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來無事“騷擾”110,後果很嚴重!長安兩名男子被行拘

閒來無事“騷擾“110,故意誇大警情想引起警方“重視”……近日,兩名男子因為報假警被東莞市公安局長安分局處以行政拘留。該分局表示,110是一種公共資源,惡意報警既是浪費警力資源,也會影響正常的接警秩序,不要惡意、無故佔用它,要合情、合理、合法使用110。

4月7日上午,楊某龍到長安一廢品站裡賣廢品。在交易過程中,與廢品站老闆發生矛盾吵了起來。期間,老闆企圖拿起鐵鏟毆打楊某龍。見狀,楊某龍逃跑到廢品站門口,雖然老闆沒有繼續追出來。但是氣不過來的楊某龍還是拿出手機撥打110報警。

“廢品站有人被砍死了,已經死了一個人,你們趕緊過來吧!”7時10分,楊某龍第一次撥出110。隨後的8分鐘內楊某龍一共撥打4次110,都是謊稱廢品站發生命案,要警察趕緊到現場。

4次“緊急”的報警撥出之後,很快就有9名民警先後趕到現場。長安民警在現場證實楊某龍報假警後,將其帶回派出所。經調查,楊某龍因報假警被行政拘留5天。

另一宗案例就是在3月21日凌晨1時34分左右,趙某齊喝了酒後,酒精上頭,拿起手機就打110。“這裡殺人啦!”1時34分,趙某齊第一次撥打出110。隨後每隔10分鐘,趙某齊就撥打一次,均謊稱“殺人啦”需要派員到場處理。

長安警察火速趕到現場,發現事情並不是趙某齊所說的那樣,並將醉醺醺的趙某齊帶回派出所做進一步審查。趙某齊酒醒後表示,只記得自己打了110報警電話,至於打了幾次、報了什麼警情,已經記不清楚。目前,趙某齊因報假警被行政拘留5天。

■什麼是惡意報警

惡意報警是指行為人為了報復社會和他人、發洩個人情緒、尋求精神刺激或追求其它不當利益,以虛構警情或其它擾亂接處警工作秩序的方式向公安機關報警的行為。

■惡意報警會所受處罰

惡意撥打110報警電話不僅嚴重影響公安機關報警服務工作的正常開展,而且會長時間佔用報警線路,導致真正需要報警求助的電話不能及時接通,延誤警情受理。

對於不聽勸阻多次惡意撥打110、謾罵接警員,甚至報假警、擾警等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嚴肅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10受理報警範圍

(一)刑事案件;

(二)治安案(事)件;

(三)危及人身、財產安全或者社會治安秩序的群體性事件;

(四)自然災害、治安災害事故;

(五)其他需要公安機關處置的與違法犯罪有關的報警。

110受理求助範圍

(一)發生溺水、墜樓、自殺等狀況,需要公安機關緊急救助的;

(二)老人、兒童以及智障人員、精神疾病患者等人員走失,需要公安機關在一定範圍內幫助查找的;

(三)公眾遇到危難,處於孤立無援狀況,需要立即救助的;

(四)涉及水、電、氣、熱等公共設施出現險情,威脅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財產安全和工作、學習、生活秩序,需要公安機關先期緊急處置的;

(五)需要公安機關處理的其他緊急求助事項。

常見惡意報警行為

(一)捏造事實上並不存在的警情,或為得到警方重視,故意誇大甚至編造重大案事件警情;或因與人發生糾紛等矛盾,為報復故意誣陷;

(二)為發洩不滿,故意撥打110,謾罵、侮辱接警員或出警、處警單位和民警,甚至揚言採取極端行為;

(三)報警已得到依法處置和明確答覆後,仍然無理糾纏或多次重複報警擾亂正常接處警工作。

(四)為滿足自身訴求,故意阻擾單位正常辦公秩序或採取過激行為反映訴求的行為。

【記者】何建文

【作者】 何建文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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