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督導進行時|六盤水市公安局鐘山分局2名輔警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獲刑

4月13日,記者從省法院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自中央掃黑除惡第19督導組進駐貴州開展督導工作以來,全省法院堅持邊督邊改,始終堅持依法嚴懲的態勢,把依法加大案件審判力度作為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重要抓手。4月12日至13日上午,畢節市中院、烏當區法院、花溪區法院、

鐘山區法院、七星關區法院、納雍縣法院、興義市法院等7個法院依法宣判一批涉黑惡案件,共11案76人,其中被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7人,判處剝奪政治權利6人,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3人,並處罰金總計人民幣221.1萬元。

其中,六盤水市公安局鐘山分局2名輔警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獲刑。

案件詳情

周曾富、費明高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案

周曾富、費明高案由六盤水市鐘山區人民法院一審,2019年4月13日鐘山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認定六盤水市公安局鐘山分局特巡大隊輔警周曾富、費明高在被抽調協助辦理周某宇涉嫌犯罪案件期間,違反工作規定及保密協議,利用職務便利,充當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分子的“保護傘”,為周某宇與其家人傳遞案件信息,企圖幫助周某宇逃避處罰。鐘山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周曾富犯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費明高犯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因系從犯、有自首情節,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

熱線:0858-8261670

總監製:彭紹良

總值班:趙芳 值班編委:陳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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