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有所語
不會退
首先我支持取消公攤面積,無論是站在業主的立場還是站在經濟學分析的立場,公攤面積是業主實際居住的範圍,取消公攤面積有利於交易的清晰和透明。
很多人支持取消公攤面積是希望房價下降,那麼會嗎?
取消公攤面積後房價要降?
答案是非也,房子的定價首先是根據成本定價的,然後加上一定的利潤,然後得出一個總的成本和盈利預算,進而平攤到所有房子中,無論是以建設面積,還是套內面積/使用面積來計算,總的成本是不會變化的。
比如一個小區,總成本9000萬元,預計收入1億元,建設面積10000平米,有100套房子,每套房子100萬,平均每套房子100平米的建面,套內面積是85平米,按照建面計算,也就是10000元/㎡;如果是按照套內面積計算那就是11765元/平米;取消公攤面積後房子的計算價格就高了,房子的交易價格就會漲。
有人就說了,現在限價,備案價格漲了就沒有預售證,就賣不了房子,所以房價會降,我說,這就是耍流氓,淨想好事,以更小的面積計算,房價又不變,總價就低了很多,這種生意你會做嗎?
做房地產的人都知道,在房子的成本結構中,地價是大頭,地價和房價是麵粉和麵包的關係。現在嫌麵包貴了,就說外面烤的皮不好吃,基本不怎麼吃,不能算在麵包裡面,只算算 麵包裡面的價格。這樣麵包的價格就降了?會嗎?
麵包價格要降,要麼麵粉降價,要麼更多人賣麵包,競爭之下擠壓利潤。
會給原來買房子的人退差價嗎?
更加不可能的事情,從上面的分析也就知道了,開發商拍賣的土地是整個小區的土地,支付的土地出讓金是整個小區的土地面積,公共面積所有人都在用,取消公攤面積,房子單價價格不變,然後公共區域實行收費制,這樣你願意嗎?如果不願意,你又憑什麼用公共面積呢?
我不是站在開發商一邊,為開發商講話,我一向主張多供應土地,多建房子,這個才是平抑房價的根本解決方法,我的主張到底是為誰好,自己好好想想吧。
取消公攤面積,就是一個算法的調整,房子的總成本不變,總價格也不會變,不會影響購房的難易程度,就好像在美國買東西,上面會標明稅是多少,產品本身價格是多少,你會更清楚你支出的錢的去向,但是不會影響商品的總價格。
我是壹號股權,中國併購交易師
主做股權設計、併購,業餘股民,愛好搏擊
壹號股權
如果取消公攤面積,之前買房子的人怎麼辦,會補差價退還嗎?近期住建部在討論為了人民的幸福取消公攤面積,全國各地都能像歐美一樣沒有公攤面積。公攤面積是當年李嘉誠為了炒房炒地多賺錢而搞出來的名目,歐美等發達國家都沒有公攤面積,而李嘉誠當年炒地,地價都漲了一百倍,李嘉誠為了追求更高的利益又搞出了公攤面積,讓買房者買100平米的房子,只能實際得到70平米的房子,這樣開發商的利潤更高,後來所有的開發商都學習李嘉誠的這種方法,全國各地除了重慶之外,都有公攤面積。
任何國家只有所有的人民都幸福國家才是真正的強大,李嘉誠發明的公攤面積是少數人獲取暴利,全民眾買單,近期住建部討論取消公攤面積是讓房子迴歸居住功能的,房住不炒政策的落實。
筆者認為,未來取消公攤面積對過去買房的人可能不會補差價,過去買房的人太多,數量太大,解決起來難度很大,只能是從今後的某個時間開始,例如,從2020年1月1日開始,這樣才好操作,過去的事情已經成為歷史事實了,推翻重來太難了,只能從未來的某個時間開始。另外,過去炒房的人太多,只能讓他們炒房者自己買單,自己買房住的人也只能自己吃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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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學家宏皓教授
幾年前買了套房子,面積109的,然後實用面積只有83,真的感覺挺坑的,白白多出20多平米的房錢,心裡肯定不爽!看到取消公攤面積的新聞,還是很激動的,最起碼國家開始考慮這方面問題了!
但是,冷靜下來一想,房地產界浮浮沉沉,感覺都是套路,說好的限價,限購等等,反正感覺最後到頭來還是變相漲價了!
所以,我覺得如果能實施,肯定會減少小區公共服務設施,或者房屋直接提價,至於之前買的人想退差價應該不存在的,否則就亂套了,還是別想那好事兒了!
現在兒子出生了,老人過來幫忙帶娃,感覺之前的房子還是有點小了,下面就是要努力工作好好賺錢,換個大點的,希望能趕上好福利吧!
