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扣扣一案哪一点让你最痛心?

冬青3385


张扣扣案,怎么判都能接受,毕竟被害者死了三人,判死刑也是应该的,但是从张扣扣案折射出一系列的问题,值得问思考,值得国家特别是教育部门的重视。这是一个报复杀人案。张扣扣的目的跟社会上走极端的思想是一致的,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的思想观念。造成这样后果的原因很多。一张扣扣一个13岁的孩子,自己的母亲被人害死。案件已结。从法律部门来说,他们的任务已经完成。但是13岁就知道母亲是怎么死的。在一个13岁孩子的造成多大的阴影,一个村的人一天天看着杀人者7年的牢狱生活结束回来过上正常人的生活,而且日子一天天好起来,心里的阴影又加大了。其二重点,造成他杀人报复动机的更大影响是,资料上公布的,张扣扣在现场目睹了法医对他母亲的解剖过程,法医的原话是他的工作就是得到最好的证据最完善的解剖资料。难道在这个工程中,就没有一个防护措施,我想当时应该有几十个警察在现场,这就是造成张扣扣心里抹不去去的最大报复思想。第三,由教育部门和相关的心里疏导专家进行心里疏导,这些都造成一个13岁孩子报复心里挥之不去的主要原因。


金沙江畔123


《张扣扣案》张扣扣案痛人心,幼小心灵埋祸根。公平正义法无情,为母报仇毁人生。两个家庭家破亡,揪心痛苦泪翻飞。法律教育全民谱,悲剧不再从发生。法官执法公正平,少发悲剧定民心。扣扣心灵受伤害,扭曲灵魂毁今生。杀害三人自己毁,深思教育势必行。正确引导青少年,思想灵魂正义行。正义正气正心魂,自力更生创人生。艰苦奋斗辉理想,发家致富闪青春。国家社会共关注,少年教育思想行。树立社会正风气,公平公正点心灯。做事做人正己身,树立榜样教后人。良心感恩孝义心,正确领悟创人生。做好自己闪青春,执法必严树公平。幸福生活靠领悟,双手拼搏伟业成。仇恨心灵要引导,化解矛盾靠慧根。人性复杂社会病,父母引导人生路。正确教育正道行,国家人民全行动。少年心灵多关心,教训深刻悲剧深。自豪诗人作本文原创


自豪诗人33622


《22年来,社会欠张扣扣一个心理干预》

随着张扣扣案终审法锤落下,维持原判! 带给人们太多的痛心和无奈,痛心在于22年社会各界未能阻止惨案发生,无奈的是法不容情 !

从心理层面来看,22年前无论责任在谁,13岁的张扣扣,一个青春期少年,目睹母亲被伤害死在自己面前,不难想象,张扣扣不会幸免心理上出现急性应激障碍反应,母亲死亡画面在大脑中不断闪回与自己的无力感交织,仇恨情绪的种子就定格了,偏执复仇的思维固着在当时的当下,仇恨的情绪经过22年的压抑累积,终于爆发后酿惨无人道的惨剧。

在社会预防防罪中,有一项对有犯罪前科人员回归社会后列为"重点人口"监督教育,主要目的就是预防重新犯罪,但却长期忽略了因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后受伤害家属的心理干预工作,使得这部分人仇恨情绪无处宣泄,逐渐形成偏激的复仇意识,这颗"意识的定时炸弹“成为严重的社会隐患,最终落得两败俱伤的结果。

假如在这22年中张扣扣得到有效心理干预,但历史没有假如,惨案的发生为社会敲响警钟,心理服务工作已不能再缺失,预防犯罪中“重点人口“的范围应当将这部分人纳入并区别对待,一旦案发,心理干预及时介入。

