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改革動態(2019年3月1日—3月31日)

一、改革總體部署

3月19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主任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並發表重要講話。他強調,當前,很多重大改革已經進入推進落實的關鍵時期,改革任務越是繁重,越要把穩方向、突出實效、全力攻堅,通過改革有效解決困擾基層的形式主義問題,繼續把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放到突出位置來抓,堅定不移推動落實重大改革舉措。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副主任李克強、王滬寧、韓正出席會議。

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新時代推進西部大開發形成新格局的指導意見》、《關於擴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關自主權的若干意見》、《關於促進人工智能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的指導意見》、《關於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的指導意見》、《關於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共享的指導意見》、《石油天然氣管網運營機制改革實施意見》、《關於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關於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意見》。

會議指出,推進西部大開發形成新格局,要圍繞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更加註重抓好大保護,從中華民族長遠利益考慮,把生態環境保護放到重要位置,堅持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新路子。要更加註重抓好大開放,發揮共建“一帶一路”的引領帶動作用,加快建設內外通道和區域性樞紐,完善基礎設施網絡,提高對外開放和外向型經濟發展水平。要更加註重推動高質量發展,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西部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

會議強調,高校和科研院所是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重要力量。要完善相關制度體系,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強化成果導向,精簡科研項目管理流程,改革重大科技項目立項和組織實施機制,給予高校和科研院所更多自主權。要堅持國家目標導向,自覺服從服務於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分類改革,精準施策,加強監管。

會議指出,促進人工智能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要把握新一代人工智能發展的特點,堅持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產業應用為目標,深化改革創新,優化制度環境,激發企業創新活力和內生動力,結合不同行業、不同區域特點,探索創新成果應用轉化的路徑和方法,構建數據驅動、人機協同、跨界融合、共創分享的智能經濟形態。

會議強調,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要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現代鄉村社會治理體制,抓實建強基層黨組織,整頓軟弱渙散的村黨組織,選好配強農村黨組織帶頭人,深化村民自治實踐,發揮農民在鄉村治理中的主體作用,傳承發展農村優秀傳統文化。

會議指出,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共享,要堅持應進必進、統一規範、公開透明、服務高效原則,加快推進平臺交易全覆蓋,完善分類統一的交易制度規則、技術標準、數據規範,創新交易監管體制,推動公共資源陽光交易,著力提高公共資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

會議強調,推動石油天然氣管網運營機制改革,要堅持深化市場化改革、擴大高水平開放,組建國有資本控股、投資主體多元化的石油天然氣管網公司,推動形成上游油氣資源多主體多渠道供應、中間統一管網高效集輸、下游銷售市場充分競爭的油氣市場體系,提高油氣資源配置效率,保障油氣安全穩定供應。

會議指出,要圍繞更好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法律服務需求,健全公共法律服務網絡,拓展服務領域,創新服務方式方法,完善服務體制機制,提高服務質量,加快建設覆蓋城鄉、高效便捷、均等普惠的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

會議強調,深化消防執法改革,要創新監管方式,強化源頭治理,深化簡政放權,堅決破除各種不合理的門檻和限制,加強事中事後監管,規範執法行為,推行消防執法事項全部向社會公開,構建消防監督管理體系,確保消防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向好。

會議指出,今年是新中國成立70週年,全面深化改革要乘勢而上,推出一些實舉措,堅定不移推進重大改革,加快推動金融、減稅降費、營商環境、科技、法治、政府管理、教育、醫療、就業、環保等群眾關注的改革舉措,通過改革解決群眾牽腸掛肚的問題。

會議強調,今年改革發展面臨的風險挑戰較多,要把握形勢發展變化,化解突出矛盾和問題,穩妥有序推進改革。對改革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深入調查研究,完善政策和制度設計。要增強風險意識、強化底線思維,要把困難估計得更充分一些,把解決問題的措施想得更周全一些,把各項工作做得更紮實一些。改革任務是實打實的,責任也是實打實的,必須一級抓一級。各級黨委和政府都要想為敢為、勤為善為。要發揮督察促落實作用,避免多頭督察、重複檢查。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委員出席,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列席會議。

3月20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政府工作報告》責任分工,強調狠抓落實確保完成全年發展目標任務;明確增值稅減稅配套措施,決定延續部分已到期稅收優惠政策並對扶貧捐贈和汙染防治第三方企業給予稅收優惠。

