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芬河要求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帶頭整改散埋亂葬行為

為進一步深化殯葬改革,革除喪葬陋習,綏芬河市近日製定並下發了《全市黨員幹部、公職人員帶頭整改散埋亂葬行為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明確提出,為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等中央領導同志就殯葬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和民政部等12部委關於違法違規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問題專項摸排電視電話會議精神,進一步深化殯葬改革,革除喪葬陋習,嚴肅工作紀律,發揮廣大黨員幹部、公職人員帶頭執行相關規定的示範作用,根據國家、省、牡丹江市關於黨員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意見和《綏芬河市黨員幹部、公職人員帶頭推進殯葬改革的規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方案規定了整改範圍和涉事人員。整改範圍包括市轄區域內除公墓以外違法違規建設的墳墓;涉事人員包括在機關、事業、兩鎮、國有企業工作的在職人員、離退休人員和聘用人員,社區在職人員和村“兩委”人員,以及各中省直單位黨員幹部中有配偶、子女、父母(夫妻雙方)去世後存在散埋亂葬行為的相關人員。

方案細化了整改步驟和工作時限:3月10日-3月31日,為宣傳發動階段;目前已經進入自查整改階段,這一階段的時限為4月1日-5月31日。由各黨委牽頭,在規定時間內(4月15日前),組織本黨委系統有關部門深入學習本方案,進行再動員再部署,並統計上報涉事人員及散埋亂葬信息表,各黨委彙總後報至市殯改辦。目前這項工作正在進行中;6月1日-8月31日,為督查整改階段。在市殯改領導小組的指揮下開展督查檢查,並將督查檢查情況向全市通報;9月1日-10月31日,為總結驗收階段。主要任務是對全市黨員幹部、公職人員帶頭整改散埋亂葬行為進行總結,並配合相關部門考核對標,及時組織好整改工作“回頭看”,切實防止各類問題回潮反彈。

記者 呂永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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