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管企業集團股權激勵首單落地

CFIC導讀

日前,華東建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佈公告,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記完成,這標誌著華建集團實現整體上市後的首期股權激勵方案實施落地。

上海市管企业集团股权激励首单落地

根據《關於積極穩妥推進實施股權激勵工作的通知》(滬國資委分配[2018]339號)精神,華建集團於2018年下半年全面啟動股權激勵的研究工作。結合華建集團的發展實際,確定了限制性股票這一市場廣泛使用且符合集團戰略發展要求的方案,現行職業經理人激勵計劃轉入股權激勵計劃。考慮到華建集團總股本、市值規模和科技類型企業特徵,首期激勵授予3%總股本。2019年3月20日,華建集團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激勵計劃。3月29日,在完成確定授予日、繳款、驗資等事項後,新增股份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完成。

通過試點探索市管企業股權激勵,有利於推動監管企業加快構建與發展戰略相協調、與創新轉型相匹配、與市場規則相適應的長效激勵約束機制,形成企業、股東和公司骨幹利益共同體,進一步激發國有企業改革創新動力,做強做大國有資本,促進企業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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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將有新進展

上海市管企业集团股权激励首单落地

今年在加大力度深化首批央企員工持股試點基礎上,將醞釀出臺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相關文件,推動央企控股上市公司以及科技型企業實施股權和分紅激勵。業內人士指出,一系列政策組合令國企股權激勵機制的戰略意義日益凸顯,未來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及員工持股的推進工作有望提速,將實質性提升央企經濟效益與發展活力,為資本市場釋放改革紅利。

多家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試水

近期,多家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公告了股權激勵及員工持股新進展。

16日,中國電建發佈公告稱,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回購金額上限為18.05億元,回購價格上限為5.9元/股,回購股份比例為不低於當前公司總股本的1%,且不超過當前公司總股本的2%。此次回購股份用於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員工持股計劃及股權激勵。14日,招商證券發佈回購A股股份的補充公告稱,公司計劃將所回購股份全額用於股權激勵或全額用於員工持股計劃。

Wind數據顯示,自2016年《關於國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業開展員工持股試點的意見》發佈以來,截至目前,僅有天虹股份、中國聯通、中鋼天源、中航資本、寶勝股份等央企上市公司推出或實施了員工持股計劃。

另據榮正諮詢發佈的《2018年度A股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統計與分析報告》顯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民營上市公司公告股權激勵計劃372個,佔比90.71%;而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僅公告股權激勵計劃38個,佔比9.29%。榮正諮詢認為,從整體層面來看,隨著混合所有制改革加速落地,股權激勵作為國企混改的重要工具,推進速度正在加快。

員工持股試點有望擴圍

從政策層面看,加快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已成為重點。

國資委已選定航天科技、中石油等10家央企作為創建世界一流示範企業,在業績考核、員工持股、股權激勵等方面將進一步放權。

今年將出臺關於培育具有全球競爭力的世界一流企業指導意見,在激勵政策上,示範企業將推動所屬子企業依法依規採取股權、期權、分紅以及員工持股等多種方式開展中長期激勵;可自主決策商業一類子企業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員工持股等改革事項,在不低於合理持股比例的前提下自主決策回購和增發一定比例的股份用於開展員工持股或股權激勵,向國資委事中事後備案。

此外,國資委去年啟動國企改革“雙百行動”。按照國資委要求,入圍“雙百行動”的企業要在混合所有制改革、激勵機制等方面實現突破。國資委指出,下一步擴大員工持股試點範圍時將優先從“雙百企業”中選擇。

“自2016年《關於國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業開展員工持股試點的意見》發佈以來,國企已在員工持股方面進行試點。截至2018年底,有近200家國企開展了員工持股試點,包括10家央企,這些企業的試點取得了一些成功經驗,在促進混改企業活力與效益提升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中國企業聯合會研究部研究員劉興國說,在總結前期試點經驗基礎上,

配合“雙百行動”與第四批混改試點,今年央企員工持股試點或進一步擴圍。

中國企業研究院執行院長李錦指出,激勵機制改革是2019年國企改革的重點任務之一,加大授權放權力度也是今年改革的重點。隨著混改試點的推進,“雙百行動”“創建世界一流示範企業”等改革措施的深化,國資委授權放權清單的出臺,工資總額管理制度改革的提速,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方案推出速度將加快。其中,競爭類央企員工持股制度將在2019年加快推進,管理層個人持股不超過1%、員工持股總數不超過30%等持股“天花板”或在一定範圍內實現突破。

需注意三方面問題

劉興國認為,在央企尤其是在央企控股上市公司中推行股權激勵與員工持股計劃,將實質性推動央企發展活力,提升經濟效益。

在A股市場向好的大背景下,A股上市國企回購股份進行股權激勵或是增發新股來實施員工持股,

都能給被激勵對象帶來更好的收益預期。所以,無論是從企業角度,還是從被激勵對象角度,都存在回購股份開展股權激勵或增發新股推進員工持股的較強動機,這無疑有助於推動更多企業採取相應措施。

劉興國稱,央企在推進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的時候,必須要處理好三方面問題:

一是持股員工範圍,原則上應該是對那些為企業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關鍵員工進行激勵;

二是各自持股比例,應該合理評估不同員工對企業當前貢獻與潛在貢獻,分別授予或允許購買相應股份;

三是合理確定股權激勵行權方案與員工持股購股價格,在保障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基礎上,真正發揮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的激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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