另外,母子之间的关系是个"死扣",也就是千万不要当着儿子的面去侮辱伤害他的母亲,尤其对于少年来讲,有的在心理上还很依赖母亲,与母亲的联结比较紧密,从本能上来讲保护母亲就如同保护自己,所以当母亲受伤害时,儿子的情绪瞬间会上升到情绪的最高状态"激情"状态,意识判断力下降,会用生命去拼死保护,很难免会出现恶性案件发生。

张扣扣案看似是一种个案,透射的是许多社会力量的缺失,所以不兔让了解这个案件的民众痛心又无奈。





胡文生心理咨询师


4月11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张扣扣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一案,维持一审死刑的判决,张扣扣死刑是跑不了的。

对于张扣扣一案最让我痛心的是原本普通邻居之间的纠纷造成了两起伤人事件,总共4人死亡,最惨的还是张扣扣。小小年纪就目睹自己母亲被打死,又目睹的自己母亲被法医给解剖,这是何等的残忍对于一个小孩来说,因此张扣扣的人生被毁了,两个家庭家破人亡了,这是何等惨重的代价,为何当初双方就不能节制冷静下呢?这对事件对我们是有很警示,能不动手就千万别动手,因为你根本不知道后果有多严重。



嘉佑tx


事情已经没有如果了,说到痛心我想应该是没杀人之前那种内心煎熬吧,张扣扣妈妈被杀以后的这些年他内心的痛苦愤怒在心里一直抹不去,因为他时刻都应该能想起自己母亲被杀的画面,所以他觉得报仇也是唯一能做的吧,但是你把王家三人杀了的同时自己也要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了,如果按以前老人家的话来说这一切都是命,说心里话作为我们都是网友讨论,谁都不可能明白当事人的心情,最痛苦的莫过于两个家庭的破裂,现在再去说谁对谁非都已经没有什么意义呢,法律必定有法律的公正,我想我们也不要去过多的讨论了,只希望以后少些这样的事情发生,还是那句话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好,


瑶不可及yuan


问,张扣扣一案哪一点让你最痛心?

答,张扣扣代理律师的无情让我最痛心。

王家除夕的团圆,成了张扣扣送给死神的礼物。精心的准备,清晰的思维,整个作案过程准确到位。这一切,被代理律师考量为精神障碍、限制行为能力,连张扣扣本人都没承认过。为了给张扣扣翻案,律师竭尽全力、机关算尽,也算是律师的职业本能,我不把它算作无情。我所说的“律师的无情让我痛心”,主要是指两点:一是因果关系,二是“民意”之说。

说到因果关系,就得提张母之死。张母之死,是那个年代农村常见的邻里间冲突引发的。在上世纪农村各地,就全国而言,几乎天天都有人因此伤亡,这是不争的事实。张扣扣为母报仇,视死如归,也是民之常举。律师的无情在于,故意放大刻画张母去世时的血腥场面,向民众暗示这种场面的杀伤力,对少年当事人的刻骨铭心。在民众心中造成一种张母之死,是张扣扣灭门的唯一原因,以博得民众对张扣扣的同情,然后再去强调“民意”、借助“民意”。在这种刑亊案件中,用因果关系的必然性,把民众误导到“种豆得豆”的逻辑上,律师这种硬要真理站在自己一边的做法,是令我痛心的。

作为专业律师,应该懂得以法治国而不是以“民意”治国这个简单的道理。用“民意”跟法律较劲,我个人猜测,是张扣扣代理律师故意为之。这种一点也不顾及王家人感受的掩耳盗铃战术,给王家人造成了很大的伤害。难道说,王家的三条人命就不是命吗?王家的车得罪了谁?律师如此理直气壮地战略操作,除了给自己辩护生涯积累点资本、除了博得张扣扣的谢意之外,没有任何实际意义。这一点,律师是心知肚明的。得罪王家越狠,张扣扣的生机越小。所以,我才会给出“律师的无情才是我最痛心的”这样的答案。


