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评张扣扣案:莫因极端个案动摇对法治与常识的坚守啊,对于张扣扣案你有何看法?

时评五味野


正常情况下,法官等于伸张正义,这才是社会稳定的基础。

可有时候,法官等于判决,并不一定等于正义。

报仇是不对滴,但又是维护正义的一种变相补充形式。

既然报仇是变相补充,就会付出代价,法律的正义执行在于杀人偿命。

法外开恩属于非正常妄想。

但是,如果对于自首和适宜停止杀戮而自控自首置之不理,那么杀人者就会一旦杀人势必多杀几个以恐吓或者满足和助长反正一死,多赚一个的恶性念头?


孙子电法


二十二年来张扣扣是怎样过来的,如果张扣扣有一个完整的家和我们大家一样能够得到应有的母爱。能够和别的孩子一样回家的第一句话叫声“妈妈”,早上起来上学之前能够吃上妈妈亲手做的一顿早餐,周末能够睡到妈妈说娃上学挺累的让他好好睡一觉等到自然醒,过年过节的时候能够和别的孩子一样穿上妈妈亲手缝制的衣服,走到别人面前炫耀一下妈妈的功劳。可是,这一切与张扣扣无缘,在他幼小的心灵只有妈妈的惨死和当时的表情以及他当时多么的渴望能够得到别人的帮助。一个单亲家庭对孩子的伤害大家可想而知吧,如果张扣扣和大家一样在幼小的时候能够得到温暖的母爱,今天或许他是国家的栋梁之才,或许他会有一个漂亮的老婆和几个可爱的孩子可悲的是这些他没有得到。试问谁之过,时间不会倒流。张扣扣童年的多么损失惨重,人生没有重来时。我想张扣扣当时是一个“爱钻牛角尖的人,一个死脑筋的人”。他在二十二年里只想一件事“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他走到今天的“无能变现”都与妈妈的惨死有关。

谁生下来就是一个北大,清华的高才生。谁的父母不想让自己的孩子将来能够改变贫穷的面貌,谁的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孩子以后比他们更有出息。可悲的是张扣扣在他幼小的心灵只有自己没有保护好妈妈,让妈妈惨死在别人手里。幼小的时候,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张扣扣和我们一样,他的理想是长大当一名科学家,光宗耀祖。可惜的是他的理想从十三岁那年发生了质改变,他不能得到妈妈的呵护。在妈妈无微不至的关心和爱护下能有一个好的学习环境,这一切的一切都与他擦肩而过。他童年的回忆是别人家的孩子有妈妈,别人家的孩子过年过节有妈妈亲手做的可口饭菜,而他的童年是在爸爸农忙的时候自己洗衣做饭。每个人生下来只要四肢健全,头脑清楚,都有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同样在一个起跑线上的他已经输掉了没有妈妈鼓励和支持。这些一切的一切谁能够弥补给张扣扣,让他失去了自己的梦想,每天不能安心学习,心里只有为妈妈报仇的想法。久而久之使他成了一个很自卑的人,觉得自己的一切不如别人好。我不是专业医学方面的,请问大家自爆自卑是不是一种心里疾病。如果自爆自卑是一种心里疾病给张扣扣量刑方面能否考虑一下。试问张扣扣幼小心灵受到创伤谁之过。


手机用户5879176181


判张扣扣死刑是依律,正义未完全伸张。张扣扣手刃三人,依律判死刑,是正义的体现。但法庭对张扣扣的个人伤害,以及社会与仇人王家对张扣扣的不公,却是显而易见的。1,王自新杀人被轻判,且七年刑期四年出狱,是法律对张扣扣一家的不公。张扣扣母在被杀过程中有错不假,但王自新杀人却被轻判,法律层面上对张扣扣一家是二次伤害,刑期七年四年出狱,对张扣扣家是三次伤害。面对这些伤害,法庭没能实现迟到的正义,欠张扣扣一个公道。张扣扣可以认罪伏法,却将死不瞑目。2,法庭将张扣扣杀人动机中,除过母被杀心怀怨恨,与工作生活长期不如意,作为杀人动机。是将张扣扣复仇,除为母报仇外,加上了仇视社会与泄愤的因素。这是对张扣扣名誉权的侵害与践踏。因为张扣扣生活现状与复仇无因果关系,可能是催生因素,不能证实,就不能对张扣扣进行名誉伤害。结论似乎是张扣扣混好了,就不为母报仇了。3,张扣扣之母死于张扣扣怀里,死后被当众解剖,对张扣扣母亲尸体的污辱与隐私的不尊重,对张扣扣及亲人的伤害,也是不争的事实。伤害是执法机关造成的,却没有点滴的忏悔与道谦。4,一个未成年人,经历母被棒杀辱尸等一系列伤害,社会关怀下一代机构,没有心理生活疏导救治,是社会失败。张扣扣复仇之路十九年,是对司法与社会的失望到了极点,才走上自我复仇之路的悲剧,毁灭自己,司法与社会及王自新都有极大责任。看不到任何一方对张扣扣的道谦与自责。官法如铁,官法如炉,前提公平与正义,这样的正义,以律张扣扣会认罪,于情,张扣扣却不认为公平,很多人也不认为公平。


