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厲打擊盜採砂資源違法行為!蒙陰縣政府發佈公告!

蒙陰縣人民政府

關於嚴厲打擊盜採砂資源違法行為的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對砂資源的保護管理,嚴厲打擊和遏制非法採砂和違法買賣砂資源行為,切實保障河道和耕地的安全,有效保護生態環境和資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經研究,決定在全縣範圍內開展嚴厲打擊盜採砂資源違法行為的專項行動。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砂資源屬國家所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手段非法開採、侵佔、買賣砂資源。

二、未經依法批准的洗砂、採砂等礦產資源開採活動,均屬違法行為。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全縣範圍內所有沙資源違法行為必須立即停止,自行撤離全部作業設備,清理場地、恢復土地原貌。

三、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私自收購、存放、運輸、銷售非法採出的沙產品。對私自收購、存放、運輸、加工、銷售非法採出沙產品的單位和個人依法沒收違法所得,並追究相關責任。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為偷挖盜採沙資源提供住所、電力、機械設備、運輸工具、堆放場所等條件,違者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五、凡國家公職人員或村(居)幹部參與非法開採沙資源活動的,或支持、包庇、縱容違法開採行為的,將由紀委監委追究責任。

六、對拒不執行公告,繼續進行違法行為的,由執法部門依法予以嚴厲查處,沒收開採的砂產品和違法所得,並處以罰款;對偷挖盜採砂資源所使用的設備、工具、運輸車輛等,依法採取登記保存、查封等措施;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拒絕、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法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予以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歡迎廣大人民群眾積極舉報破壞生態環境、偷挖盜採沙資源等違法行為,各相關部門將依法保護檢舉人的合法權益併為其保密。舉報電話:0539—4276186。

九、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蒙陰縣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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