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資產流失案 這筆“燙手”拆遷補償款何去何從

一筆“燙手”的拆遷補償款

南報網訊(記者 毛慶 通訊員 蔣守昌 梅曉冬)“6棟101室一直明明是公房,現在產權人怎麼突然變成了個人?”秦淮區李公祠保護與復興項目徵收拆遷的住戶名單剛公示,就在當地群眾中引起軒然大波。

周邊鄰居們的紛紛質疑,區紀委信訪室收到的舉報信,一下子把101室拆遷房屋的產權人陳某——南京寧白政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財務科原科長,推到風口浪尖上。

收到來信反映的問題後,秦淮區紀委監委領導高度重視,立即組織人員對該線索進行調查核實。隨著調查一步步深入,國企職工陳某退休前涉嫌侵佔集體房產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案情隨之浮出水面。

經過大量外圍摸排,區紀委工作人員確定該舉報線索基本屬實。經依法鑑定,涉案房屋價值人民幣52萬餘元。2018年8月22日,秦淮區紀委監委決定對陳某立案審查調查;9月11日,經南京市監委批准,對陳某採取留置措施。

據查,2012年9月至11月,陳某在擔任南京寧白政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財務科科長期間,利用保管公有住房資料、負責辦理職工購買公有住房事宜等職務便利,採用偽造他人簽名、私蓋公章、法人章等手段,將自己虛構為101室房屋實際承租人,以此騙得二次購買公有住房的資格;後又提供虛假材料通過房改部門審核,以人民幣13萬餘元騙取上述房產。

非法獲得房屋產權後,陳某並非想象中那般輕鬆自在,反而整天惶恐不安,處處小心謹慎,生怕哪天紙包不住火,被別人識破伎倆。2017年3月,秦淮區實施李公祠保護與復興項目,101室被依法徵收拆遷。心有餘悸的陳某害怕群眾舉報,遲遲未敢簽訂拆遷補償協議。

“我一家五口常年居住在70多平米的住房,本想101室用來解決住房困難的,哪知沒等搬進去就被立案調查,真是得不償失。”審查調查期間,陳某經常以淚洗面,痛悔不已。他告訴辦案人員,雖然自己擁有該房屋的產權證,但由於是非法手段得來,一直不敢聲張,房子也一直作為單位公房對外出租,租金也一直入的是單位賬戶,他是既不能住進去,又不能收房租,就像捧了個燙手山芋似的。

2018年10月26日,秦淮區紀委決定給予陳某開除黨籍處分,並將其涉嫌貪汙犯罪事實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12月14日,陳某涉嫌貪汙一案在秦淮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站在被告席上的陳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我是偷雞不成蝕把米,自食其果,以身試法,辜負了黨的培養、人民的信任,我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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