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公安局矿区分局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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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公安局矿区分局

关于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为进一步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治安大局平稳有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即日起,我局将进一步开展集中追逃专项行动。为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给在逃人员提供一个悔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的同时,我局将一以贯之依法严厉惩处那些拒不悔改的违法犯罪分子,并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此次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5月10日前,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交代自己犯罪事实的,依法予以从宽处理,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二、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畏罪潜逃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被缉捕归案后,将依法予以从重处罚。

三、涉案人员家属应当积极规劝在逃人员尽快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凡为在逃人员通风报信,或者帮助在逃人员伪造、毁灭证据以及为在逃人员提供隐匿场所和交通工具,资助财物以及提供其他条件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在逃人员线索,对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协助抓获或者直接扭送在逃人员的有功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并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阳泉市公安局矿区分局

2019年4月10日

合作电话:0353—290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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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阳泉市公安局矿区分局

监制丨高秀利

审核丨荆振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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