0老三两0


没有张母一案,我相信张扣扣是个十足的好人,不会走上这条不归之路。某些人和媒体说张扣扣是恶魔的观点我不赞成,造成他杀人的因素既有自身解不开的情结,也有王家的责仼,还有社会原因。然而最让人痛心的还是张母的无知,要强的性格不但丢了自己的性命,也害惨了儿女家人。世上这种间接害死子女的父母不知还有多少,平时不让儿女吃一点小亏,到头来只有吃大亏。如果张王两家在争斗时各自阻止自己的家人使用器械又何致于付出如此大的代价,弄得两败俱伤。原本和睦相处的两家不应该为一点小事和误会而大动干戈,应该懂得远亲不如近邻的道理,做事留点余地。王家应该也不是某些人想的可恶,可能想改善这种关系,又不知从何下手,结果还被张扣扣误会了,且遗憾的是始终没有走出实质性的一步去化解两家的矛盾。悲剧已发生,双方都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不应该再在原有的代价上加码了。张扣扣应自醒,王家也要适当让步,因为本身也有错,希望有一个大多数人想要的结果。

案件中最痛心的是张母和王父作为长辈把自己和儿子推向绝路却全然不知。


zhengtao11


最让人痛心的是:当年事件发生后,干嘛要当众解剖,太残酷了,对死者的不尊重,人们还围观,还不天天做恶梦,尤其对孩子一生的阴影,这件事对张扣扣来说比母亲惨死伤害还大,事后,怎么就没人对孩子进行心理疏导,20年来仇恨占满心理,怎么会有快乐,不结婚不交朋友,没有一个可以倾诉的人,只想报仇,钻了牛角尖,他父亲姐姐也太不关心他了,应该早有察觉,这种报仇方式,毁了王家同样毁了自己,年迈的父亲有一次经历丧失亲人的痛苦,谁来养老送终。其实张家才是灭了门,太让人心疼。张扣扣已经报定死了,到判定死刑时,他又想生,嘴上说不后悔,其实心里是后悔了,如果只杀王正军,他不会死刑。太冲动了,冲动是魔鬼。


hengshuiren123


道德,人性,和法制的碰撞!

从个人角度看,自己的母亲被人侮辱殴打,换做是谁谁都受不了,就是有个人欺负你的弟弟妹妹你还要找别人算账呢,何况自己的母亲呢?

行凶的恶人逍遥法外,深深的刺痛了扣扣的心,这也算是他打击报复的导火索吧!

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无论是谁在法律面前谁都没有特权,一视同仁!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自古就天经地义。这个事情从个人角度来看,扣扣也是受害者,他也即将为了自己的鲁莽犯下的错误赔上人生。我个人很心痛!

但是法律大于人情,为扣扣惋惜的同时,我也希望公安机关加大打击违法犯罪的力度,不要让犯罪的人逍遥法外,不要让扣扣的事件再次发生!

法庭上扣扣说的他不后悔,这句话刺痛了多少人的心。

哎,不说了,这个事情,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


蜗牛看社会


我最痛心的是一个退伍军人竟然价值观如此扭曲,在法治社会中竟然还信奉封建社会“血亲复仇”这一套,如此凶残,追杀三人!视人命为草芥。“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他只有一死,别无他法。

由此可以看出,他这么“轴”的脑子,很难适应社会,所以很难在社会中立足。

痛心在他身上,教育的失败。学校教育,军队教育,都没能让他获得正确的世界观和法治观。只有对社会不满甚至仇恨的人,才会罔顾法律约束大开杀戒。

还有最痛心的是,改开那么多年,法治建设那么多年,竟然还有那么多人“疯狂”为一个连杀三人的杀人狂魔点赞,赞成他用“杀回去”对待“杀过来”,将法治社会法律约束置于脑后,发泄出那么多内心可怕的戾气,形成了一种在社会上广泛鼓励“以杀止杀”、无视法律的舆论“伏地魔”。

相反,对主张依法治国,尊重法律,谴责犯罪的意见无人敢出面点赞支持!匪夷所思,令人后背发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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