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縣人民政府擬徵收土地公告沂徵公告〔2019〕4號
為提供城鎮建設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山東省土地徵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沂水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現發佈擬徵收土地公告:
一、擬徵收土地位置、範圍、權屬及用途
1、位置及範圍:沂城街道,北一環路以北,北城一路以南,110kv變電所以東,鑼鼓山河以西範圍內需拆遷房屋。
2.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沂城街道西朱家莊村。
3.用途:住宅用地。
二、擬徵收土地補償標準
擬徵收土地、房屋及其它地上附著物補償按照《沂城街道西朱家莊村棚戶區改造安置方案》規定的標準執行。
三、其他事項
本公告後,凡在擬徵收土地範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擬於2019年4月9日至2019年5月8日由沂城街道辦事處等有關單位組織勘測定界和調查清點地上附著物,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並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中公告。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或者其他權利人對本公告發布行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複議申請;對勘測調查清點確認行為有異議的,可以於其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60日內向沂水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複議期間,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徵收的實施。
特此公告
沂水縣人民政府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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