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絳:宴席與友碰杯 受罰方感後悔

(三晉都市報運城記者站訊:閆東山 通訊員 焦芮巖 趙慧榮)

4月11日14時20分許,新絳縣古交鎮村民衛某某駕駛自家的一輛車牌號為晉MXW***雪佛蘭牌小轎車,由縣城返回家中,當行駛至108國道新絳段988公里+300米處時看到前面有交警在巡邏執勤,便開啟轉向燈準備調頭繞路,以逃避檢查,不料想這一幕恰巧被執勤的該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國道中隊民警盡收眼底,遂立即趕過去將其攔截。

新絳:宴席與友碰杯  受罰方感後悔

經檢查,駕駛人衛某某駕駛證、行駛證等有效證件齊全,但散發一股酒味,民警即用酒精檢測儀對其測試,結果為42.6mg/100ml,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經過進一步詢問得知,他剛參加完朋友家孩子的滿月喜宴,期間碰到幾個好長時間不見面的朋友,一高興就與朋友們推杯換盞喝了些酒,飯局結束後便駕車回家,沒想到被交警查獲。

新絳:宴席與友碰杯  受罰方感後悔

民警針對駕駛人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當即對其進行了嚴厲批評教育,並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對衛某某作出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並暫扣6個月的處罰決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