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业委会所有成员进入换届筹备组,设定好所有规则再提名参选业委会委员合法合理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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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问题的补充描述可知,前业委会是不符合民众期待的,综合来看其成员不具备自治所该有的能力!

①前业委会成员全部进入换筹备组并担任组长,从描述来看明显有不合理情况;

②制定好公约、章程等规则后又退出筹备组参加新业委会选举明显不符合规定,因为有既当裁判又当球员的意思!

③业主联名推荐筹备组不提名,而是由退出筹备组去参加业委会竞选的人员举手表决,做法明显违反常理!

④筹备组形成的决议不公开公示是不合规的,不盖章签名是不合理的,加盖业委会公章也是不对的,应该有筹备组章印!

⑤前业委会自治,帐目明细不公开,违背物法,不召开业主大会视为失职,四分之一业联名罢免不受理视为违规,所以前业委会执行团队并不具备业委会能力和小区自治能力!

综上所述,这个小区的换届选举充满了不被理解的因素,建议发动所有业主珍惜自身权力和义务!建议联名向职能主管部门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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