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確定的2019年35條“三農”重點任務

4月9日,國務院發佈關於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部門分工的意見,重點工作涉及13個方面、包含52項內容、分為98條任務。我們為您梳理出了35條涉及“三農”的重點工作。

國務院確定的2019年35條“三農”重點任務

總體要求和主要預期目標

農村貧困人口減少1000萬以上,居民收入增長與經濟增長基本同步。

打好精準脫貧攻堅戰

● 重點解決實現“兩不愁三保障”面臨的突出問題,加大“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力度,加強基礎設施建設,落實對特殊貧困人口的保障措施。(國務院扶貧辦牽頭)

● 要大力扶持貧困地區發展特色優勢產業。(農業農村部牽頭)

● 開展貧困地區控輟保學專項行動,明顯降低輟學率。繼續增加重點高校專項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人數。(教育部牽頭)

● 精準脫貧要堅持現行標準,聚焦深度貧困地區和特殊貧困群體,加大攻堅力度,提高脫貧質量。(國務院扶貧辦牽頭)

● 支持資源型地區經濟轉型。加快補齊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發展短板。(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

● 對招用農村貧困人口、城鎮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的各類企業,三年內給予定額稅費減免。(財政部、稅務總局牽頭)

抓好農業特別是糧食生產

● 穩定糧食產量,優化品種結構。加強農田水利建設,新增高標準農田8000萬畝以上。穩定生豬等畜禽生產,做好非洲豬瘟等疫病防控。加快農業科技改革創新,大力發展現代種業,加強先進實用技術推廣,推進農業全程機械化。培育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加強面向小農戶的社會化服務,發展多種形式規模經營。(農業農村部牽頭)

● 扶持主產區發展農產品精深加工。支持返鄉入鄉創業創新,推動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農業農村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實施地理標誌農產品保護工程。(農業農村部、國家知識產權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抓緊制定專門行政法規,確保農民工按時拿到應有的報酬。(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司法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紮實推進鄉村建設

● 科學編制和實施建設規劃,大力改善生產生活條件。(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加快實施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今明兩年要解決好飲水困難人口的飲水安全問題,提高6000萬農村人口供水保障水平。(水利部牽頭)

● 完成新一輪農村電網升級改造。(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牽頭)

● 新建改建農村公路20萬公里。(交通運輸部牽頭)

● 繼續推進農村危房改造。(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因地制宜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推進“廁所革命”、垃圾汙水治理,建設美麗鄉村。(農業農村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全面深化農村改革

● 推廣農村土地徵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成果。深化集體產權、集體林權、國有林區林場、農墾、供銷社等改革。(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國家林草局、供銷合作總社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改革完善農業支持保護體系,健全糧食價格市場化形成機制,擴大政策性農業保險改革試點,創新和加強農村金融服務。(農業農村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商務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農業發展銀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其他方面

● 改革完善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財政部牽頭)

● 城鎮新增就業要在實現預期目標的基礎上,力爭達到近幾年的實際規模,既保障城鎮勞動力就業,也為農業富餘勞動力轉移就業留出空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民銀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紮實做好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農民工等重點群體就業工作,加強對城鎮各類就業困難人員的就業幫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退役軍人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改革完善高職院校考試招生辦法,鼓勵更多應屆高中畢業生和退役軍人、下崗職工、農民工等報考,今年大規模擴招100萬人。(教育部牽頭)

● 優化環保、消防、稅務、市場監管等執法方式。深化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清理規範行政處罰事項,堅決治理多頭檢查、重複檢查。對監管者也要強監管、立規矩,決不允許搞選擇性執法、任性執法,決不允許刁難企業和群眾。(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文化和旅遊部、應急部、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司法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多措並舉促進城鄉居民增收,增強消費能力。落實好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使符合減稅政策的約8000萬納稅人應享盡享。(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稅務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新建居住區應配套建設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加強農村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實施“互聯網+養老”行動。(民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健全農村流通網絡,支持電商發展。(商務部牽頭)

● 抓好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推動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常住人口。(公安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加快治理黑臭水體,防治農業面源汙染,推進重點流域和近岸海域綜合整治。加強固體廢棄物和城市垃圾分類處置。加強汙染防治重大科技攻關。(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科技部、農業農村部、國家衛生健康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推進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工程試點。(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持續抓好國土綠化,加強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治理。加大生物多樣性保護力度。繼續開展退耕還林還草還溼。深化國家公園體制改革。(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水利部、國家林草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健全生態補償機制。(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深化教育教學改革。推進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發展,加快改善鄉村學校辦學條件,加強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抓緊解決城鎮學校“大班額”問題,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教育,發展“互聯網+教育”,促進優質資源共享。(教育部牽頭)

● 堅持預防為主,將新增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財政補助經費全部用於村和社區。(國家衛生健康委、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推動社會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構建城鄉社區治理新格局。(民政部、公安部、國務院婦兒工委辦公室、全國老齡辦、全國婦聯、中國殘聯、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完善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公安部、安全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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