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发配罪犯,来回几千里路,为何很多衙役争着去押送?

浅色澜海


来回距离几千里,居然还有人争着抢着去押送,那么这其中一定是有甜头的,不然不会有人傻傻的去争着抢着的。我们来分析一下吧。



其实古代的“流放”制度,对罪犯是特别苛刻的,对于大多数罪犯来说,被流放看似是比死罪要好,但是殊不知被流放也只是个缓慢的“死刑”,即便幸运捡的一条命,且不说这流放发配的几千里路上的凶险,就是到了目的地课,也是充当劳力,劳苦致死,所以对于有的罪犯,他们就直接选择了自尽。

另外,这个“流放”制度对于衙役来说,倒是一个不错的肥差。这又怎么说呢?我们先熟悉一下古代的流放制度。流放制度最早起源于秦朝,在汉朝被基本完善,后世基本都沿用、借鉴汉朝的流放制度,只是在之后的宋、元、明、清几代随着疆域版图的扩大而增加了一些流放的地点。

第一点,我们不要误解古代的流放制,古代流放制有明确规定,押解罪犯一天走50里左右,大概300 里换人继续押解,也就是说古代的衙役“出差”押解犯人最多也就是十天左右,到了下一府衙交差之后就可以回家了,所以说这个工作对当时劳苦衙役来说并不苦。


第二点,中国古代素来有九品十八官之说,官阶很低的官员权力就够小了,身为底层的衙役自然就没什么权力了,整天劳苦周身,在衙门闲暇没有公务的时候,他们也不能回家种地,只得乖乖守在衙门,有时候还要替县衙老爷做苦力,有押解犯人的工作,他们自然会争着去做,好歹也能出去透口气。

第三点,古代衙役的月薪很低,大多数时候还会被层层克扣,最后工资到手的时候连温饱都供给不了,而且这些衙役们闲暇时间还不能“兼职”,仅仅依靠着这国家给的口粮,他们是心不甘情不愿的。


但是如果有被流放的罪犯的话,谁接手到了这个差事,谁就大概可以“饱餐一顿”了。

其一,古代对于这些被流放的罪犯,设有一定的公费条例,衙役押解犯人自然不可能白白押送,在古代道路条件、交通运输条件和自然环境都极其恶劣的条件下,政府还是有一定的保障措施的,所以在这公费的安抚下,终日无事可做的衙役便会抢着事儿做。

其二,介绍一些这些被流放的人,他们多数都是一些贵族或者朝廷命官,普普通通的平民百姓不至于朝廷花钱去流放。那么,既然这些罪犯是有钱之家,那就免不了在流放前好好犒劳贿赂押解的衙役,而且给的贿赂金不在少数,有的罪犯家属还买通关系派人一路跟随,这样看来,这可真是一个“肥差”啊,怪不得人人都会争着去做了。

据传,如果被流放的犯人中有女眷,往往还会要遇到衙役们的折磨。


小镇月明


这种说法显然是不符合历史现实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古代的流放是怎样的。

在古代,流放是一种仅次于死刑的严重罪行,对古人来说,有时候宁愿去承受死亡的惩罚,也不愿去承受这种罪名。

古代历朝历代的流放地都是有所不同的,在宋朝之前的历史中,流放地一般集中在岭南地区、海南或者湖北神农架等地区。

而在清朝时期,普遍选择的流放地一般是新疆或者东北的宁古塔,景色秀美的新疆就不用说了,宁古塔大家在很多电视剧中都听说过,位于现如今的黑龙江境内,大概位置就在现如今大名鼎鼎的雪乡附近。


