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扣扣替母报仇,终判死刑,您怎么看?

险道求生的野猪


张扣扣案的公开审理,彰显了我国司法正在朝着新的高度迈进。

我个人认为这孩子肯定是活不成,网友有一部分人想救孩子的心可以理解。但这不能代表人性可以放纵,

社会的长治久安是要建立在法律所圈定的范围内的各种意识形态,它是套在每个自然人头上的紧箍咒,谁践踏了它谁就要被困或杀,况且自古就有杀人者偿命一说,你母的命是命,人家三口的命就不是命了,

前因的命案起因只是邻里纠纷,且张母好斗是事实,争斗中是致命的一棒造成,是误伤,对方只能算是持强凌弱。况且王家三子也被判刑。

法律只是一个抽象的被捆绑在国家机器上的附庸,它只能就事论事,从它本身释义上要对全中国所有人有所交代。我们不能站在弱者的立场上一概而论,我们的善心只能从内心和道义上给予呐喊,但是弱者和强者是互相转化的,前因的人命案张家是弱者,而后果王家却成了弱者,张扣扣在部队里学到了杀人的本领,他己经转化成了体能上的强者,这个时侯己经过去了二十多年,他应该找政府寻求帮助是正理,或找人和仇家要补充民事补偿,把自己变成一个生活强者,适时的娶妻生子,树立生活的信心,这样的话才能慢慢的抚平心中的伤痛。

我个人认为你的不娶妻是自身的原因?还是国家人口比例失调,政策导向,人们价值观的取向问题而导致你没有成家立业而走向偏激的行为?还是其它?

难道当年你的母亲临终嘱咐你要为她报仇?或是你己年迈的还健在的父亲他始终也咽不下这囗气?如果不是,那你三十六的人了,思想和性格是极大的扭曲了的,你的行为才是导致了人性的最大缺失,你死后,可怜的老父亲情何以堪,叫他老人家在悲伤的世界上怎样独立难行。

所以你不是孝子,网友们贯你的,忠孝礼义信等等的名词一个也不配。

此案留给我们的启示和反醒以及深思的很多很多,

这里有呼吁国家和政府的层面,我们不只要加强施法的公平和公开公正,还要下大力气治理人们的意识形态领域里的建设,教导子民,百善和为先,和和气气的社会,家庭,人和人的关係不是靠的弱肉强食。

完。


张相辉1112


我13岁那年在小学念书时因为上体育课渴的喝口水被管水的老师(临时工,大我十几岁)打的我头破血流,我一星期没上学……后来我退学一年……再后来我求师傅学武术苦练拳脚,心想老子長大了非打死这王八蛋不可!……八一年我当兵去了,每天坚持早晨4点就起床锻炼去……。再后来我复员回家乡参加了工作,一直坚持锻炼着……,可心里时常有小时候被打的头破血流恐慌恐惧的阴影,噩梦也常常在睡梦中惊醒,说心里话总想找这个人报仇!……可后来听说这个人被电击死了……我现在退休了,锻炼身体以养成我的习惯了,可小时候的这件事有时还常常想起……。


天哥27618189


查清疑点,公正判决。张扣扣杀人一案与22年前张母被杀案系具有明显因果关系的连环案件。没有张扣扣母亲的被打死,没有张扣扣被巨大的心理阴影压制,没有张扣扣窘迫的生活现状,没有两家长期仇视,就不会发生张扣扣连杀王家三人的惨案。现在,张扣扣杀人案件已经产生,若要公平、公正、公开、服理、服众地办理此案,就应该面对现实,考虑因果关系,查清一个疑点,履行一个法律程序。

这个疑点就是22年前张扣扣的母亲到底是被谁打死?是王老二,还是王老三?为什么张扣扣家人一直讲述是王老二打死了张扣扣的母亲,而不是年少的王老三?对此,应当立案侦查,查出真相。是张扣扣一家胡言乱语,诬陷他人,还是王家推出未成年人王老三顶替成年人王老二?

履行一个法律程序,就是给张扣扣做精神疾病鉴定。张扣扣的辩护律师提出做精神疾病鉴定的请求,是合法的,法院应当予以采纳。

查清疑点,履行精神疾病鉴定程序后,本不复杂的案情必然会大白于天下。如果当年判决有误,应予更正;如果属于公检法人员徇私枉法,则依法追究当事人;如果张扣扣确有精神疾病所致,应予从轻量刑,给予其在狱中度过余生的机会;如果张扣扣没有精神疾病,应予承担杀人偿命的责任。任何的疑问,任何的歧义,都会不攻自破,人民法院对案件当事人依法公正判决既是。


昭盟知青


张扣扣最终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这个在意料之中,没什么奇怪的,不判死刑的话,这就奇怪了。


