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江北区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曾某某等7人涉恶势力犯罪团伙案

4月10日,由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曾某某等7人诈骗、抢劫、敲诈勒索一案在江北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部分区人大代表和司法局工作人员参加庭审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

自2018年4月3日起,组成了以被告人曾某某、石某某为首,其他人员为成员,并以共同实施“诈赌”等犯罪为目的,且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人员通过陌陌社交软件,以虚构的女性网友邀请被害人打麻将,并采用事先约定的暗语交流或者换牌等方式进行设赌诈骗,在被害人识破后又利用人多势众对被害人进行心理压制、诱劝、威胁或者暴力殴打的手段,多次骗、抢、勒索他人财物,所得赃款按比例予以瓜分或者留作犯罪集团公用资金。

案件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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