蒲葦7
有這個擔心的朋友是沒買過房子還是沒見過房產證?下圖是我找的一個房產證照片。
大家可以看到建築面積、公攤面積寫得很清楚,連地下室有多少公攤都寫得很清楚。
也就是說之前買房子的人也是知道自己買的房子實際面積是多大的,他們是接受這個房價的,既然接受這個房價,為什麼要求退款?契約精神哪去了?
再者說這個問題有人早就做了比喻:不去皮的核桃15元一斤,去皮核桃20元一斤。房子也是同理,不去公攤的房子1萬一平,去了公攤的1萬5一平,沒什麼差別。
商品的價值決定了價格,跟怎樣計價沒關係。
還有朋友們關注的物業費、暖氣費的問題,老李認為這些都會統一收取,沒必要擔心。新舊房子都知道公攤是多大,收取費用時要算公攤就一起算,要不算就都不算,絕對不會出現一些小區按建築面積算,一些小區按實際得房面積算的情況。
我是物理老師老李,感謝您的閱讀和關注!
物理老師老李
會不會退差價的前提是,房價會因為公攤的取消而下降,事實情況是取消公攤並不會直接影響房價!原因也很簡單,公攤只是計量上的,原先造價100萬的房子,現在的造價依舊是100萬,不會有變化,原先的計算方式是帶公攤100平,房價1萬一平,現在的計算方式是不帶公攤80平,因為成本沒有變,開發商還是會以100萬的價格賣給你,而不是1萬一平的價格賣給你,一平變成了12500,僅此而已。
舉個例子,你賣給我一套價格100萬,帶公攤一百平的房子,準備簽字付錢了,就在此時國家頒發法令,取消公攤,立即生效,然後我就認為你的房子不帶公攤只有80平,所以只值80萬了,這樣合理麼?商品的價格是由供需關係決定的,不是由計量方式決定的,既然供給沒變,需求沒變,買賣雙方也沒變,價格也不應該變化。
接下來具體的說說公攤的前世今生:
國際上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有公攤面積一說,除了中國,公攤面積是香港發明的,香港也在2013取消了公攤面積的說法,大陸成為唯一還使用公攤面積的地區。況且本來就不應該有公攤面積一說,大家只關心自己家的使用面積有多少,誰把電梯過道的面積也算進自家的面積?
公攤面積的說法讓開發商有了更多耍小手段的途徑,可能出現表面上面積比較大,因為公攤高,得房率很低,實際面積卻不大的情況。取消公攤之後,打著擦邊球,賣得房率低房子的開發商會受到打擊!
公攤面積讓房價計算變得麻煩,大家只關心自己家的套內面積,對於自己家之外的面積是不關心的,假設a小區均價10000,公攤百分之15,b小區均價8000,公攤百分之25,那麼a小區的實際房價到底比b小區貴多少?公攤面積無謂的增加了計算量。
取消可以加強對房屋公攤面積管理,目前商品房很多陽臺等被開發商改建為室內建築,如果改成套內面積的話,對於佔用公共部分改建的問題,政府管理起來更有依據
取消公攤,對於物業費也沒有整體上的影響,物業所需要的總花費是不變的,比如一個小區一個月所需要的物業費是五萬,現在仍舊是五萬,因為高層的公攤面積大,如果以套內面積計算,高層的物業費會有所減少,洋房的物業費增加,更加的合理
銅陵左海波
必須取消公攤,同意的點贊[捂臉]。我已經找幾個開發商談過了,取消了公攤我就去成包電梯房,上去5毛,下去1塊。按人頭收費,高峰期漲價。還有過道和管道井我也包了,一三五停水,二四六停電,禮拜天提前申請。業主都不願花電梯的錢,用電梯就得收費。難得大家這麼幫開發商,開發商高興壞了。凡是點讚的,我保證打九折。
有人說取消公攤了,物業費,取暖費就少了。別太天真了。物業不會漲價嘛,供暖不會漲價嘛。漲50%你能接受嗎?你還沒出說理去。你的房產本里沒有了公攤部分,你知道是20%還是50%。還不是物業說多少是多少。
有人說取消了公攤,明明白白消費。😂😂😂😂恐怕你們更糊塗了吧。只要你們取消了公攤,物業或者開發商就可以把公共資源堂而皇之地分包出去或者停車庫單獨賣給外面的人(不是本小區的)。你沒有一個材料能證明你對公共資源的權力。
我就問如果你是賣水產的,我買你10斤小龍蝦,吃完還剩5斤殼,能退不。這麼多龍蝦殼賣龍蝦的價格就不合理。按理說退錢應該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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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公攤面積,取而代之的是套內建築面積計算方法,這有利於提升交易透明度與實用性,開發商貓膩空間也會隨著下降,但是公攤面積存在本身具有一定的歷史意義,但公攤面積退出會減少公共服務區域的配套比例,但不排除成為未來業主額外開支的部分。但是,按照套內面積計算,從一定程度上減少如物業費、管理費等成本開支,減少業主不必要的開支成本。但是,當套內建築面積取代以前公攤面積計算方法後,未來應該會有配套補充的方案,儘可能減少以往購房者的損失,均衡新規前後的交易平等性。不過,對於未來的交易,新購房者可能更傾向於套內建築面積更實用的房子,對於以往建築面積大,而公攤面積佔比較多的房產可能會吃虧一些,拋售難度會更大。
