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通报一批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两民警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赣州通报一批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两民警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近期,赣州市通报了一批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典型问题。一起来看!

赣州通报一批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两民警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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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通报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赣州通报一批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两民警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桃江乡水西坝村委会服务群众消极应付、作风不实问题。经查,2018年4月3日,桃江乡水西坝村村民刘某为其智力一级残疾的女儿向水西坝村委会提交低保申请书,该村委会以“全村申报低保的农户不多”为由,长时间不受理刘某的申请,直至2018年11月7日,该村委会才进行入户调查,超时办理长达138个工作日。2019年3月7日,桃江乡纪委对水西坝村主任朱鹏程进行诫勉谈话;对水西坝村支部书记刘春林进行警示谈话;对时任乡民政所所长肖晓洪进行提醒谈话,并进行岗位调整,免去其民政所长职务。

临塘乡干部钟芬榆不担当、慢作为问题。经查,2018年12月,临塘乡启动临江村防洪堤征地工作。2019年1月,报账员钟芬榆收到征地工作人员提交的征地款申拨有关材料,但没有及时审核,导致报账工作进展缓慢。截止3月8日,征地款仍未入账,引发群众不满,严重影响征地工作进度,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不良影响。2019年3月11日,临塘乡党委在全乡范围内对钟芬榆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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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通报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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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埠乡禾坪下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胡柳艳工程项目把关不严问题。2017年12月,胡柳艳在明知庄埠乡禾坪下村营子球场表面存在裂缝等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仍在营子球场项目竣工(进度)验收表、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禾坪下村委会印章,同意项目验收。胡柳艳存在履职不力及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2018年12月,胡柳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白鹅乡梓坑村村委会主任林长青在工作中弄虚作假、乱作为并收取群众好处费问题。2018年7月26日,白鹅乡党委要求各村对张贴市委第九巡察组巡察白鹅乡公告和延期公告进行整改,林长青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直接将旧的巡察公告和延期公告进行修图并发至微信群,造成不良影响。在217省道征地时,林长青违规将白沙小组同一块水泥坪,分两次签订协议,造成该村一村民重复领取水泥坪补偿款18424元,并领取该村民好处费1500元。2018年11月,林长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

章贡: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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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原党委委员、水南派出所原所长蔡军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经查,2010年至2018年期间,蔡军先后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共计价值22.91万元;2016年6月初,违规接受管理对象安排的宴请,花费1万余元。此外,蔡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月,蔡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市政中心派出所原副所长彭何畏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经查,2015年至2017年期间,彭何畏先后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高档香烟和银质茶具一套,共计价值2.36万元,多次违规接受管理对象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此外,彭何畏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1月,彭何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

兴国:通报1起脱贫攻坚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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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高兴镇小春村党支部书记钟奕祥任职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在脱贫攻坚中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力,履行村党支部书记脱贫攻坚工作主要职责严重不到位。如,对脱贫攻坚政策把握不准,底数不清,指导不力,多项工作开展情况不符合或未按政策要求落实;对“两不愁三保障”摸排不实、调度不力,致使该村“两不愁三保障”严重滞后;对上级督察反映出的问题消极应付、未及时整改,致使该村脱贫攻坚存在户内信息不准,老人住老房,村庄环境卫生脏、乱、差,村级内业混乱等问题。2019年1月,钟奕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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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通报3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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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市镇龙下村委会主任廖国桥滥用职权问题。

经查,2012至2015年期间,历市镇龙下村委会主任廖国桥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不符合条件的村民申请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资金共计45000元(已退还)。廖国桥滥用职权乱作为,造成公共财产损失,且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3月20日,县纪委给予廖国桥同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老城镇中塅村党支部书记谭汉妃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经查,2018年9月10日,老城镇中塅村党支部书记谭汉妃在未对村民黄某的改厕项目进行实地验收的情况下,在改厕项目申请拨款表上签字盖章。截至2018年10月底,黄某的改厕项目仍未完工。谭汉妃在项目验收过程中履职尽责不力,虚浮不实假作为。2019年1月5日,老城镇纪委给予谭汉妃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天九镇黄塘村党支部书记孙东平履行脱贫攻坚工作不力问题。经查,2018年2月,天九镇黄塘村开始发放救济大米,直至2019年2月,仍有4包救济大米未发放并已发霉。黄塘村党支部履行脱贫攻坚工作不力,松弛散漫懒作为,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党支部书记孙东平对问题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3月18日,天九镇党委给予孙东平同志通报批评处理,并对其警示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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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通报3起脱贫攻坚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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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龙乡里田村原村委会主任唐成助在产业申报补助工作中不认真履职问题。

2015年5月,新龙乡里田村村民唐成财(唐成助的胞弟)被列为建档立卡贫困户。2015年9月,唐成助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为唐成财递交的《产业扶贫项目验收表》签署了“情况属实”意见并加盖了里田村委会公章。2016年9月,唐成财被整户剔除贫困户。2018年5月28日,新龙乡纪委给予唐成助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唐成财违规所得0.5万元产业补助被收缴上交县财政。

浮槎乡民政所原所长刘龙祝、赖西长对五保供养人员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07年至2013年,刘龙祝、赖西长先后任浮槎乡民政所所长期间,收到7名群众要求享受农村五保供养政策的申请后,违反工作程序,在未对他们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的情况下,就在申请审核材料中签名同意上报,致使5人违规享受分散供养待遇、2人享受敬老院集中供养待遇,造成国家农村五保供养资金损失2.089万元。2017年6月,县民政局依法取消7人农村五保供养待遇。2018年3月21日,县纪委分别给予刘龙祝、赖西长党内警告处分,浮槎乡政府时任分管领导受到责任追究。

车头镇南屏村原党支部书记杜世金、原村委会主任曾全炳虚构工程项目支出套取资金等问题。

2014年至2017年,南屏村委会以道路硬化、水利维修等名义套取上级财政资金82.62万元,用于支付部分村组道路建设及硬化工程款、招待费、办公费、发放村干部津补贴等。此外,杜世金、曾全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月20日,县纪委给予杜世金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监察委员会责令曾全炳辞去南屏村村民委员会委员、主任职务。车头镇政府主要领导、县扶贫和移民办、县水利局有关领导受到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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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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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安乡西汾村党支部书记温国梁优亲厚友的问题。经查,2014年,在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中,温国梁明知其岳父王某伦不符合“一户一宅”政策,不能申报土坯房改造补助,却为其岳父王某伦违规申报并使其获得土坯房改造补助金1.5万元。2019年3月20日,温国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桥头乡桥头村村委会主任刘太平优亲厚友的问题。经查,2017年,刘太平明知其姐刘某香不符合低保和贫困户评定条件,却违反规定,在没有经过村民代表会议、没有张榜公示的情况下,为其评定为低保户、贫困户。2019年2月22日,刘太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罗坳镇罗坳村村干部李振军违规帮助他人套取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并收取礼品礼金的问题。经查,2015年,李振军在担任罗坳村文书职务期间,帮助该村村民李某红违规申报土坯房改造并使其获得土坯房改造补助1.5万元。2015年8月19日,李某红为感谢李振军的帮助,送给李振军两条极品金圣香烟、两瓶白酒和1000元红包,折合人民币总价值约2000元。2019年1月12日,李振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00元违纪所得上交县财政。

党员干部

应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和警醒能力

让纪律常驻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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