有聯繫。
承辦人便告知彭某已被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和採取限制消費措施並在小區內張貼了執行告知書曝光彭某的失信情況、照片,希望他們有機會能督促彭某及時履行法律義務。
就在實地調查後的第三天
承辦人便接到彭某母親的電話
她願意每月至少代為歸還一千元
目前,彭某母親已代為履行三千元,鑑於彭某母親積極主動代為履行義務,張某向該院申請撤銷執行,該案也已終結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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