郭施亮
不懂房地產的人才會提出這種問題!取消公攤,房價就上漲,結果都是一回事。\r房屋單價是怎麼得來的?不是拍腦袋的,是根據投資成本倒推折算出來的。開發商在項目開工前,都會出經營計劃書,比方說土地成本多少錢,建安成本多少錢,財務成本,管理成本,營銷成本,研發成本,稅等等成本在內,是個總額,另外還要保證最低5-10%的利潤。成本測算出來之後,最終倒推出每平方的價格。
但是,在上面的費用裡面幾乎沒有任何一項是開發商可以節省的,土地成本拍了就固定了,除非土地降價,要麼銀行的融資利率再低點,要麼從建安成本中間省,就是偷工減料,或者開發商放棄利潤,不過我覺得不太可能。所以大部分成本並不是開發商可以控制的。
倒推售價的時候,如果按照建築面積算單價就便宜點,按照套內面積算單價就貴,總之羊毛出在羊身上,那麼多成本的總額很難降低。
再說了,麻煩各位好好看看購房合同,在價格的那一欄裡面,已經有套內面積的單價了,等於在購房籤合同時候,我們已經同意了他所謂套內面積單價了。請大家仔細看看,購房合同的基本版式是由各地管理部門編制的,也不是開發商能修改的。\r物業費用也一樣,不管你按照哪個面積算,物業管理的位置和內容都是一樣的,成本也是一樣的。\r再說了,現在很多剛需的朋友還在這一起說,殊不知你買小戶型公攤面積的絕對值是少於大戶型的業主的,人家跟你住一層,比你多付了那麼多錢在公攤上,自己得了便宜都不知道。
佳賊難防灬
在當前房子是拿來住的,不是拿來炒的本質屬性的大環境下,房子受到過度炒作打壓的一貫動作,全國在暗處降價是不能讓普遍解決剛需的問題,但是假如降了很多,可能又要產生系統性風險(這是政府幹預的結果),提出一個以套內面積計價,就解決了這個連鎖反應的拋盤。第一在暗中降價30%左右;第二再以20%左右的公攤去掉,實際已經降價約50%左右。這樣就解決了當前經濟背景不景氣的大環境,化解房產泡沫破裂的比例上升,又能解決部分剛需的需要,還能阻止局部房產泡沫的破裂,也是響應國家的大戰略,經濟結構轉型的舉措,這也是提振實體經濟的有效舉措,也是讓炒房者主動退出,來實現中國經濟又一次從量到質轉變發展...假如還在幻想以前購買的公攤怎麼訴求,那就是幻想,因為以前房產在高速發展中已經有人分了很多羹,成為了暴發戶,假如有人賠了就要維權,當前房子除了商品屬性外,還存在經融屬性,假如挽回公攤的損失那是不現實的,大家說對嗎?以上只是自己的看法,歡迎評論,說說自己的看法......
建立衛星網絡統一心聲
根本不會補差價,也不需要補差價,這幾天網上流傳的取消公攤面積其實就是一個徵求意見,根本沒有被實行,所以哪裡來的補償價一說!其次,取消公攤面積根本不是網上所說的那種“買100平米房子只得70平米”的現象!所以根本就是一個胡亂造謠!!
在我國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中,對於按什麼面積來計價,是這樣規定的:商品房銷售可以按套(單元)計價,也可以按套內建築面積或者建築面積計價。也就是說我們平時所簽訂的購房合同中,都是包含著建築面積、套內面積、套總價的,而最終簽訂合同的時候基本都是按照套內面積來計算的,所以根本沒有取消公攤和不取消公攤這個說法,也就是說,取消只是看上去好聽,但是實質對於購房並沒有影響,也不會影響房價的漲跌,而是媒體的誤讀!
簡單舉例來說,就是開發商進行宣傳的時候,都是按照建築面積來計價的,比如這個樓盤單價是5萬元/平米,這裡是建築平米。而到了最終簽訂購房合同的時候,合同裡填寫的是按照套內建築面積計價,比如5.4萬元/平米,這裡是的平米指的是套內建築面積。那麼兩者的區別就是:
50000的建築面積單價x100平方=500萬!
而5.4萬的套內面積x95.59=500萬!
其實是一樣的,只是計算的方式不同而已!所以,在簽訂合同的時候本來就是以套內面積來定價和交易的,何談補償價和退還一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