想必在听到海南或者雪乡这两个词的时候,大家或许会突然的眼前一亮,产生一种流放不是责罚而是奖励的想法。

但大家或许不了解古代的交通是一种什么样的状况。

流放之所以仅次于死刑

古代没有高速公路、没有高铁、没有火车、也没有现如今平坦一片的国道,到处都是坎坷不平的石子路或者是完全没有道路。

在那种条件下,就算是骑马或者是坐在轿子中,滋味也是非常难受的,更不用说流放的犯人要凭借着双脚走去流放地的感觉了。

这一路上路途遥远,差不多都是千里以上的路途,仅凭着双脚走去,想想就知道其中滋味。

还有这一路上经常渺无人烟,被流放之人还要经常面临到各种各样的难题。


首先如果路途偏僻的话,他们晚上寻找不到居住的房子就只能随便在荒郊野外中找个地方过夜。

找不到新鲜的食物,只能吃着包裹里准备的干粮度日。

然后因为古代到处都是原始森林、猛兽四处出没以及劫匪众多,所以他们的人身安全也是极其危险的。

很多人因为身体太过于虚弱或者是承受不了这种自然环境的极端变化,所以有不少人把性命丢在了被流放的道路中。


而古人普遍拥有的浓重乡土情结也是一个不得不考虑的因素,长久离开家乡、一辈子可能都没有机会回来,这种惩罚对很多古人来说,其实无异于要了他们的命,由此可见,我们就知道古人为何会把流放确定为仅次于死刑的惩罚了。

从头走到底的衙役

而押赴流放犯人的衙役,他们在其中的感受也是好不到哪里去的。

古代押赴犯人的衙役一般有两种,第一种就是从出发地一直押赴着犯人到达终点的衙役,他们大多数都是以走路的方式押赴犯人们的。

像这种类型的衙役,他们所承受的痛苦很多,要率领着犯人们千里迢迢的赶路,虽然他们习惯了这样奔波的工作,但是如果可以的话,他们想必也是不会选择这种工作的。


在历史中,或许真的有犯人家属为了让衙役善待犯人而送钱给衙役的事情。

但是大家要清楚,在普通的大牢里工作,犯人们的家属为了能让犯人们好过,也会给衙役们送上一定的钱财,衙役们安安定定待在自己家乡附近工作多么美好,又何必去受那千里奔波的痛苦呢?

因此我觉得如果有选择的话,是没有衙役争着、抢着去做这种工作的。

仅走一段路途的衙役

而第二种衙役们则是流放过程中的协助人员 。

如果有衙役带着流放犯人路过这种衙役的所在地,那他们的工作就是在自己所在的辖区里带领从出发地赶来的衙役和流放犯人们穿过自己的辖区。

然后在即将走出自己的辖区之前,返回头,结束自己的工作。


他们不需要走完流放路途的全程,还算是比较轻松的。

像这种类型的衙役,我觉得流放犯人身上也是没有什么值得他们去争取的。

如果流放犯人身上有什么高价值的东西或者他们的家人为他们准备了什么钱财的话,早就被从出发地押赴他们过来的衙役给瓜分完了,第二种类型的衙役又哪来的利益可图?

所以说从尊重历史的角度来说,我觉得古代发配罪犯的时候,衙役争着抢着要去带路的情况应该是是不会出现的,这就是他们的本职工作,只是工作规定不得不执行而已,如果给他们一个选择的话,他们应该不太乐意担任这种来回奔波几千里的工作。


孤客生


首先需要纠正一下,押送罪犯的衙役并不是全程不变的,同一个衙役并不需来回奔波几千里的路程。

以清朝为例,比如押送罪犯从北京出发,那么到了河北地界,犯人就交由当地衙役押送了,双方只需办理一下交接手续即可,随后原先从北京出发的衙役就可以回去交差了。

同样,在河北接到罪犯的衙役只需将罪犯押送至邻县,任务就算完成。以次类推,这样一来,罪犯不变,衙役总是在变,这就减少或避免了当差人的辛劳。

如果真的来回跑上好几千里的话,那么衙役和罪犯就没什么两样了,说不准死的比罪犯还要早。到时候就没有人争着抢着去了,而是惟恐避之不及!

既然许多衙役抢着去,肯定是有利可图了,先举个例子。

清朝皇亲贵胄们早上第一件事情就是“冲龙沟”,也就是我的俗称的刷牙。

古人没有牙膏,而皇帝的龙嘴又精贵,所以就会用上好的茶叶泡水漱口。

通常茶叶泡上一遍就被丢弃,皇帝自不会吝啬这点东西,所以在一旁侍候的宫女就会将泡过的茶叶凉干收起来,或是日后自己饮用,或是捣腾到外面再卖个好价钱。如此一来,就会出现争着抢着侍候皇帝“冲龙沟”的现像了!

