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义观点丨新型城镇化下的户籍改革新规影响深远

国家发改委4月8日印发《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通知指出,从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优化城镇化布局形态等共6个大方面共22个项促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有关户籍制度改革与城市落户有关的新规。

融义观点丨新型城镇化下的户籍改革新规影响深远

放宽大中城市落户限制 并非取消户籍制度

发改委表示,在此前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已陆续取消落户限制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其中,城区常住人口100万—300万的Ⅱ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500万的Ⅰ型大城市要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条件,并全面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超大特大城市方面,要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大幅增加落户规模、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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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看懂城市落户政策新规

相比北京和上海等在不同程度地“赶人”离开,融义研究注意到,这次通知明确北上广深等超大城市要“大幅增加落户规模”,是相比此前最积极的变化,相信一线城市的经济活力、房价等都会带来积极影响。

户籍制度的存在,因为制约了消费潜力和经济转型而一直被诟病。因此,通知一经发布,便有观点认为户籍制度将逐渐销声匿迹。

根据通知的内容和《2017年城市建设统计年鉴》,我国目前城区人口超过500万的城市有14座,除了北上广深这4个超大城市,还有天津、重庆、武汉、成都、南京、郑州、杭州、沈阳、长沙、东莞这10个特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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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未来除了上述14个城市外,其他240多个中小城市都将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或全面放开放宽落户限制,这个比例约为80%。不过,全面放开放宽落户限制并不等于取消户籍制度,字面上的定义十分清晰。最重要的是特大超大城市的落户门槛仍然存在,这些城市也恰好是户籍福利最大的城市群。

二线城市受益较大

当然,尽管这次改革并不代表户籍制度全面取消,但是从另一方面看,在京沪等超大城市控制人口规模、中小城市吸引力又不够的情况下,二线城市就成为人们落户的重要方向以及这次政策变动的最大受益者。而这些二线城市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对加快新型城镇化具有重要意义。

有评论认为,这次发改委通知的政策意图是,城市的发展不是大中小城市齐步走,而是要优先发展特中心城市。在京沪等超大城市出现大城市病、成活成本高昂,中小城市吸引力又不够的情况下,二线城市尤其是很多省会城市正迎来城市发展的黄金期。通过放开落户,引进人才,吸引人口流入,实现做大做强,进而带动全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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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改革应与“住房不炒”相结合

现行户籍制度让人诟病之处还在于,个人的成就(暂且将“成就”理解为收入水平),更大程度上取决于他(她)的国家背景(出身地)。

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约束,与户籍制度的挂钩所造成的公共服务分配不均等一系列制度壁垒,都是导致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的原因,而城乡收入差距对中国收入差距的贡献率高达40%-60%。这些制度壁垒增加了农民在城市工作和生活的成本,降低了农民从农村退出的收益,结果就是,

农村滞留了近7000万“错过城市化”、未来也将不太可能再被“城市化”的人口;城市化率与经济发展阶段不匹配;城市劳动力的短缺;以及制造业全球竞争力的下降。

所以,新时代中国改革的先行举措,一定是从新制度着手,逐步消除劳动力自由迁移和定居的障碍。东方证券首席经济学邵宇认为,此次户籍改革的新规对于缓解人口红利的消失和分配不均的状况,都有显著的正面意义。

但是,户籍制度改革的供给侧效力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发挥,短期内,其对地产需求的拉动会更加明显,这实际上又会反作用于供给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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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上涨与劳动力供给和提升全要素生产率的目标是相违背的,有大量学术研究作为此结论的支撑。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王永钦教授研究指出,房价与全要素生产率的负相关关系。逻辑很简单,房价上涨有利于有房者,他们是城市的存量劳动力。但房价上涨不利于城市新增劳动力,他们才是政策应该关注的群体。房价上涨会增加潜在的新增劳动者的生活成本,必然成为阻碍其流向城市的因素。

所以,关键问题是,户籍制度改革,能否与坚持“房住不炒”相结合。二者结合起来,户籍制度改革才能发挥其供给侧的效果。否则,就只能是需求侧的炒作了。结果如何,就看相关配套政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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