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张扣扣为母报仇案件网友们众说纷纭,你怎么看?

用户7013606604198老


我觉得法院判决是正确的,对于很多网民认为为母报仇不支持死刑,无非是个人情感问题,一方面是武侠小说看多了,一方面先入为主认为张扣扣是本就是受害人,出于同情弱者而已!这么大的案件,国家肯定关注,如果之前张扣扣母亲被杀案有问题,国家肯定会彻查!这几天看相关部门没动静,只能说明以前的案件并没有问题。网上热点案件这几年很多,如果有错,相关部门机关肯定是出手的,昆山反杀案,辱母杀人案就是例子!到目前都没相关消息只能说明是张扣扣母亲存在重大过错导致自己被杀!才有对施暴者的从轻减轻处罚!案件没问题!张扣扣采取极端方式进行杀人报复,与法与理皆与现代法治不容!所以判死刑是必然的!每个人都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张母过错在先不仅自己丧命,也害了张扣扣!害了其他人,其他家庭!如果站在三个死者的角度,是不是他们的子女要继续对张家进行报复,他们又有什么错,为什么要失去亲人!理性才能看清该案!


亦侠亦温文


我想说的是今天网友们是真正的网友评论,而不是前段时间里尽是家族喷子们的乱叫嚣,口调就象一个模子印出来可一样,容不得半点不同意见,否则就是一连串的叫骂声。"为母报仇”是张扣扣声称的杀人理由,也成了一些喷子们称张扣扣为“英雄",“好汉","忠孝孑“的“榜样",一边倒地为张伸张杀人正义,一是乎”为毋报仇"成了天经地义的亊。不分清红皂白地理解替母报仇就是个坑,踏进这个坑就不后就不能自跋了,一些喷子及力叫嚣“为母报仇,天径地义",诱惑人们仇恨,实质就是丛人犯罪,性质恶劣。张扣扣母被杀,这是亊实,他可以通过其它手段为母伸冤,却选择”为母报仇”去杀人,他的心思就是被"为母报仇”这样蛊惑,最终把自己也搭进去了。要是到了地狱见着他的毋亲,我想他的毌亲绝对要责怪他的这种不当行为,毕竞给一家人造成了心理和财物的损失。


望着白果树


家有贤妻子女平安,张母是有名的泼妇,打庄骂社和村民结怨颇多,二十多年前和王家原来还不错,后来因琐事两家不和。有一天张母从王家门前过,王家老二王富军在自家门口,张母向王富军脸上唾唾沫进行侮辱,和王富军骂起来,老三王正军在院子里听到二哥和汪秀萍骂仗,跑出来时汪已操起扁铁(什么家什,不知道)朝王正军额头猛击,致额头和脸部受伤,王正军急了从柴剁上抽了根木棒打了汪一下,汪即到地往回爬,爬到自己门前是丈夫抱到王家门前,说你打的你看,一会死了。所有这些张扣扣的父亲和姐姐当时做的笔录不是别人说的,结果王正军(当时17岁,不够法定年龄)被判7年,要知道当时王正军考上了中专,那时考上中专就端上国家饭碗,包上学包分配,结果学也没上成。


沧桑8825


要我说啊,首先声明不是煽动情绪以及仇恨,我觉得杀的对,自古以来人有三大仇恨杀父夺妻那个不知道,我没文化别笑,没有爹妈哪来的他,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为父母复仇,做到至孝了!!!现在是法治社会,真的不提唱这么干,可以换一种方式方法,比如收集对方违法证据,将对方绳之以法,实在没有的话要是我个人我也觉得这么干未尝不可,但前提是没有成家立业,以免给别人带来情感和家庭的伤痛!!!

杀人是不对,但做到了人们不敢想的大孝,情理上同情但法律上不许!!!!!

个人意见,勿喷!如有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是属无心!!!


老邢154382617


支持法院对张扣扣杀人一案作出的死刑判决,此案彰显了司法的严肃性。任何个人不得以一己私权力凌驾于司法公权力之上,是法律神圣不可侵犯的体现。

任何个人或群体如果为了一己血海深仇或不公平判决,都像张扣扣一样以暴制暴自行解决处理,那么这个国家将会变得很可怕,个人私权力极可能会被一些极端分子不法滥用,那局面恐怕法律将难以控制,到时全民悔之晚矣,呜呼哀哉!