而衙役押送罪犯也是同样的道理。

一般普通老百姓犯了重罪直接就砍头了,根本享受不到流放、发配的待遇。只有那些达官显贵,或是特殊身份的人犯了罪,才会体验到“皇恩浩荡”的机会。

汉朝前后,罪犯一般都流放到蜀地,比如吕不韦、嫪毐及其门客都被秦王赢政流放到了蜀地。宋朝前后,流放地多为岭南地区,比如岳飞被害后,妻儿老小全被发配于此。而到了清朝,犯人就会被流放到西藏或是令罪犯闻风丧胆的宁古塔,比如纪晓岚曾被流放西藏,但大多数会流放到宁古塔垦荒了。


其实,古代的流放比死刑还恐怖,因为去往的地方都苦寒的不毛之地,再加上千里迢迢,跋山涉水,远离故土,心情惆怅,许多人还没到目的地就因病痛死去了。

即便如此,罪犯还都会希望能活着到达目的地,因为如果赶上皇帝大赦天下,那么他们就有了出头之日,再说了,好死不如赖活着。所以,他们就将希望寄托于衙役身上,希望路上得到照顾,或是少些虐待。因此,就少不了给他们点恩惠,而被流放者能花钱免灾,衙役又能得到时好处,彼此心照不宣,于是一条产业链形成。


所以,正是由于形成了衙役业内的潜规则,有衙役争着抢着去拔这层皮也就不足为奇了,毕竟这是一个创收的好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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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史春秋


古代发配罪犯,犯人会被发配几千里,而衙役并不会跟随犯人走几千里。至于很多衙役会挣着去押送的情况,很多人以为是有利可图,不过由于缺乏资料,我们也只能推测。



流放在古代称之为流刑,犯人被流放的时候,会由衙役押解到边疆戍边,或者是被送到蛮荒烟瘴之地开发荒地。很多犯人为了避免在路上受到折磨,会尽量的给押解的差役一定的好处,这也就是衙役们争抢押解的原因。

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以唐朝为例,唐代的流刑按远近距离分为三种;分别为两千里、两千五百里、三千里。这些犯人有一些会被增加一定的劳役工作,称之为“加役流”。

唐朝的衙役押解犯人的时候,应该不会敲诈勒索犯人。原因在于唐朝的流刑是可以赎买的,类似于和珅发明的“赎罪银”。



具体方法为;流放两千里,花费八十斤铜免刑。流放两千五百里,需要九十斤。三千里则需要一百斤。按照这种刑罚赎买的政策推断的话,如果犯人有钱的话,估计都会用来免罪,押送的衙役根本捞不到多少油水。

当然也有一部分人说,如果在押解的路上没有财物贿赂衙役,衙役很可能为了轻松完成任务而杀人灭口,所以为了自身的生命安全,很多人会留下一定的财物贿赂衙役。不过这种说法根本无从考证,只能说是真假难辨。

唐朝以后,几乎所有的朝代都延续了唐朝的做法,基本上都可以用财物免除流放的刑罚。因此被流放的人大体只有两种,一种是穷困潦倒的底层百姓,一种则是被特批的政治犯。



以正常理论推测,没有前途的政治犯应该是敲诈勒索的对象。

清朝时期,林则徐虎门销烟之后,由于清军对英国人作战失利,道光帝拿林则徐做了出气筒,下旨将其流放新疆。林则徐在6月28日接到圣旨之后,于7月14日开始出发。这一路完全是自费,所以林则徐需要自己准备财物和必需品。

一路之上,各省的官吏会派遣衙役负责押送,当然这些衙役是不会出省的,只负责本省境内的押送任务,所以不会存在来回几千里的路程的问题。



当然在此期间,路上与林则徐有旧的官员也会特殊照顾一下。至于这些押解的衙役会不会敲诈勒索,或者是林则徐会不会打赏一下,就完全看两者的心情和所处的环境了。

除了林则徐之外,清朝流放的官员还有很多,比如光绪时期的张荫桓以及毓贤。这些人都有一定的积蓄,而且被发配之后等同于判处了无期徒刑,前途暗淡,按照常理来说,很有可能会被敲诈勒索,或者是破财免灾。

当然具体情况已经无从考察,我们只是根据一些律法和事件进行推测。


我是越关


古代犯人除了死刑外,最厉害的刑罚就是流放了,也就是常说的充军。流放者被押送到边疆地区从事农业生产或者服务行业,自谋生路,不得皇帝赦免,终身不能回归故乡。衙役为何会去争着押送流放之人呢?原因大致有三:其一、可以获得犯人家属的贿赂金;其二,可以获得官府的各项补贴;其三,可以公费旅游。当然流放之地都十分偏远荒凉,押送犯人又基本是走路,所以这份钱也是挣的辛苦钱。