會議指出,要深入貫徹剛剛閉幕的全國兩會精神,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兩會期間的重要講話,落實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的《政府工作報告》各項部署。會議將《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的重點任務逐項分解,明確責任單位和時限,要求國務院各部門以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不折不扣抓好落實,奮力完成全年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目標任務。一要突出重點。各部門要緊扣深化改革開放、簡政減稅降費、優化公平營商環境、培育新動能等,儘快出臺細化措施。二要抓緊推進。已確定的工作和政策要儘快落地、資金儘快下達,堅持結果導向,及時瞭解政策實施中的企業反應、群眾呼聲,確保工作早見效、市場主體有感受。三要協同發力。各部門要從大局出發,加強相互配合和政策配套。完善督辦機制,堅決防止工作推進中“跑偏走樣”、不作為等問題。以有力有效抓落實不斷激發市場活力、增強市場主體信心,頂住下行壓力,保持經濟平穩運行,推動高質量發展。

為落實《政府工作報告》更大規模減稅的部署,圍繞從4月1日起將製造業等行業16%增值稅率降至13%、交通運輸和建築等行業10%增值稅率降至9%的舉措,會議決定,一是進一步擴大進項稅抵扣範圍,將旅客運輸服務納入抵扣,並把納稅人取得不動產支付的進項稅由分兩年抵扣改為一次性全額抵扣,增加納稅人當期可抵扣進項稅。對主營業務為郵政、電信、現代服務和生活服務業的納稅人,按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政策實施期限暫定截至2021年底。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二是對政策實施後納稅人新增的留抵稅額,按有關規定予以退還。三是相應調整部分貨物服務出口退稅率、購進農產品適用的扣除率等。同時,加大對地方轉移支付力度,重點向中西部地區和困難縣市傾斜。

為發揮減稅政策對改善民生和打好三大攻堅戰的支持作用,會議還決定,一是延續2018年執行到期的對公共租賃住房、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運營、國產抗艾滋病病毒藥品等的稅收優惠政策。二是從今年1月1日至2022年底,對企業用於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縣和建檔立卡貧困村的扶貧捐贈支出,按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據實扣除;對符合條件的扶貧貨物捐贈免徵增值稅。三是從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底,對從事汙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減按15%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

3月26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落實降低社會保險費率部署,明確具體配套措施;確定今年優化營商環境重點工作,更大激發市場活力;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草案)》。

按照《政府工作報告》要求,為落實從5月1日起各地可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從原規定的20%降至16%等降低社保費率部署,會議決定,一是核定調低社保繳費基數。各地由過去依據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改為以本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和私營單位加權計算的全口徑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核定繳費基數上下限,使繳費基數降低。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可在本省平均工資60%—300%之間自願選擇繳費基數。二是將階段性降低失業和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再延長一年,至2020年4月底。其中,工傷保險基金累計結餘可支付月數在18至23個月的統籌地區可將現行費率再下調20%,可支付月數在24個月以上的可下調50%。會議強調,各地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業實際繳費負擔的做法,不得自行對歷史欠費進行集中清繳,確保職工社保待遇不受影響、養老金按時足額髮放。

會議指出,要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對標先進水平,聚焦短板弱項,加大力度打好優化營商環境硬仗,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一要從“減”字入手促進簡政。落實縮減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證照分離”、簡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壓減工業生產許可證等措施,年底前在全國將企業開辦時間壓至5個工作日內、辦理用電業務平均時間壓至45個工作日內,進一步破除市場主體反映多的納稅、獲得信貸、辦理企業註銷和破產等方面的堵點痛點。二要按照競爭中性原則,加快清理修改相關法規制度,對妨礙公平競爭、束縛民營企業發展、有違內外資一視同仁的政策措施應改盡改、應廢盡廢,年底前實現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在國家、省、市、縣四級政府全覆蓋,今後涉企規章、規範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都要進行公平競爭審查,建立投訴舉報、第三方評估等機制,堅決防止和糾正排除或限制競爭行為,不保護落後。三要推進公正監管,糾正政府監管不到位、企業主體責任不落實問題。在涉及群眾生命健康的領域建立鉅額賠償和罰款制度,對違法違規導致嚴重後果的企業和責任人嚴加懲處。全面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推行信用監管,打造充滿活力又公平有序的市場。

