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法院审结首例申请强制清算案件

近日,神木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审结了该院首例申请强制清算案件,为破产公司股东间陷入僵局而申请清算探索出了一条高效经济的解决途径,获得了公司股东的赞赏与认可。

据了解,甲燃气公司与乙村委会分别持股开办了一处加气站,并获得工商核准登记,后因经营不善,入不敷出,外债高筑,加气站无法继续运营,于是大股东甲然气公司希望解散公司并进行清算,同时向第二股东发出了《关于召开成立清算组的会议通知》,但双方因债务分担、股权返现及后续清算问题无法达成一致陷入僵局,导致无法完成清算,于是大股东甲燃气向神木法院“求救”。

由于是首例申请清算案件,案件受理后,神木法院民二庭办案法官高度重视,立即向上级法院取经问道,学习案件处理方法与技巧,后依法向涉案各方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及异议通知书,并现场向各方释法、了解彼此需求,发掘僵局原因和解决方案,同时办案法官多次通过电话组织双方协商,但双方各有“小九九”,均碍于“面子”而不予和解,但双方又都希望给彼此一个台阶,表示让法院直接裁判,以进行下一步破产清算流程,在多次沟通无果后,该民二庭办案法官及时作出了裁判,支持原告要求清算的诉求,至今双方均未提出上诉,该案成功审结。

该起申请强制清算案件的审结,避免了因企业破产造成的次生不稳定因素,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可以预见,随着神木市经济的飞速发展,此类案件也将不断增加,该起案件的审结也将为神木法院今后审理类似案件起到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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