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熱炒的珠峰保護區“禁令”,其實24年前已經生效!

你知道嗎?珠穆朗瑪峰這條「禁令」其實早就實行了

前段時間,看似有了定論的「珠峰關閉」事件,其實留下了一大堆懸而未決的問題:

「絨布寺以上區域」到底是什麼區域?為什麼這裡對遊客是禁區?保護區內,哪裡能科研?哪裡能旅遊?保護區條例沒有規定核心區可以登山,登山活動是如何操作的?

今天我們就先來梳理下這條“禁令”的來龍去脈——

定結縣珠峰管理局發佈公告特別提到了國家「綠盾」行動——這是生態環境部、自然資源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中國科學院和國家海洋局七部門聯合開展的「綠盾2018」專項行動,主要內容是對全國各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進行排查,是對自然保護區進行的「大掃除」。

被熱炒的珠峰保護區“禁令”,其實24年前已經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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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公告發布的直接原因並不複雜,其實就是對「綠盾」專項行動的響應。

「禁止」消息曝光後,不明真相的人們大呼遺憾,殊不知:這條公告其實並不應該成為新聞,大本營早在1994年就應該下撤。因為,從那一年起,一部專門為保護區而立法的法規開始實施,普通遊客就已經不能進入核心區。

按照公告說法,「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進入珠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絨布寺以上核心區旅遊」,其依據和出處是1994年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這部專項法規在第十八條中明確規定:

自然保護區分為核心區、緩衝區和實驗區。三者是從內到外的關係,保護強度:核心區>緩衝區>實驗區,開放強度:實驗區>緩衝區>核心區。

按照條例規定,

核心區「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進入」;緩衝區「只准進入從事科學研究觀測活動」;實驗區「可以進入從事科學試驗、教學實習、參觀考察、旅遊以及馴化、繁殖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等活動。」

此項法規誕生於1994年,珠峰自然保護區也於1994年成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嚴格來說,珠峰保護區的核心區自條例實施那一天,即1994年12月1日起,就已經應該「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進入」——24年後的公告不過是對規定進行重申。

用珠峰保護區負責人的話說:「珠峰核心區從未允許過旅遊。」今年兩會期間,西藏自治區代表團的開放日活動中,吳英傑先生再次強調了這一點。但現實並非如此,很多非登山人士的普通遊客到珠峰登山大本營拍照遊覽是一種普遍行為。許多去過或沒去過大本營的人,都對公告的禁止表示驚訝,暴露了他們對已有法規常識的無知。


保護區與旅遊區衝突,此前法規並未嚴格執行

自然保護區是基於保護、研究目的而生,而旅遊景區則是為了開發、利用宗旨而設。這二者是一對矛盾,在相關制度不完善的時期,景區與保護區存在衝突並不罕見—“綠盾”行動的目的,就是為了清除不符合條例規定的行為,

一個不爭的事實是:很多人眼中,2007年掛牌的珠穆朗瑪峰4A景區,最核心景點就是珠峰大本營,這個大本營卻位於珠峰保護區核心區內——當地提供的珠穆朗瑪峰AAAA級旅遊景區示意圖,呈現的主要內容是從海拔5150米的絨布寺及其以上區域。在最新禁令發佈前,這裡很長時間是在開展旅遊活動的,顯然違反了1994年就實施的自然保護區條例。

2017年10月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進行了相關修改,第二十七條第一款針對核心區的活動規定更為嚴苛:「禁止任何人進入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


被熱炒的珠峰保護區“禁令”,其實24年前已經生效!

珠峰保護區範圍圖 底圖:生態環境部官網資料

注:2017年11月27日, 4個縣政府、26個鄉鎮政府所在地調出珠峰保護區,調出面積621平方公里,將位於吉隆縣南部吉隆鎮一帶的吉隆口岸、原有公路調出保護區。之所以有這樣的調整,原因是縣城、鄉鎮等聚落,以及邊貿口岸、公路等,對於促進民生改善意義重大。


“珠峰關閉”是個偽命題

看到網上很多人煞有介事地討論「無限期關閉」和「永久封閉」的區別,筆者不禁啞然失笑。

如果具備兩點常識,這個偽命題壓根就不會產生:從自然保護角度說,根據保護區條例,珠峰核心區早已封閉,又何來「開放」;從旅遊的角度說,雪峰景色就在那裡,遊客在外圍可盡情觀賞,又何來「封閉」?

小結

  • 保護區核心區,於普通遊客來說從未開放過
  • 不進入珠峰保護區的核心區,也能觀賞珠峰
  • 現實中,很長一段時間,旅遊活動並未嚴格按照保護區法規進行,誤使很多人以為進入大本營是合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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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峰腳下的扎西宗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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