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草案)》。草案細化了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政府監管職責和問責措施,依法按程序加大對違法違規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等相關責任人的處罰力度,並完善了食品安全標準、風險監測等制度,確保食品安全,維護人民健康。

二、職稱制度改革

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關於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部署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工作。

《意見》指出,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對於提高我國原始創新能力、實現關鍵核心技術突破、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建設創新型國家和世界科技強國具有重要意義。要通過健全制度體系、完善評價標準、創新評價機制、實現與人才培養等制度有效銜接等措施,形成設置合理、覆蓋全面、評價科學、管理規範的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

《意見》強調,要健全制度體系。增設正高級工程師,擴展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空間;實現與工程領域職業資格制度的有效銜接,實行職業資格考試的專業,不再開展相應層級的職稱評審;實行評審專業動態調整,促進評審專業設置與國家戰略需求和產業發展同步。要完善評價標準。分專業領域完善評價標準,淡化學歷、論文、獎項要求,突出對業績水平和實際貢獻的評價,重大原創性研究成果可“一票決定”。要創新評價機制。建立以同行專家評議為基礎的業內評價機制,注重社會和業內認可;對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工程技術人才,採取“定向評價、定向使用”方式;對引進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引入國際同行評價。要促進職稱制度與人才培養、使用相結合,推動與工程類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有效銜接;強化協同育人理念,發揮企業等用人主體作用,實現評價標準與培養標準深度融合。要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強對職稱評審全過程的監督管理,健全公共服務體系,精簡證明材料,減少證明事項,減輕人才評價負擔。

《意見》指出,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涉及廣大工程技術人才的切身利益,改革工作複雜,社會高度關注,要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加強組織領導,抓好貫徹落實。各地區、各部門要精心組織,穩慎實施,抓緊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和配套辦法,細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預案。要加強宣傳引導,搞好政策解讀,引導工程技術人才積極支持和參與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營造有利於推進改革的良好氛圍。

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民航局印發《關於深化民用航空飛行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部署民航飛行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工作。

《意見》指出,深化飛行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完善評價標準,創新評價機制,進一步暢通飛行技術人員職業發展通道,科學客觀公正地評價飛行技術人員,為推進新時代民航強國建設提供人才支撐具有重要意義。

《意見》強調,要健全制度體系,增設正高級職稱,名稱為正高級飛行員。要完善飛行技術人員評價標準,堅持把品德放在評價飛行技術人員的首位。充分體現飛行技術人員職業特點,破除“四唯”傾向,注重考察飛行技術人員的專業性、技術性和實踐性,論文不作為飛行技術人員職稱評審的限制性條件,進一步淡化學歷、獎項等要求,突出評價業績水平和實際貢獻。要創新評價機制,豐富評價方式,完善以同行專家評審為基礎的業內評價機制,進一步健全評委會工作程序和評審規則。要促進職稱制度與用人制度的有效銜接。堅持以用為本,實現職稱評價結果與飛行技術人員聘用、考核、晉升等用人制度的銜接。要改進服務方式,進一步優化管理服務流程,推進職稱評審信息化建設,逐步實現職稱證書網上查詢驗證。

《意見》指出,要充分認識飛行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重要意義,高度重視改革工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民航局負責政策制定、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根據職能做好相關工作。要突出職稱評審公益性,加強評價能力建設,強化自我約束和外部監督,嚴禁社會組織以營利為目的開展職稱評審。

三、地方改革

近日,江蘇省生態環境廳下發《關於進一步做好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建設項目環評審批過程中進一步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大力推進數據互通共享,在確保審批質量的前提下,環評報告書審批時限由法定60個工作日減至30個工作日。對重大基礎設施、民生工程項目開設環評審批“綠色通道”,針對審批中遇到的重點難點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措施和建議,依法加快環評審批,實行即到即受理、即受理即評估、評估與審查同步。

《通知》明確,在切實把好生態環境准入關的基礎上,強化監管,嚴查失職失責行為。嚴守審批原則,嚴格環境准入。各級審批部門對未依法實施行政處罰、未按處罰要求整改到位的環評違法項目,一律不予受理。依法查處建設項目環評文件未經審批擅自開工建設、未落實環評文件及批覆要求,未落實項目設計、施工、驗收、投入生產或使用中環境保護“三同時”等環境違法行為。對建設項目環評違法問題突出的地區,將約談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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