流放的目的是惩罚犯人,因此历朝历代的流放之地都是当时的蛮荒之地,人口稀少,环境恶劣。秦汉之时,流放之地一般是巴蜀、九原、岭南,目的就是让犯人们去充实边疆,抵御强敌。唐宋两朝流放之地一般是西域、海南、幽云等地;清朝则喜欢把犯人流放到宁古塔、新疆、海南等地。千里押送犯人到流放之地既是辛苦的事,也是一件危险的事,因此很多衙役不愿去做;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划重点的词是重赏,押送一回可能相当于半年收入。官府的衙役不是官也不是吏,而是合同工,工资待遇不高,全靠外快收入,因此为了多赚钱,衙役们还是愿意去押送犯人,毕竟富贵险中求。



《水浒传》中对押送犯人多有描述,细心的读者就会发现这些押送犯人的衙役非正常收入十分高。林冲发配沧州时,在东京送别时,留给押送的衙役了一笔不菲的钱财,以求他们路上善待林冲。在路上林冲又给两位衙役不少银两,吃喝住刑都是林冲在开支。两位衙役又接受了高俅的巨额贿赂,在路上打算结果了林冲,由此可见衙役押送犯人利润巨大。当然林冲在野猪林被鲁智深救了,否则两位衙役必然大挣一笔横财。武松被流放时,也给衙役了不少银子,在飞云浦武松一鼓作气把衙役诛杀了,十分解气!女犯在押送途中,衙役们还可以劫色呢!



综合而言,衙役们押送犯人千里,虽然辛苦,但是却是收入高。衙役们都是普通人,家境贫寒不富裕,为了多挣点银子,不辞辛苦甚至抢着去押送犯人也就很正常了。比如我在国内工作,年收入只有十万;如果我有机会出国去干同样的工作,一年能挣四十万,那么我必然争着机会去。毕竟在外国干三五年,回国就奔小康了,何乐而不为呢?因此千里甚至万里押送犯人虽然辛苦且危险,但是干一次挣一笔横财,多干几次就小康之家了,然后可以退休干别的自己喜欢的事,确实是很不错的选择!



大秦铁鹰剑士


都觉得古代的衙役是个肥差,其实衙役中也有分工,不同类型的在内部也有鄙视链。

听评书经常会有听到“三班衙役”这个说法,是哪三班?

皂班、快班,壮班。

皂班可以理解为开堂审案时在两边大喊“威——武”的那一班人马,除了在公堂上打人家板子,他们还充当鸣锣开道的仪式性工作,是三班中的“门脸儿”,长得歪瓜裂枣是不能入选的,工资收入较高,处于内部鄙视链的最顶端。

快班可以简单理解为捕快,天生就是跑腿儿的,需要跟歹人搏斗,危险系数较高,经常还要承担收税任务,有点外快,但更多地是招老百姓的骂,算是鄙视链的中段。

壮班最次,看守个库房和监狱,必要时也得充当押解人犯去往发配的地方的解差,最苦最累,属于鄙视链的最底端。

看完了衙役的分类,我们就会大概了解到,很多衙役抢着去押送犯人这个命题,是如何的不可思议,因为即便是在壮班的内部排序上,也是当个看守人员比较清闲,兴许还有点合法的外快,根本不会有人上赶着想去当押送犯人的解差,简直是避之唯恐不及。

这种押解工作有多可怕?

水浒里的描写不用多说了,被人犯同伙拦路截杀的可能性无限大,相对比较富有的人犯所能带来的较高收益,这种现实危险才是需要面对的,性价比实在太低。

感谢完盗匪们的不杀之恩,你还要面对路上的其他风险,风里来雨里去、动不动蹦出一条吊睛白额大虫这类的自然风险自不必提,古代没有抗生素,一旦搞出点外伤,或者水土不服闹肚子,甚至头疼脑热的,都会要了你的老命。

假如路上因为天气原因不太顺利,每天没走够五十里地,导致最后延期抵达目的地,等待你的是接收部门官府的刑杖责罚,挨一顿板子是轻的,严重的直接加入人犯群体,再也别想回家的事儿了。

最悲催的是,人犯走一趟就可以了,而解差还需要走一个来回受双份罪,你以为去趟宁古塔容易吗?

切莫把解差的工作当成现在的公费旅游,吃住三星级以上全部报销,犯人都富得流油,恨不能给你雇上八抬大轿,真要是这般的美差,他们就该是鄙视链的最顶端了!


