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覺中國網站因黑洞照片版權問題引發公眾質疑,
共青團中央官方微博昨天更是直接質問
該話題隨後迅速登上熱搜第一
評論區也瞬間炸鍋
多家企業紛紛跟評
貼出與自家企業相關的照片
呈現大型“藍V現場”
還有品牌發現公司的相關元素
沒被視覺中國納入圖片庫
調侃自己沒有排面
隨後,天津市網信辦連夜約談視覺中國網站,責令該網站立即停止違法違規行為,全面徹底整改。
經查,視覺中國網站在其發佈的多張圖片中刊發敏感有害信息標註,引起網上大量轉發,破壞網絡生態,造成惡劣影響。上述行為違反了《網絡安全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根據《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行政執法程序規定》,我辦依法約談該網站負責人,責令視覺中國網站立即停止傳輸相關信息,採取措施消除惡劣影響,並保存相關記錄。要求其切實履行網站主體責任,從嚴處理相關責任人,全面清查歷史存量信息,同時要求該網站加強內容審核管理和編輯人員教育培訓,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視覺中國網站負責人表示作為平臺方管理上存在嚴重問題,將全面徹底整改,在此期間暫時關閉網站,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自覺接受社會及網民監督。
視覺中國網站已無法打開
4月12日,視覺中國在其微信號“VCG視覺中國”發佈致歉信,稱接受廣大網民和媒體的監督批評,全面配合監管部門徹底積極整改。
視覺中國在深交所公告:公司網站暫停服務
今早,視覺中國公告,天津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法約談公司網站負責人,責令公司網站全面徹底整改並在此期間暫時關閉網站。公司正在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並配合監管部門的要求進行徹底整改,加強管理制度建設,提升內容審核的質量,堅決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截止目前,公司 尚不能準確預計整改完成並恢復服務的時間,公司正在積極、認真履行整改工作, 力爭早日恢復服務。網站恢復服務的具體時間,公司將另行公告。
新聞背景
近日
黑洞照片終於揭開神秘面紗
這個振奮人心的消息一出
各路媒體和自媒體人
當然要集體跟進了
除了奔上熱搜的
“黑洞ps大賽”之外
有自媒體發現
這張照片已經被
並有如下主張:
如果用於商業用途,
如用於商業用途,
請致電400-818-XXXX或諮詢客戶代表。”
WTF?什麼情況?200名科學家
橫跨5大洲8個望遠鏡陣列
耗資耗時無數才完成的國際項目
你視覺中國是出錢了還是出力了?
呵,他們啥!都!沒!幹!
他們只是把黑洞照片往圖庫上一掛
就打算躺著收費了!
於是
有人諮詢視覺中國影像
客服回答:是需要購買的
網友炸了:黑洞照片的版權是視覺中國的?紛紛提醒,自媒體人慎用。
而就在之後,中科院院士就黑洞照片版權歸屬做出瞭解(da)答(lian)。
#人類史上首張黑洞照片#是由200多位科研人員組成的團隊完成的科研成果。這張黑洞照片會有版權嗎?
中科院院士武向平表示:一旦發佈了,就是全世界可以使用的,媒體上也可以看見,只要標註是哪來的就可以。
然而,網友並不買賬:
網友發現:國旗國徽團徽也在其版權售賣之內
有網友發現國旗國徽圖片的“圖片使用說明”均顯示:“此圖片是編輯圖片,如用於商業用途,請致電400-818-2525或諮詢客戶代表”,版權所有顯示“1995-2019視覺中國”。
此外,國徽圖片頁面“價格提示”顯示,“用於內文不低於150元,整版跨頁不低於500元,雜誌封面不低於1000元,商業使用價格另議。”
不過,目前國旗國徽圖片均已被刪除,顯示頁面不存在。
團徽也在列。
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
國旗、國徽、團徽是不能進行商用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2009修正)》第十八條,國旗及其圖案不得用作商標和廣告,不得用於私人喪事活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2009修正)》第十條,國徽及其圖案不得用於:(一)商標、廣告;(二)日常生活的陳設佈置;(三)私人慶弔活動;(四)國務院辦公廳規定不得使用國徽及其圖案的其他場合。
根據團中央最新印發的《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旗、團徽、團歌製作使用管理規定》,團旗、團徽、團歌:
◇不得用於或變相用於商標、商業廣告以及商業活動。
◇不得在不適宜的場合使用。
◇不得以個人或商家名義公開售賣非團中央和各省、市、縣級團委監製的團旗和團徽。
就在剛剛,根據新浪財經-自媒體綜合《視覺中國創始人回應質疑:自媒體侵權嚴重,沒漫天要價》的報道,視覺中國創始人柴繼軍回應稱,這些照片很多都是供稿人上傳上來的,已經進行撤銷版權聲明。
事實上,視覺中國的口碑一直不太好。
今天的事件發生後,多家自媒體對此事進行了報道評論,並使用了諸如“自媒體苦視覺中國久矣”“多少自媒體活在視覺中國的恐懼中”的標題。
經緯中國張穎曾經發微博控訴圖片公司這種“惡意起訴”的商業模式:
如今,一語成讖。
圖片版權保護將納入“劍網2019”專項行動
近日,“黑洞圖片”版權問題引發關注。國家版權局重視圖片版權保護,依法維護著作權人合法權益。各圖片公司要健全版權管理機制,規範版權運營,合法合理維權,不得濫用權利。國家版權局將把圖片版權保護納入即將開展的“劍網2019”專項行動,進一步規範圖片市場版權秩序。但如果打著版權保護的幌子做起了生意,
怕是不太合理。
對此,小夥伴們怎麼看?
來源:共青團中央、人民日報、半月談、網信天津、VCG視覺中國、新華網、茂名共青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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