现实不是金庸古龙小说里面的江湖豪情,快意恩仇。即使是金庸古龙小说里面能快意恩仇的人物,也是有大能耐大本事的豪杰,而如果只是一个小人物又没有任何本事,也是要受到法律的制约的。

在现实社会中,有国家强有力的法律制约,张扣扣也仅仅只是一个普通人,或者说是一个做什么都很失败的废物。如果张扣扣是一个能和国家讲条件人,他杀了也就杀了,但他不是,所以就必须为他的行为受到法律的严惩。


大家不要总是说张扣扣为母报仇这个事,可以这样说,为母报仇这个都是扯蛋的,只是想为自己杀人而找一个借口而已,想让自己心理对杀人表示认同觉得自己是正当的。

可能现实中安安稳稳过生活的人,会为张扣扣为母报仇叫好,但是对于我们这种坐过牢把人性看的很清楚的人来说,张扣扣为母报仇就是扯蛋的,说白了就是自己没用,过的很惨,然后看到别人过的好,眼红了,然后想到自己母亲被害,自己过的这么惨就是因为对方导致的,于是起了报复之心。

说什么为母报仇,搞的这么高大上,说白了就是自己没用,然后羡慕嫉妒恨而已。


我国法律不支持以暴制暴,就比如人家骂了妈,你拿刀把别人捅死,就不是杀人了?

就比如很多人说“你骂我可以,但不要骂我妈”然后就打架起来了。说的好像真的很在意你妈似的,这只是你想打架找的一个借口,觉得自己因为这个借口,感觉打架有了正义性,激发了自己的愤怒和斗志,其实最后说白了,你妈在你心中或许什么都不是。


再次,即便想报仇,也要冤有头债有主,你杀人家全家,这就不对了。这个社会人居然还有一片叫好的,我简直醉了。


看守所资深体验工程师


道德与法治,感情与理智。很多的时候他们是和谐的,很多的时候他们又是矛盾的!

任何人只要做了事情,他就要为他的行为收到成果,也要为他的行为而付出代价。

张扣扣也为他的行为收到了成果,虽然报仇没那么完美,但是也报了一大部分。同样他必须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法律就是法律,你触犯了你就该受到应有的惩罚,对于他的死刑判定没什么可说的事实清楚明了,也没有什么值得同情的,他难道不知道杀人的后果是什么吗?他肯定知道,但是他还是做了,那么承受这个结果是必然的。即使他杀的人十恶不赦,他也是死刑,任何人都没有私自惩罚别人的权利!

这件事情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原因是‘杀人替母报仇’。我想我们主要关注的是‘替母报仇’至于他用的什么手段我们应该不太感兴趣。因为‘为母报仇’所涉及到的不仅仅是法律,还有伦理。我们总喜欢换位思考,如果我们和他,换地而处,我们会怎么面对和处理这种事呢?杀母之仇究竟报是不报呢?其实这才是我们应该思考的重点!

检查官说96年他母亲被杀一案,处理的完全恰当,合法而且合乎程序。并且说他杀人是由于生活不如意,报复社会,而杀人报母仇是他的借口。

对于这种说法,实在是难以服众!

就算真是他母亲先打的人,他母亲先和王家的老二发生的争执,张母先打的王家老二,一个妇女打一个男子,男子却不还手,然后他未成年的弟弟还手把人打死了,这故事也太没可信度了吧!只判一个未成年人7年,说这合理,我是不信。为啥这么判?只要当然说有另外一个成年人参与打人,参与者肯定死刑!

又说他是为了报复社会杀人那更是无稽之谈了!他咋不杀别人呢?杀人以后没直接被抓住,他也没再去杀害别人啊?还是他自首的。报复社会的人却自首了,是不是自相矛盾?

我们同情他是因为我们认为他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他肯定也是这么认为的,一个孩子的母亲被杀了,还死在他怀里,他心理可能没有问题吗?可是当时有人关注这些吗?

说他现在生活不如意了去杀人,那就更符合事实了!蝼蚁尚且偷生何况他是个人啊!正是由于他生活的不如意,才让他更加想念母亲,谁有难处的时候不想妈妈!而他不仅是想念母亲,而是想到如果他母亲没死,他还会这么艰难吗,最少有人在他艰难的时候能得到情感上的慰藉,而他呢?母亲被人杀了,还他妈的白死了!我们的生活充满了曲折,而他的人生全是大坑。换位思考一下我们就知道,生活的不如意诱发了这件事的发生,但是绝对不是主要因素。

有的时候就是这样,有的时候情感完全控制了理智,我们也是,跟我们无关的事情我们侃侃而谈,各种道德底线,各种高大上,各种……因为我们站着说话不腰疼,如果我们的父母在我们眼前别说被杀了,就是被打倒了,你是否会考虑是不是你父母的对错?你是否能理性的选择以后靠法律来讨回公道而不冲上去?,别人怎么选择是什么我不知道,我肯定会冲上去,至于后果多严重我都愿意承受!