历来现实


又是一个不知道谁想出来的谣言,真觉得衙役是去“旅游”啊!

认为衙役会争抢着去押送犯人流放,大致会有下面几个理由。

首先,“公费旅游”。不仅有一定的银两报酬,而且一路上的吃喝住行,都会有朝廷负责,游山玩水的,多轻松。

平时在衙门当差,干的都是最底层的活,又苦又累,还赚不了多少钱,出差多轻松。

被发配的罪犯,家人为了他们能路上好过一些,往往会贿赂衙役。

……


认为押送流放犯人很轻松的,真的是误会“流放”这个词的含义了。

先说衙役,古代衙役的地位确实不高,有些甚至没有固定工资。但是,这不代表他们弄不到钱!衙役属于官府中的人,只要办差,就有额外收入。衙役可以光明正大的向当事人收取车马茶水费,收入很不错。没有派差的时候,他们就会找娼妓户、宰牲户,以及一些贱民商户要钱。虽然不多,但绝对够用了。

尤其是一些中大城市里的衙役,除了见上司要点头哈腰之外,收入并不少。


那他们愿不愿意去押解罪犯呢?十有八九不愿意。

罪犯去的地方,可不是什么旅游胜地。要么是北方极寒之地,要么是岭南烟瘴之地,总之,什么地方条件恶劣,你就去什么地方。

这上千公里的路程,全靠两条腿走下来。路上遇到虎豹豺狼的危险咱就不说了,随便淋个雨感冒生病,就会要了小命。

现代人意识中,一路上今天这个县城,明天那个小镇,怕啥啊!实际上,走十天半个月见不到人烟,是非常正常的。所有的补给,都要靠沿路的驿站关卡。要真是半路生病了,说不定真死那了……

有人可能觉得,那衙役可以慢慢走啊,一点点的耗。这是不允许的,比如清代刑律规定:“限日行五十里,若三千里限二月;二千五百里限五十日。”那都是有时间限制的,错过时间是要受罚的,包括衙役在内。


不管是往南往北还是往西走,越走远,环境越恶劣,越危险。

真要运气不好遇到那些凶猛强悍的罪犯,同伙半路上“解救”,那衙役的小命也就交待了……

至于说罪犯家人会不会送点钱?大多数的平民百姓,早就掏空了家底,让衙门判得轻一点……真正有钱的大户人家,除非是犯了特大的案子,一般早就花钱弄个轻一点的判罚,轮不到发配流放的。

总之,虽然押送犯人能拿些钱,但是一路上风险太大。遇到这种事儿衙役抢着去,不太可能。

所以,这是个谣言,完全低估了古代的野外旅行风险。


七追风


首先要更正一下,并不是大部分的衙役都愿意干这种押送罪犯到流放之地的活,接这种任务的衙役一般都是混的比较寒酸的人,就拿清朝衙役一年的工资来说,基本上都在3两到10两之间,相当于人民币300元以内(清朝以前价值更高一些),这样算来衙役一年收入就是900到3000之间,而且那个年代基本上每家都有好几个孩子,这么微薄的薪水,难以养活一个大家庭。

有灰色收入的衙役不愿意去押送犯人

如果这些衙役身处之地颇为富裕,那自然也有一些其他额外收入,日子过得自然也就滋润一些,这些人不会看得上押送罪犯这种活。只有那种在穷乡僻壤里当差,日子过得苦不堪言的衙役抢着去押送罪犯,毕竟这样也算是一笔比较可观的收入来源。

而且还有一点,衙役的地位不高,那些高门大户不会纡尊降贵去结交这些人,这些人要贿赂也只会选择县令等官员。

流放这种罪责最早起源于秦汉时期,到了宋朝就成了一种充实边境地区人口的解决方法,明清之后也一样是如此,这里面根据罪责有流放一千里至四千里不等。

要是去的地方不是很远,路上也没什么太大的危险的话,这种任务还是有大把衙役去接的,毕竟大部分的衙役日子都不好过,这种较为轻松,还能拿国家一笔补贴的活,还是比较不错的。


最好是碰上家境殷实的人家犯了事,然后被判刑发配,这种人家肯定会提前备好一笔丰厚的钱财,以买通押送的衙役,希望路上的日子能过得舒坦些,但是这种事情很少会有发生。

要知道自唐朝开始,就有花钱赎罪的传统,而且唐朝律法中就有这方面的规定:

