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如何看待女研究生某4S店无奈的维权方式?

無边无际


首先面对西安奔驰这个事件来说我觉得大范围曝光是个好事 西安奔驰利之星店已经多次出现这种维权 曝光质量问题 售后解决差的事件 而且是态度傲慢 回复不及时的事 这件事也借此给所有目前汽车行业一个警示作用 。

下面我们来看这件事前期女车主进行沟通听从4s店的等待处理结果 一直退步,对待4s店所说的没有反驳等待真相,这种是大部分人选择相信大店有信用 可是正是因为车主太听从这件事以后店里想办法觉得换新车对店里影响太大,想着给客户更换发动机补偿一下解决这个问题 而且一直拖延不处理,可能这边与厂家也没有沟通好有关,企图蒙混过去 可是没想到车主这边是高智商人群有条理清晰的讲明事情,加上车主在公众场合吵闹让事件发酵(个人觉得这个种公众吵闹不太好不建议模仿有更好的办法解决应其他办法解决)这个也可以理解毕竟这种店如果不这样维权也实属无奈,发生的事太多了 还有后期车主提到金融服务费这一项没有发票没有打入公户,这个是变相收取费用违反条例的,当然这个也是所有店的通病,都靠金融服务费挣钱。所以这一条也是违反法律条例的

针对汽车漏油的事来说这个不属于汽车三包政策,因为车刚开出门口就发生漏油这属于汽车质量问题,而且说严重这涉嫌欺诈客户 因为4s店在前期几次拖延交车过程中可能已经发现有问题想蒙混过关处理过去 可是没想到发展的这么快 所有这属于汽车质量问题,车主有权利保留对利之星店的涉嫌欺诈诉讼法律权利 还有违规收取保护费也请有关部门调查 还给大众一个公平公正的处理结果,不能因为店大可以让老百姓受损,维护法律的尊严,不要企图让这种事影响了西安的影响和法律的尊严任何合法权益都应当受到保护 让每一个人都能依法捍卫主权,对于违规经营的企业严厉惩处处罚,甚至停业整顿,对汽车行业也要进行规范化管理让更多消费者放心安心购买的汽车市场环境。


风清扬🍉


西安利之星66万奔驰漏油,松哥的看法:

1.这个事件不适合汽车三包法。汽车三包法指的是车主在使用期间的车辆保障,而这个车还没有开出4S店,也就是还没有交付使用。

2.该车在交付时,车辆有故障,属于不合格产品交付给客户,也就是销售次品,或者销售瑕疵品。销售方没有旅行销售合同,属于合同欺诈。

3.再看该车辆从奔驰中国到4S店,以及交付客户时,全程是否有任何关于发动机漏油的检查或者描述,如果有就涉嫌消费欺诈,根据法律退一赔三。

4.在发现发动机漏油后,销售顾问承诺的退款,换车,赔偿等,都没有兑现(消费者有微信记录),都是属于消费欺诈。

客户完全占理,并且有法律支持,媒体发声,工商及消协介入,什么时候才能还消费者一个公平?



松哥汽车讲武堂


首先,我是认为,本次热点是好事。

其次,车主应该被消费者协会嘉奖。

第三,本事件可以通过媒体力量再放大。最后促成贴合实际的《消费者权益法》更正出台。让无良奸商、钻法律空子的奸商少存在或不存在。

第四,建议有关部门好好查查全国的奔驰厂家及销售体系。类似纠纷不止这一例。国富民强的市场经济,岂能让欺行霸市、店大欺客的情况不再存在。


海南振宇


首先是这样,在4S店购买汽车有一定的流程及检查过程,但是如果在未出4S店就出现问题,那确实是4S店的问题。但是通过撒泼打滚这样的方式真的合适吗?难道我们就没有更好的维权方式吗?

撒泼打滚这个是人员素质比较底线下的表现,而且身为女博士这个社会地位也算是很高的学位素养的人。如果她采用这样的方式是不是就代表着中国教育的失败?

但凡有点修养及法律意识也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阻碍经营是要被拘留的。从而可以看出虽然是个博士,但是期行为还是不能借鉴的。4S店确实有他的问题,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就是了,要相信中国法律的正义性。


生命力日记


从昨天开始,西安的一家奔驰4S店突然成了"网红店"。但是这次走红可不是什么好事……在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位年轻的女车主4S店展车引擎盖上诉说着自己购车遇到的问题。通过整理当事人的表述侦探发现,原来这位车主在西安的利之星奔驰4S店花费66万购买了一辆奔驰新车后,在新车都没有开出4S店的情况下,发动机就出现了漏油的情况。

花费66万,首付20万,根据目前市场综合优惠和指导价,能在这个价位落地的车型有奔驰GLC、奔驰E级、奔驰CLS级等车型,这些车型几乎都是非常热销的款式,不论这位车主选择的哪款车型似乎都不应该出现这样的问题。

这事儿放在谁身上都不能接受,侦探咨询过西安当地朋友后得知,这家利之星奔驰4S店在西安也算是大集团店了,在西安本地也同时开业了多家店面(分别是凤城五路的西安之星、科技八路的西安利之星、沣惠南路的华晶展厅、浐灞汽车主题公园的西安利星行),按说如此大规模的企业,这点小事应该能够完美的解决,怎么会闹得如此沸沸扬扬甚至上了热搜呢?