张扣扣,他活的比我们很多人都真实,他说了,他不后悔。我想他也没什么可后悔的,你杀人了就该被枪毙。法律的尊严不可侵犯。你明知故犯,你后悔啥。要是没杀到仇人,杀的是不相干的人那你有理由后悔,你杀的是仇人,你后悔啥!

他的做法不值得我们提倡,老话说得好,冤冤相报何时了啊!最关键的是我们也不能老干人家警察叔叔和法官阿姨的活啊,犯法的事我们就别干了,警察叔叔的铁拳可是很有力度的,打击犯罪他们义不容辞。我们做好我们的监督作用,督促法律更加的公正,法律越公正,悲剧就会越少的发生!也诚恳的建议一下警察叔叔在办案的时候以人为本,注重一下心理的疏导,别为以后的社会留下隐患。


时空V梦想


鸡皮蒜毛的邻里纠纷,制造出双出血案,从人员损失多少来说,扣扣赚了一条命,乡里乡亲,又不是行走江湖,血海深仇,5条人命能换来那些教训,从某一角度讲,张扣扣的死,是最难受的。预知的死,是最痛苦的煎熬。如果他一次次上诉,他求生的欲望,会更加强烈,惧死的念头会精神崩溃。当初那种,杀一个够本,杀俩赚一个的豪言壮语,会不堪一击。从某一意义上说,他已赚大了。应该不上诉,认罪伏法,领罪一死。说句难听的。被杀害的三人,都有后人。找个由头,再复仇,这是人们最不愿看到的。有条件的话,迁户出村,或移民搬迁是最好的选择。省的乡里乡亲,抬头不见低头见。应该把所有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和光同尘56519696


张扣扣案件的结果基本明朗了,只剩最高法的核准。

透过案件全过程,基本上是张母被杀,张扣扣多年后为母复仇这样的脉络。

张扣扣是悲剧的制造者,同时也是牺牲品。为了复仇连杀三人,使得双方旧仇添新恨,没有走出冤冤相报终未了的恶性循环。两家为此都付出惨痛代价。已去的四条性命加上即将消逝的一条。

如果张扣扣在其母被杀之后走一条隐忍的路子,或许会被人讥笑无能,但却不致出现如今的结局,虽然复仇,却将自己年轻的生命戛然而止于今。

在情感上看,张扣扣是有让些人"称道"的,但这只是传统观念上的认知。法制社会,特别是如此恶性的案件,公诉、审理过程是不会存在大的偏差的,再就是如果不是现在的判决结果,这个案件就成为一个范例,造成的社会影响不会不加以考虑。

情感存于心,法律行于世,便知谁更有力量。


观潮测汐人


张扣扣案应该引起社会反思,至少应该有一种机制,在22年前2家发生血仇后,判决了应该进行矛盾化解、最最关键的是应该采取措施动员帮助其中之一家搬迁,杀母之仇本来就不容易谅解,然后在天天见面强化记忆,确实很容易在一个细小矛盾下激化。想一想,对面那人杀了自己妈,看到对方脸色不好、那肯定是在心里咒我,看到对方一副笑脸、那肯定是在挑衅我,对我好那肯定不怀好意,对我不好那更是罪大恶极。如果搬迁远一点,少见面,时间长了应该会好一些。


淡定146866745


个人认为!别人杀了你的亲人!然后就去报仇!这是古代人的做法!杀父之仇!杀母之仇!杀兄之仇!就像战国时候燕齐俩国的仇!苏秦用纵横之术灭掉了强大的齐国!然后就不惜代价的去报仇!这就像日本人杀了我们中国人一样,中国个日本是世仇!我们肯定也特别恨日本人!日本人还参拜靖国神社的甲级战犯!我们也在抗议!不过社会在进步!你解决不了的事情有法律解决!不要冲动的用个人违法行为来解决!然后法律就回解决你!这是必然的!做什么还是要有方式方法!大部分人还是很觉得张扣扣死刑必然的!必经三条人命!手段残忍!对于王正军杀其母的罪行判的还是有些太轻!判了7年!赔了9千多!


海德堡的夏天


死刑才是正途。

百善孝为先,论心不论行。轮行家贫无孝子。

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对父母的孝心要表现在关心上,不能简单的归结到行动上。

为了之前母亲被人杀害,时隔很多年后杀人报复,而且是三条人命,无论如何都是说不过去的。

就算他母亲是被冤杀的,还他一条人命,抵消了吧,剩下两条人命,难道不需要抵命?

退一步说,当时杀人者未成年,肯定不会判死刑。而且是双方撕打,他母亲先动手,事后被判刑7年,对一个未成年人来说,也不能算轻判了。

再退一步说,就算对之前的案子有争议,现在杀一个还可以理解为母报仇,杀三人,太过了,应该抵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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