二千里赎铜八十斤,二千五百里赎铜九十斤,三千里赎铜一百斤。

到了清朝也就更盛行了,什么都可以用钱来买,清朝后期都开始公开卖官,那就更不用说是花钱减轻罪责这种小事情了,只有那种家境贫寒的人,才会受这种罪,遇到这种罪犯,衙役们自然也避之不及。

押送路上也存在着风险,路途艰辛

还有一种就是大臣触怒了天子,然后被下旨流放,这种人衙役是不敢得罪的,但一般来说,这些被发配的官员手上也都有些钱财,会懂得施舍些财物给这些社会底层人物的,这种人衙役也是很愿意押送的。

而且押送的路上也不会是很太平,古代的交通不发达,押送罪犯也只能靠着两条腿走路,并且还有明文规定,要求一天必须走五十里,这就导致在押送的途中,很可能会风餐露宿,遇到山林,还要小心各种毒虫猛兽,日子自然不好过。



总得来说,只要在当地过得下去,能够从各种渠道得到资金来源,这些衙役基本上不会选这种苦差,毕竟这一路上总会伴随着各种风险。


东方大史


在我国古代,流放是一种很常见的刑罚。所谓“流放”,就是指将已经定刑的犯人,押解到偏远地区,以此来对其罪行进行惩治。

说起来,流放这一刑罚,也算是历史悠久。早在春秋时期,就有了关于流放的记载。不过就当时的情况来说,将犯人流放这一想法,可能也只是统治者突发奇想,出现的次数非常少。

(古代流放的犯人,图取其意)

流放在汉朝时开始逐渐频繁地出现。在南北朝时期,则成为仅次于死刑的一等重刑。到了隋唐时期,以“徒流刑”为中心的五刑制正式确立。自此,流放便一直被作为惩治重犯的重刑,一直到清朝末年才废除。

流放罪之所以是重刑,主要是由三个原因造成的。

其一,流放的目的地一般都在偏远之地,像唐宋时期经常出现的岭南、海南等地,通常都被认为是极其偏远且荒凉的地方。

其二,流放可不是旅游,犯人必须全程徒步行走,并且不得借用交通工具。

其三,流放过程中犯人一般都身戴枷锁,脚上还有脚链,终日负重行走,而且一般持续时间很长。

说起来,流放过程中,除了犯人遭罪之外,押送的犯人的衙役也会非常辛苦。

(古代衙役画像)

衙役虽然比犯人相对自由,但要顺利完成押解工作,其实同样有很多难点。

就时间上来说,押送犯人是有时间限制的。衙役必须根据路程的远近,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押解任务。大部分朝代对此都有明文规定,衙役每天必须至少押送犯人50里。

就环境上来说,犯人前往的都是偏远地区。很多偏远地区,并没有官道可走。这也就意味着,衙役在大部分时间里都没有办法住进客栈,只能在野外休息过夜。

而且衙役们必须跟着犯人翻山越岭、跋山涉水,哪怕跌倒扭伤,也只能忍着疼痛继续前行。

就危险性来说,在野外过夜时,不仅要提防蛇虫鼠蚁的叮咬,更要担心山林中突然窜出的猛兽。除此之外,像《水浒》中鲁智深搭救林冲的故事一样,衙役们还要随时担心犯人的同党前来营救。稍不注意,就会被犯人同党们斩杀当场。哪怕犯人同党们绕过了他们,但犯人被劫走后,回去也没有办法交差。

因此,对于押解犯人这份差事,大部分衙役们通常都是敬而远之。毕竟一旦接受任务,除了要长期远离家人,历经苦难不说,还得随时提心吊胆地过日子。

(流刑)

然而尽管押解工作千难万苦,也有少部分衙役,会争抢着去接受这份差事。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古代押解犯人的衙役一般有两种:第一种是从出发地点开始,一直要负责押送到终点。第二种是负责交接协助的当地衙役。比如衙役带着犯人途径某地区时,通常会有当地的衙役前来接应,并且协助他们,走完该地区的路程。等走到该地区边境时,当地的衙役就算是顺利地完成了工作。

相对于第一种衙役来说,负责协助的当地衙役,一般押解路程较短,并且熟悉地形,因此工作的难度并不高。但一般情况下,完成这份任务的工资却通常比较厚实,因此,不少人愿意去接这份短工。