根据三包真的只给换发动机?

在视频中,这位车主表示自己买的奔驰新车,在还没出店门的情况下就出现了漏油的情况,自己给了店里15天的情况下,店方给出的解决方案却只是是更换发动机……新车就出现这种严重问题,不退钱就算了,居然只换发动机?

按照4S店相关人员的解释,更换发动机的做法是符合国家汽车三包法的。的确,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的内容,第五章第十八条规定,"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

但为什么这位车主仍然不能接受呢?对于这种连车都没有开走这种情况,三包政策气势另有说明。在第二章第八条中规定,生产者应当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未经检验合格的家用汽车产品,不得出厂销售。显然,这位车主购买的新车在并未行驶、使用的情况下,车辆是不符合交付标准的。换句话说,这辆车在法律上讲根本就是不被允许出售的。

4S店本应提前发现问题

在这辆车交到车主手中之前,4S店至少有两次机会可以发现漏油问题。第一次是在新车刚到店时,4S店是需要签字接收的。如果发现问题,4S店完全可以直接退回给厂家。漏油漏到不太懂车的女车主也能轻易发现的程度,相信相关工作人员只要仔细检查,早就能发现问题了。

第二次是售车流程中的PDI检查(新车售前检查),这份检查是和三包凭证、发票一样重要的购车材料。它的作用就是保证新车交付时确认没有质量问题,尤其发动机这样的核心零件上检查更需详细。一般PDI检查卡上会明确包含了发动机舱渗漏等项目,作为中国销量最好的一线豪华品牌,奔驰难道不做发动机PDI的吗?

遇到类似情况怎么办?

其实在视频中有一个细节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到,4S店一开始是答应退款,车主同意了;随后4S店以退款不便为由,又提出不退只换车,车主再一次答应了;拖到最后4S店干脆连车都不换了,只给更换发动机,这还是硬拖了15天给出的结果……

这位视频中在愤怒之下仍然保持应有风度的车主,难道在4S店的眼中太"好欺负"了,所以才一而再再而三的推脱责任?我们不敢妄加揣测。但我们能告诉大家的是,在法治社会,这种严重危害到消费者权益的事情,据理力争维护自己的权益没有错,一再的忍让只会让某些黑心商家更加嚣张。遇到类似的事情还是不要慌乱,记得找律师问问,哪怕付个咨询费也会有很大帮助。比如这次的事情,这位车主完全可以起诉要求与4S店解除合同并退还购车款,由4S店承担鉴定费用。

奔驰新车漏油并非偶然

从车质网的投诉中我们可以看到,奔驰的漏油故障不在少数,从奔驰E级到进口的GLS都有相关的投诉内容。早在2012年的时候,奔驰M271 EVO发动机就出现过涡轮增压气漏油的问题,到了2019年居然还在出现这样的额问题,难道漏油也是遗传的吗?奔驰作为一个在国际上享有盛名的豪华品牌,频发类似质量问题真的说不过去!

其实除了新车漏油,最近几年奔驰也真的没少出现负面新闻。奔驰E级与GLC车身材料上"偷天换日";奔驰E级发生"断轴"、变速箱频发生故障;甚至就在前几周,一位购买了原装进口的奔驰S级的车主发现左右车门竟然不同,这样的事件真的应该发生在所谓"德国工匠精神"的百年奔驰之上吗?然而就是这样一家车企,在国内的豪华品牌中销量却处在第一位。

据悉目前这件事情仍然没有得到解决,在如此巨大的舆论压力下,这家奔驰4S店以及奔驰厂家一直缄口不言。如果是一位更加"好说话"的车主,这件事是不是也就不了了之呢?但至少经过这次事件,这家西安的奔驰4S店乃至奔驰品牌,都在全国人民面前亮了一次相。如今热销车型"不加装潢不卖车"、"不做分期不卖车"的畸形市场,需要这样的事情来揭开高销量下的丑恶。车企应该明白的是,车卖好了、钱挣够了,消费者的权益也应该得到尊重了!

来自奔驰的小彩蛋

奔驰E级作为一款热销车型,爆胎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从北京奔驰汽车爆胎案例来看,轮胎爆裂位置多为胎壁靠轮毂唇部位置,40/45的扁平比使得轮胎内径增大,所以胎壁也较薄,过减速带或颠簸路段时稍微不注意,就有可能造成轮毂唇部挤压胎壁,造成鼓包或爆裂。不能"奔驰"起来的奔驰,你怎么看?


选车侦探


4S店必须要换新车!女研究生车都没开出门口就漏机油,这绝对不是奔驰厂造车有的问题,绝对是4s店的猫腻!


吴总BOSS


开4s店的和销售人员有几个是好人,都是能骗一个是一个,还有保护伞


领悟144900458


我觉得,是实在是没有办法了,才采取这样的方式,说白了就是店大欺客,认为顾客拿它没办法,可是没想到


黄麒798


换车 退款 这就是最后的解决办法

毕竟车在没有正常行驶


宏大汽车测评


弱者的无奈之举,期盼法治化进程的加快,社会公正公平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