李岁虎


在抗日期间,我们总是把祖国比母亲,我们母亲正在受鬼子的蹂躏。起来挥卫我的祖国,保护我的母亲。在中国有血性男儿誓死的捍卫下,一次次击退了历史上多次外民族的入侵。张扣案于法可死,唯于为母报仇的血性可赦。法律的终极目的是什么?规范和引导一群人的行为走向更利于这个群体的方向。杀张扣易,杀张扣事小,可影响和引导力大,以法灭其民族血性易,在民族危难之际再以母亲名义唤起血性难。站在民族兴哀存亡的历史长河中看,任何法律也无权做出灭其民族血性的指导性判决。为张显法的严肃性,死缓!


龙海51


在张扣扣一案中看到,张扣扣这种人做的对!为什么对?是因为22年前张扣扣的母亲死在13岁张扣扣弱小的怀里,从小种下复仇的种子因太小无能报仇长大了报仇。问天下人,谁的母亲在自已怀里惨死了能接受?而仇人逍遥法外自人微多次上诉无果,只有抛弃自已的生命去报仇。

为人子女不报杀母之仇何以为人子女!

今天,不要把王家三人看成什么受害人,真正受害的是张扣扣!

保卫祖国!爱护妈妈!是每个人的天性,应当公平公道的看待张扣扣。

法律应该和民意相结和才对!张扣扣罪在不死判无期公道。

希望反腐政策要常抓狠抓!社会才能长治久安啊!


用户2979322670286


佛曰:因果,今日之果来之昨日之因。如果不是22年前王某杀了张某的母亲,让一个孩子亲眼看见母亲死在了自己的怀里却眼睁睁看着无能为力绝望之极。而王某却逍遥法外有家有业生活美满。(有人说张某的母亲是个悍妇、怎样、怎样的不好可那也不是王某杀人逍遥法外的理由)再看那时的张某一个孩子失去母爱,失去温暖、失去关怀、失去教育在一个冰冷的环境中长大。今天张某杀了王某是必然的。我们别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去评价张某,说什么你要向前看生活是美好,要忘记仇恨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但是我要说的是从母亲死的那一刻起张某的生活就是痛苦的、冰冷的、灰色的。杀母之仇不共戴天,为人子者怎可不报,不报还是人吗?今天王某死了、张某也快死了算是罪有应得吧!可怜王某的妻儿无忹之灾。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当时的办案人员能秉公执法让王某受到应有惩处或者多关心这个失去了母亲的孩子也许就不会有今天的张扣扣杀人案了。所以王某该杀、张某该杀、那假如在22年王某杀人案中出现的那些徇私舞弊包㢢王某办案人员该不该杀、我认为比王某、张某更该杀。


上善若水123168182


连杀三人不管是对生命的蔑视,还是所造成的社会影响张扣扣都该死,但请给他一个服死的理由,我想无论是母亲死在他面前,而施暴者没有得到相应的惩罚,还是亲眼目睹母亲被解剖,也都是他一生活在阴影中不能释怀的,当年的办案人员,法医 还有判决人员,当着他的面重新把当年的案子审一遍,叛一遍,如果有难度,那把卷宗拿出来,给他讲解一遍,当年确实错了,那么请留他一命,并处罚当时办案人员,不为别的,这事闹这么大影响这么恶略,给民众一个交待,如果没有错,那就算在临死之前让他真正的“伏法”。他带着不服去死,我想死的是他,输的是“法”。个人看法不知道对不对。


沙漠原著民


为什么有很多人都认为张扣扣做的对?一是为母报仇应该,二是没有祸及他人明理,三是杀人后没有潜逃是条汉子 ,我记得二十几年前我们这里有一个小姑娘大概不到二十岁吧,父母离异独自跟着奶奶生活,被一个邻村的神棍诱骗恐吓多次侮辱,后来就是强奸,没有人撑腰不敢报警,又打不过恶棍,最后骗其孙辈四个小孩出来后毒死,案子破了,法院判她死刑,当事村里也联名上书为其求情,但并没有引起社会轰动,她很值得同情,但她杀错人了,不该伤及无辜!后没有自首,张扣扣案虽说法不容情,但这家伙是条汉子,一路走好!


