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不還,擔保人當了“冤大頭”,擔保人的房屋被查封評估將拍賣

因生意週轉,王某找朋友借了90萬元,性格耿直的萬女士出於信任,作了擔保人。殊不知,王某並沒有還錢。王某及萬女士被債權人一併告到了江北區法院,法院判決王某夫妻共同還錢,萬女士作為擔保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13日,江北區法院對擔保人萬女士的房屋查封,並委託房屋評估機構進行評估,限期搬離房屋,該房屋也將會被拍賣。

借錢不還,擔保人當了“冤大頭”,擔保人的房屋被查封評估將拍賣

這一民間借貸案還得從2013年說起,當年2月,王某因生意週轉需要,找到吳先生借款90萬元,借期4個月。萬女士因為和王某是朋友,相信王某做生意有實力還錢,就作為擔保人在借款合同上籤了字。萬女士這一簽字,也給自己這一生揹負了欠債人的“身份標籤”。

因為王某沒有及時還錢,吳先生將王某夫妻、擔保人萬女士一併告到了江北區法院。萬女士名下原本是給女兒買的婚房,最終被吳先生申請查封。

法院審理後,判決王某夫妻還錢,擔保人萬女士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由於該案一直沒有了結。吳先生申請對萬女士名下位於渝北區長安錦繡城的一處房屋進行評估拍賣。

13日,記者在長安錦繡城見到了正在家中的萬女士。萬女士欲哭無淚,“自己是太相信了王某,所以才落得這個下場。”萬女士表示正在想法和申請人吳先生協商解決。評估機構也來到現場進行拍照以便出具評估報告。

執行法官希望萬女士儘快和吳先生能夠協商解決,如果能解決,這套房將會很快被評估拍賣。

>>> 新聞延伸

江北區法院開展“集中騰遷”行動

2016年到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下達了一個基本解決執行難的目標,該階段性目標已經如期實現。

近日,為切實解決執行難,江北區法院率先在全市開展為期三個月的“集中騰遷”行動,捍衛法律尊嚴,維護公民合法權益。

借錢不還,擔保人當了“冤大頭”,擔保人的房屋被查封評估將拍賣

江北區法院執行局局長袁列彬介紹,通過這個行動,讓判決兌現,法律的尊嚴、尤其是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要得到充分的保證。江北區法院此次的房屋集中騰遷活動,是壯大執行聲威,樹立社會誠信,維護法律尊嚴,保障生效法律文書權威,確保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有益嘗試和重要舉措。

近年來,法院依法拍賣的房產以及市民自行交易的二手房中,存在著少數老賴,拖延交房時間,在訴訟中敗訴後,拒絕執行法院判決。甚至,被執行人設置各種障礙,找些親戚或者找些朋友,做一些虛假的租賃,虛假佔用使用。

借錢不還,擔保人當了“冤大頭”,擔保人的房屋被查封評估將拍賣

堵“老賴”強執行

老賴,通俗意義上即欠錢不還的人,法律意義上的“老賴”,一般是指有能力償還債務,但是拒不償還的債務人,或者是拒不履行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民事訴訟法》規定了一系列強制執行的強制措施,但是由於執行難的問題,近幾年,法院陸續出臺了一系列限制老賴的措施。而老賴們也玩起了各種規避債務的伎倆。

如果你有類似經歷、遭遇,可以致電13594168650(微信同號)訴說你的遭遇,資深律師將為你支招維權。記者也將聯動法院的執行法官、律師為你奔走維權。

都市熱報 記者 唐中明 通訊員 趙梟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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