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會計準則下應付福利費會計科目應該這樣處理!

應付福利費也有一些常見的誤區需要注意

很多小夥們作為財務人員,會把發給員工的福利、過節費等統統計入了“管理費用-其他”進行核算,沒有進行單獨設置賬戶來核算,這樣很可能會帶來了很大的涉稅風險。因為新會計準則頒佈之後這些職工的福利都已經有了新的會計處理方法,小編幫大家整理了一些資料,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新會計準則頒佈後,取消了原“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會計科目、增加了“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企業按照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同時分別按照“工資”、“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解除職工勞動關係補償”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職工福利費也列入職工薪酬範圍核算。

應付福利費也有一些常見的誤區需要注意,比如在新會計準則下福利費要根據實際開支來核算,不會有餘額。當然企業也可以先提後用的方式,但企業提取的職工福利費在會計年度終了經調整後應該是沒有餘額的。這個意思不是指職工福利費不允許存在餘額,而是在會計年度中間允許職工福利費存在餘額,如企業某月提取的福利費超過當月實際支出的福利費,則職工福利費就存在餘額。福利費當期實際發生金額大於預計金額的,應當補提福利費,

所以小編在這裡提醒各位財務人員,最好單獨設置“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明細賬,來核算企業福利費發生與詳細的明細情況。

發佈於1天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