用户76068043519


一审判决结果出来以后,群众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几乎一边倒的高呼“刀下留人",不懂太多大道理,但我们每个人都是妈妈的孩子。

凡事有因有果,一个十二岁的孩子,亲眼目睹母亲被邻居棒击头部而死,且全程目睹母亲路边解剖,何其残忍?法不容情人人都懂,但一审辩护人说得好:这是一个血亲复仇的故事,复仇有着深刻的人性和社会基础。张扣扣没有更好的仇恨排遣通道。在张扣扣诉诸暴力反击以前,我们的社会对其根本未予以关注。

记得有人说过:一个人为钱财犯罪,这个人有罪;一个人为面包犯罪,这个社会有罪;一个人为尊严犯罪,所有人都有罪。大家都在同一条船上,如果一个人绝望,那么所有的人都不安全。 所以,永远不要对他人的苦难无动于衷,因为谁也无法保证下一个不是你我。

今日二审维持原判,百姓呼声甚至于比一审更高,几乎全社会都在关注这个案子,几乎所有的人都希望刀下留人,不是因为大家是法盲,而是因为张扣扣杀人确实事出有因,有争议的案件难道法官大人不应该深思吗?

最后支持点赞二审辩护人殷清利:没有程序的正义就没有实体的正义。

多希望这孩子能够活下来,不能为他做任何事,但会为他发声,求刀下留人,求轻判。








阿莲Al


张扣扣一案落下帷幕,但笼罩在张扣扣一案部分社会情绪却令人深思。

第一、法治社会容不下“血亲复仇”。“血亲复仇”是古罗马时期的法律,意思是当自己的亲人遭受暴力侵害致伤或致死时候,自己可以以亲人的身份复仇致对方对等伤害。”血亲复仇”本质上就是早期社会不发达,国家力量不济时,国家赋予个人的私力救济手段。问题是,时间已经到了21世纪,国家暴力机器高度发达,任何法治社会早已抛弃了“血亲复仇”的原始法律制度,而一个当过兵复过役青年竟然采取如此复仇手段,确实令人匪夷所思。

第二,法治社会容不下法盲。从公开报道来看,张扣扣虽然知道自己杀人要偿命,法律不会容忍自己的残忍行为,但认为自己为母亲复仇有理,因为当年法院判决不公。实际上,这些都是他自己的臆想,也是自己不懂法用法的结果。退一万步讲,即使当年判决确有不公,也是一码归一码,当年的不公不能成为如今复仇的理由。他现今将一家三人杀死,法院依法判处其死刑也是罚当其罪,罪当其罚。

第三,为张扣扣鸣冤叫屈是极端愚昧。网络是个大敞口,嬉笑怒骂什么人都有。但如果有人真的认为张扣扣杀人情有可原,法要容情,那只能说这类人与张扣扣一样愚昧,这类人就不要生活在当今社会,还是回到古代社会生活好些。因为处于原初状态的古代社会,什么都不发达,包括头脑;对事物因果关系的认识都是直接线性关系,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高皇帝远,国家管不了,一切自己料理;那样的社会很嗨很自由,正好适合这类人生活。

第四,现代社会必须厘清公权力与私权力的界限。司法权是国家的根本权力,其使命神圣不可侵犯,只能由国家暴力机关实施,绝不可能让渡给私人;张扣扣公然置国家司法权于不顾,以司法不公为由,为母亲复仇杀死三人,实际上践踏和挑战了国家的司法权威性。

不可否认,当今社会远不完美,贪污腐败、司法不公、贫富差距等社会问题还很突出,但这不是极少部分人违法犯罪的理由。任何时候,我们不能将违法犯罪的原因与犯法犯罪本身混为一谈,更不能拿这些原因为部分人违法犯罪开脱;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法治社会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必须坚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