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

万安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

为进一步深化公园城市建设,提升服务水平,成都天府新区万安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万安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聘报考条件

报考基本条件

0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0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03

具有良好的品行,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0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05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岗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06

符合招录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0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02

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人员。

03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04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05

现役军人。

06

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

07

其他有不适宜相关工作情形的。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社区治理科工作人员1名

待遇: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待遇2000元。转正后参照被派遣单位同岗位待遇标准执行。

岗位条件: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40周岁以下,身高不限,身体健康;3.有社区工作经验者优先,有较强公文写作能力,责任心强,善于团队合作,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政审合格。

纪工委工作人员1名

待遇: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待遇2000元。转正后参照被派遣单位同岗位待遇标准执行。

岗位条件: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35周岁以下,中共党员;3.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良好的工作作风,熟悉办公软件;4.有较强的抗压能力和文字功底,能独立撰写综合性文字材料;5.具有机关、事业单位文字工作经历者优先,政审合格。

劳动保障协管员3名

待遇: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待遇2000元。转正后参照被派遣单位同岗位待遇标准执行。

岗位条件: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2.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3.熟悉各种办公软件,责任心强,善于团队合作,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政审合格。

综合执法队执法人员1名

待遇: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待遇2000元。转正后参照被派遣单位同岗位待遇标准执行。

岗位条件: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2.20-35周岁,限男性,身高170cm及以上;3.有一定的政治理论功底,会操作办公软件;4.现居住于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内;5.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政审合格。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报名及审查资格

0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02

报名时间:2019年4月9日至4月17日(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

03

报名地点:成都天府新区万安街道办事处三楼综合科办公室。

04

现场报名:报名时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其他需要展示的个人写作成绩(个人撰写的材料、发表的各类期刊材料)。

05

资格审查:由成都天府新区万安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组织人员对报名参加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对有无违法违纪情况的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考试。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考试

01

考试形式:纸笔考试。

02

考试内容:现场命题材料撰写。

03

考试成绩为百分制,满分100分。

04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及面试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招录比1:5,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符合条件人数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以实际人数为准。

01

公布方式:考试成绩在万安街道办事处进行公布。

02

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03

资格复审和面试同步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其综合素质、业务能力与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等相关内容。

04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总成绩

01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核方式进行。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02

按总成绩不低于60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1:1招录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如符合条件人数低于计划招录人数,则根据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03

如考试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并列,以面试中专业能力要素成绩高者优先。

04

如经综合考核,岗位报考者均未达到所报考岗位职责胜任要求的(原则上总成绩低于60分),取消该岗位此次招聘。

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的报考者须在收到通知的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招录单位或报考者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体检结论不明确的或不完整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报考者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录单位可酌情递补。

考察

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牵头组织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考察。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或本人放弃而出现缺额的,招录单位可酌情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万安街道办事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

经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与成都天府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相关岗位工作。因个人原因放弃出现的缺额,招录单位可酌情递补一次。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纪律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整个过程接受万安街道纪工委的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其他事项

本公告的解释权属成都天府新区万安街道办事处。

咨询时间及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咨询电话:028-64716991(王老师、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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