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為全資子公司債務融資提供擔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擔保事項概述

近日,公司為全資子公司金融街(天津)置業有限公司債務融資提供擔保,擔保金額40億元。

公司於2018年3月24日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於2018年4月16日召開2017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公司2018年度為全資及控股子公司、參股公司債務融資提供擔保的議案》(有效期自 2017 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之日起十二個月),具體詳見公司於2018年3月27日和2018年4月17日在指定媒體上披露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關於2018年度為全資及控股子公司、參股公司債務融資提供擔保的公告》和《2017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金融街(天津)置業有限公司擔保額度為40億元,目前已使用0億元,本次使用40億元,累計使用40億元,剩0元未使用,本次擔保事項在上述股東大會和董事會審批額度內。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一)被擔保人基本信息

(二)被擔保人財務指標

單位:萬元

(三)本次被擔保對象金融街(天津)置業有限公司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三、擔保的主要內容

公司與渤海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簽署《保證合同》,為金融街(天津)置業有限公司本次融資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保證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主合同項下的主債權,包括但不限於主債權本金、利息、債務人按照主合同應當支付的其他款項,包括但不限於應當支付的罰息、複利、賠償金、違約金等;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公告費、送達費、鑑定費、律師費、審計費、仲裁/訴訟費、差旅費、評估費、公證費、拍賣費、財產保全費、強制執行費、電訊費等)。保證合同期限為8年。

四、董事會意見

本次擔保用於支持公司子公司項目開發,擔保對象為公司全資子公司,公司對其有絕對控制權,財務風險處於公司可控範圍內,不會對公司及子公司的生產經營產生不利影響,被擔保對象未提供反擔保。

本次擔保符合中國證監會《關於規範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關於規範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公司章程》和《公司對外擔保制度》等有關規定。

五、累計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數量

本次擔保事項發生前,公司已為金融街(天津)置業有限公司提供的擔保餘額為0億元,本次擔保事項發生後,公司為金融街(天津)置業有限公司提供的擔保餘額為40億元,均在股東大會和董事會審議額度內發生。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審批通過的為全資、控股子公司、參股公司提供的擔保額度為561.71億元;公司經股東大會、董事會批准,為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參股公司提供擔保的餘額為169.79億元,佔公司最近一期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資產比例為53.12%,其中對合並報表外公司提供的擔保累計餘額為4.47億元,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比例為1.40%。無逾期擔保金額、涉及訴訟的擔保金額及因擔保被判決敗訴而應承擔的損失金額。

六、備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決議。

2、公司2017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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