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資訊:濱江君悅香邸小區業主起訴業委會公開公共收益明細

小區每年的公共收益有多少?具體支出是怎樣的?對於不少小區來說,這可能是筆“糊塗賬”,業主甚至都不知道小區賬目長什麼樣。

前段時間,長沙濱江君悅香邸小區的業主,因小區未公開公共收益明細,將小區業委會告上法庭,目前正在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那麼,對於業主來說,想了解小區公共收益明細,該怎麼辦?

小區的公共收益有多少?門面交納的租金用在哪?機動車停車費收入在哪裡?……這些問題,成了長沙濱江君悅香邸小區的業主們最關心的問題。4月9日上午,小區業主又聚集在業委會的門口,要求公示小區公共物業資產明細情況。有業主吐槽,“住進來5年,別說業委會的公示了,連業委會的門都沒見開過。”

2018年底,濱江君悅香邸小區的13名業主將小區業委會告上法庭,經判決,法院要求業委會公示公共收益、維修基金使用明細、車位劃分等。業主劉先生介紹,判決生效後,他們根本沒有看到過業委會進行相關公示,於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開福區法院於近日立案受理。

13名業主起訴業委會勝訴

2018年底,長沙開福區濱江君悅香邸小區的13名業主將小區業委會告上法庭。起訴書稱,作為小區業主,依法對小區公共物業資產及收益等情況享有知情權。2012年9月,君悅香邸小區業主委員會成立,但小區業主委員會及物業服務單位均未就相關事項依法履行公示告知義務,業主無法全面瞭解小區公共物業資產明細情況、公共資產使用收益及收益支出情況、業主委員會履職情況等。此外,業主多次向業主委員會及物業公司提出公示請求,均未得到答覆。

判決書顯示,開福區法院審理認為,君悅香邸小區業主委員會應該於判決生效之日起30日內,在小區公共區域內張貼公佈《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在小區公共區域內張貼公佈小區維修基金的籌集、使用情況,提供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所有決議及會議記錄,公佈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工作經費的收支情況,以及小區物業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況(包括但不限於物業共有部分的明細及具體位置、停車費收入、廣告收入)等。

13名原告如需查閱上述資料原件、相關賬目情況原件、所涉領款人的簽收原件、相關費用清單、涉及支出的發票原件等,被告君悅香邸小區業主委員會應予以提供,複印費用由原告自行承擔。

判決生效後申請強制執行

4月9日上午,不少業主聚集在業委會辦公室門口,等待了一上午,業委會的大門仍然緊閉。不少業主表示,業委會大門緊閉是常態。

“我住這十多年了,業委會成員我就認識一個。”業主劉先生說,他們之前向開福區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法院說業委會負責人提交了部分材料和照片,稱他們已經進行了公示,“但這些材料我們都沒有看到過”。

“今天看到法院的單子才知道,2017年公共收益盈利11萬餘元,2016年有16萬元左右,之前就只有幾萬元,2018年的還沒有公佈。”劉先生稱,9日上午,他們作為代表前往開福區法院核對材料,才得知小區支出的明細,“租出去的游泳館為什麼還要我們出錢維修?”劉先生表示不解,小區游泳館有幾百平方米,還帶個網球場,一年的租金才10萬元,每年還要從公共收益中扣除6萬維修費。包括停車場和小區內的停車位,每年只給業主看總數,“我們希望知道這些支出用在哪些地方,比如保安工資、場地維修等。”

劉先生認為,判決要求將所有資料進行公示,那麼業主委員會應該要讓所有業主都看到相關資料,至少在公示欄裡公示三天至五天。“我們沒有要求這些年的全部公示,但至少近幾年的需要公示,之後也需要進行審計。”

小區物業工作人員介紹,小區內停車場的公共位置、游泳池等收入都屬於小區的公共收益,由物業代為收取後,專款專用。“這些資料我們都提供給了業委會,業委會按照政府要求進行公示,比如2018年節餘了20餘萬元,一般在小區各個出入口公示10天至15天。”

對此,不少業主表示他們並沒有看到過公示信息,“判決後公示過一些,但都不具體。”

其他案例

財務支出不透明多個小區物業被起訴

近年來長沙發生多起因小區財務支出不透明、不公開引發的官司,多家小區的業主陸續將自己小區的物業等訴至法院。2018年1月,因物業不公開賬務收支、不公佈公共收益,未及時履行《物業服務管理協議》等,長沙市開福區山語城小區業主就將其小區物業管理公司中航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長沙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對方及時履行《物業服務管理協議》,對違約部分及時進行整改。不過,也有小區會積極進行公示。以長沙金色比華利小區為例,兩年前,因原物業公司的合同到期,全體業主投票,決定不再續約。業委會建立了服務中心,開啟小區的自行管理模式。該小區2018年收支公示顯示,公共收益和物業費共計500多萬元,結餘190多萬元,支出的每筆費用記錄,都按季度公開。收益公開透明,結餘款返給業主,這樣一來,物管費收繳率進入了“良性循環”,也促進了小區公共設施建設。記者周凌如

業主如何維護知情權

根據規定,小區公共區域的經營所得應歸全體業主所有。因此,小區業主作為小區共有權利人,對涉及小區的共有權利有知情權。若物業管理存在不合理現象,業主可以通過三種途徑來維權。一是儘快召開業主大會,成立業主委員會,通過業主委員會對公共區域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同時決定該部分收益的具體用途。二是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投訴、舉報,由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對物業公司的行為進行處罰、糾正。三是聯合業主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公開共用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況,或請求對公共區域的收益進行分配。

公開公正透明,是溝通的最好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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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海濤認為:

安居則樂業,關於社區的思考和實踐是多方面的,實踐經驗,制度建設必不可少,就身邊的宜昌長江瑞景小區,民悅家園小區,問題至今仍待解決,看似複雜其實簡單的問題,無不考驗職能部門及基層的智慧和決心。高效、廉潔的來服務於民、取信於民,造福於民。

基層治理是社會治理體系中最基礎的環節,與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嚐盡人生百味,方知人間冷暖。從街頭巷尾到百姓人家,從衣食住行到治安物業,生活中那些看似雞毛蒜皮的事情,卻是人民群眾最為關心的事。

正所謂群眾利益無小事,基層治理水平高低,直接關係人民群眾的物質和精神生活,直接影響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基層治理究竟存在哪些問題?如何解決這些問題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呢?

民生“小事”必須“大辦”

民生是最大的政治,小區物業管理與每一位小區居民息息相關。要明確業主委員會的法律地位和組織性質,將其納入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建立居委會、業委會、物業企業三方聯動工作機制。對居民們比較關心的公共用房、公共收益等問題,要加強監督管理,建立公開信息平臺。

區區小事關民生、利在長遠,要以敬民之心,革煩苛之弊,施公平之策、守法規之底線,實事求是,溯本清源,小事管好、服務到位,也是功德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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