实际上,但凡是押送犯人的衙役,其薪俸一般都是比较高的。而且我国历来讲究人情世故,通常在押送工作开始前,犯人的家属,还会为衙役们送上一笔辛苦费,以期望他们能对犯人好一些。至于说被犯人同党劫持,这种情况其实并不多。毕竟“徒流刑”还勉强可以接受。要是去劫持,最终被抓到后,就只有杀头了。所以也没人轻易去冒险。

总之,押送犯人的工作虽然辛苦,但付出与收获是成正比的。因此,就算辛苦,衙役们也争着去干这件事。


张生全精彩历史


流放是古代一种仅次于死刑的严酷刑罚,绝大多数情况下,犯人都会被流放到蛮荒之地。这些地方有的穷乡僻壤,有的是边疆战场,被选择流放的地方,没有太多好地方。

但,凡事无绝对,就拿水浒传来说,林冲流放的地方叫沧州,当时是边疆地区,从原著中描写可以看出,那地方很穷,生活条件也不好。

相比之下,宋江流放的地方就好很多,他流放的地方叫做江州,从浔阳楼题诗就可以看出,那个地方非常富有,流放到那些地方,除了不能和家人团聚外,和旅行没啥区别。

历史上,像林冲那样的被流放者,数不胜数,而像是宋江那样的,除非是很有背景,流放只是走个形式,否则几乎不可能实现。大部分的被流放者,都比较惨。

来回几千里路程,按照古人行走速度,估计得一年,但为什么很多人争相去押解犯人流放呢?原因无非如下:

第一,被流放的人,有很多是朝廷大员

这一点在历史上数不胜数,最为著名的比如有韩愈、柳宗元、李白、苏轼、林则徐等等。

这些人在流放之前,大部分都是朝廷的栋梁人物,有着自己的地位。他们虽然犯了罪,但很多情况下,只要皇帝当时没杀他们,还是有机会东山再起的。

何况,长时间位高权重,虽然一时失势,依然有一定根基,如果在流放时,和这些人搞好关系,在以前,他们可能不会在意这些小人物,但现在,一定会感恩戴德,对自己多少有些好处。

第二,流放的地方是苦寒之地,但并不意味着整条路都是苦寒之地

事实上,整个流放过程,全都是走大路、过州县。而且,每到一处州县,必须要进行登记,以保证犯人不会中途逃跑或者被掉包。

而地方的官吏,是不愿意得罪从京城来的人,虽然押送犯人的人都是小人物,但要是得罪这些人,万一他们在都城传一些不好的言论,那就不妙了。

因此,州县的衙门都会对他们十分客气。虽然路途遥远,但都是大路,又有人接待,还不用自己掏路费,与其说是押送犯人,其实更像是旅行。

第三,这样的流放,还是有很多油水的

被流放人的家属,都会担心自己的亲人在路上受苦,他们不可能跟着一起走,只能寄希望于押送的人。


他们不但要给犯人一路上的盘缠路费,也会孝敬押送的人,这样的孝敬,往往都很大方。

而对于押送的人来说,这些钱收的心安理得,而且不会被任何人非议。

当然,并不是所有流放犯人,都会有很多人争抢着押送,也是有选择的。一般情况下,达官贵人、文人墨客,这些人是抢手货,其次是富商贵胄。

也有一些人,是绝对不愿意押送的,那些人就是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

不该得罪的人,其实多半不是皇帝,而像是一些权臣。比如上文所说的,只要皇帝不杀这个人,就说明还不想杀他。这样的人,虽然得罪了皇帝,但也可以押送。

但得罪了权臣,就不一样了。这种情况会让押送的人陷入两难,他们必须要小心伺候这两股势力,不到万不得已,是不能站队的。

因此,这样的押送是最难熬的,也是风险最大的。

另外,流放路线也是很重要的,前面说了,流放地点是偏远地区,但走的路却都必须是大路。

这些当然不错,只是有些地方,整条流放的路线,都是偏远地区,比如清朝的宁古塔。


出了山海关,除了一些小的据点以外,没有什么大的城市,就算承德沈阳都有皇帝的宫殿和老都城,也不是衙役有资格想的。

何况,再往北,彻底成了荒郊野岭,遇到这样的流放,犯人与押送人员都是苦不堪言。

由此可见,押送被流放的犯人,也是一项技术含量很高的活。很多精明的人,会判断出犯人到底值不值得押送。如果值得,那这就是一个肥差;如果不值得,那就生怕自己躲不过,还怎么会抢这个差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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