张扣扣为母报仇,其“孝心”不值得鼓励提倡,其残暴杀人行为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相悖!应当引起全民深刻反思和引以为戒,同情张扣扣但不能藐视法律,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秩序的最有利保障,任何人都不能以身试法逾越法律红线。


畅所欲言No1


张扣扣案件,是情,理,法尖锐冲突的一个典型案例。合情理不合法,合法不合情理。这样的例子古今中外都有。这实际上就是人类文明在发展中的必然结果。尤其在强调孝亲天下,父母为天的中国,这样的案例的确揪扯人心。手刃杀母凶手,血亲复仇,这是中国传统观念里的英雄行为,属于孝道。但是却又严重的侵犯了法律。因此在高院最后的终审判决,将成为万众瞩目的热点,高院的最后判决,无论那种结果,其审理的过程,辩论的观点,最后的结论,都将非常精彩,也必将深深的憾动人心。


勇敢的烧火棍


对生命漠视往往具有一定遗传性…………二十几年前张扣扣的母亲可以手持铁器对一个未成年的人下重手,这本身就说明了张母天生的暴力倾向…………二十几年后为替母报仇,对仇家进行血洗屠杀,同样说明了其体内暴力基因的延续………反观被张扣扣杀了的这一家人同样如此!一个十几岁的小孩面对一个长辈,就算长辈有错也不应该对一个长辈下此毒手!人生的悲剧往往就是一瞬间!假如当初张母怀有一颗包容的慈母心、宽容小孩的错误、不对小孩下重手;假如当初这个小孩面对张母能够忍一忍,不下毒手…………也不至于发展到毁了两个家庭、5条生命的结果……………一切皆是报应!


黔岭歌飞


我想,法律是维护公平正义,更是威慑,让人心生敬畏,而不可随便触碰的东西,不可以以身试法,更不可以冲动为之。

法律要想让人心生敬畏,就要先从恶人下手,让那些想欺负人,或者正在欺负人,打算欺负人的人,不敢,不想,不做那些冲动,动手动刀的事件发生,就不会有哪些,被欺负人的,绝地反击,正当防卫,龙哥反杀案件的发生,法lv最大的意义是威慑,是事前威慑,杜绝案件的发生,而不全在事后处决,才是法律最大的意义。

加大处罚力度,让那些老赖,蛮横,拉帮结派,第一个动手,杀人,打架,辱骂的付主要代价,谁先动手,谁的原因引起,就让谁付主要责任,比如,7:3 比例,谁先动手,谁负主要责任,加大处罚力度,让每一个人,都不敢做第一个动手的人,第一个强者不动手,通常不会有弱者的反击,得过且过。

这样,让法律前置,让人人心生敬畏,而不是事后判决。所有的判决,最后不管结果如何,都是没能避免事件发生,逝去的也永远不可能回来,只有这样从根本上解决,治安,打架,杀人等案件的发生,也更不会出现,反杀反击的事件的发生。昆山龙哥案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适当的改写法律,就可以促进公平正义,正当防卫,同时也是打击黑恶势力最好的手段!


生活养心殿


一个法制国家本身没有错。

问题在于如何人人守法,敬畏法律。如何有效监管法律实施地有效性、权威性和公平公正性?

安享太平固然好,却挡不住别人的欺凌和霸权!国际有国际法,何曾档住过美国的任性?整日耀武扬威,动不动就展示武力,你又奈何得了?

遵纪守法没错,而不应以此去阉割血性的张力,就如同国家一样任由其欺凌侮辱!温室长大的苗总难抵风雨,酷爱和平还必须有保卫和平之手段,不然就是一句空话,痴人说梦!

小家与大家其理一也。

事有因果,仇怨有主。这是结果,而其间漫长之时日,谁见期间之安抚?这是因缘生怨恨。人与人不同,有能隐忍者、有能反戈一击者、也有息事化了之者弃前嫌(怕也心有不甘)、还有貌似风平浪静而内心澎湃者……

生活在一个安宁和谐的社会,是广大人心向往之。而首恶应必先惩!总不能无故仇恨满天飞吧?为安定社会付出的成本够大了,然教化之功却少之又少,不能一味强大压住行,势必有反弹。

社会应当进行为尊重法律,崇尚正义,保持民风,疾恶扬善,而决不是唯唯诺诺、哼哼唧唧般地刀切豆腐两面光。

国强大不仅在于武装力量的强大,更在于民智民心的强大而成为有源活水不断流,生生不息代传承。


风清云淡6663343995


我的看法是,先从生物人,这个层面讲,他杀人报仇,有着必然性,并且,他杀了3个,他可能想,杀两个保本,3个有赚头。也有一定的必然性。但从社会人这个层面讲,他的思想理念,是低劣的,人格意识是纽曲的。这些情况又是缺失父母关爱,母亲被害等,直接到致。社会人,这个概念的意义是:人为了吃,穿,住,性,精神等各种需要,就要进行生产活动,从而得来粮食,钱等等。生产话动的行为方式,有多种多样,古人说有36O行日新月异的现代,行为方式更据多样性。有些行为活动,国家是坚决不允许的,比如贩毒,杀人,放火,强奸,贪污等,国家有若干若干规定,这些规定就叫做法律。国家法律是有硬度,有钢性的。任何个人,没有权利,拨夺他人的生命。维有这样,历史的动车,方能前行,维有这样,历史的动车,才没有倒档。所以我认为,对张扣扣的处判,是完全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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