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繁跳槽,或將影響個人徵信!

近日,網上出現了一則特別有意思的新聞。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透露,將推進人社信用體系建設,頻繁辭職和就業將成問題。,也是說頻繁跳槽或將考慮納入徵信系統。

頻繁跳槽,或將影響個人徵信!

此消息一出引發了網友的熱議。許多網友質疑:頻繁跳槽和信用真的有關係嗎?都是按照規定走合法正規程序離職的為何要與個人徵信掛鉤?

除此之外也有網友說既然頻繁跳槽要納入徵信,那為何員工頻繁辭職的企業卻不做任何要求。這樣單方面的只約束普通員工卻不對企業做任何管理的規定是否太過於霸王條款。

頻繁跳槽,或將影響個人徵信!

勞動力的自由流動優化資源配置的手段,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自然規則。現在市場上都有一個難題就是就部分招人難,應聘難。所謂招人難大部分都出自於企業的發展空間和相應福利,員工在工作的時候發現既得不到升值的空間,也得不到相應的福利待遇。所以就會出現頻繁跳槽和招不進新人。而應聘難是許多公司的工作發展達不到自己的標準,實際工作和描述不符合,福利待遇和描述相差甚多,到不到自己的理想標準。而符合自己標準的工作崗位數量較少,競爭壓力大。

我們在最初的雙向選擇中,企業和員工之間即使進行了多輪面試,都很難對彼此之間有一個完全的瞭解。在真正的進入公司工作之後就會發現很多當初沒發現的問題。求職者可能會發現企業與自己所計劃的發展的方向並不一樣、當初在面試所談的待遇並沒有兌現、工作壓力大切長期加班。而企業也可能會發現員工的實際能力可能並沒有達到這個崗位的要求等各種問題。

頻繁跳槽,或將影響個人徵信!

雙向自由選擇是每個企業和求職者都應該有的權利。經濟日報也在今日就這個問題發表了刊文表示用徵信約束頻繁跳槽,涉嫌侵犯就業自由。一直以來其實就業自由並不算絕對的自由,求職者和企業之間都是勞動合同的約定的,即使求職者要跳槽辭職都必須按照勞動合同和相關法律規定來執行。在不違反法律和勞動合同的正常跳槽辭職行為,即使再頻繁也不應該被徵信機制來進行約束和懲戒。

頻繁跳槽,或將影響個人徵信!

在正常的職場中,用人企業和員工都應該遵循法律,遵循勞動合同,而不是依賴各種胡亂的規定去留住勞動者,也不應該不按規定就辭職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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