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曼“避稅天堂”落幕 海外殼公司或迎大考驗

過去被視作“免稅天堂”的開曼群島伴隨全球聯合查稅開始轉型,《開曼群島經濟實質法》從2019年1月1日開始實施,22日更進一步發佈施行細則。

這對傳統典型的“殼公司”將是巨大挑戰,紅籌上市、境外投資、海外IP控股公司、發債SPV等架構面臨嚴峻考驗。 

世界最大的離岸金融中心之一

開曼群島(Cayman Islands)位於加勒比海的西北部。20世紀60年代以來,因拒絕參加牙買加的雙重稅收條約而成為英國的殖民地,開曼群島也因此成為具有獨立而特殊稅收環境的地區。

為什麼先去開曼公司註冊公司呢?因為那裡只收進口稅、工商登記稅、旅遊者稅等幾個簡單的稅種——是創業者們眼中的避稅天堂。

為了吸引企業去他們那兒註冊,它們為企業提供隱私保護,董事、股東資料享有高度的隱秘性,絕對保密,完全不對外公開,這也導致許多國家的檢方和稅務部門對它們怨聲載道。

20世紀70年代以來,美國、加拿大、英國及瑞士等國的銀行、信託公司、保險公司及其他金融機構相繼落戶開曼群島。最初主要是離岸公司與信託業務,不久離岸銀行業務也快速發展。除了銀行以外,保險公司和其他跨國投資企業也紛紛在開曼註冊離岸公司,形成了相對多元化的離岸金融業務。

到1972年,有3000多家註冊公司及300多家信託公司入駐開曼群島。

近年來,得益於歐洲貨幣市場的迅速發展,開曼群島的離岸銀行機構以每年23.4%的速度增加,使開曼成為世界上人均擁有銀行最多的地區。目前,開曼群島已成為世界上最大的離岸金融中心之一。

2014年以來,每年超1萬家公司在開曼註冊

開曼“避稅天堂”落幕 海外殼公司或迎大考驗|附河北這些股

開曼群島經濟實質法細則出臺

2018年12月,開曼出臺《2018年國際稅務合作(經濟實質)法》(以下稱經濟實質法案),並於2019年1月1日正式生效。

2019年2月,開曼經濟實質法[實施細則]正式出臺,則更精細地規範當地所設立的境外公司,必須提交年度報告,針對涉及相關應申報活動,必須說明清楚在年度期間,境外公司具備滿足經濟實質的條件要求。

若公司無法證明將被處以罰鍰、刑責,甚至撤銷營業登記,並將相關資訊交換給其他國家。

依照新舊公司成立時間的差異,對於公司滿足經濟實質要件的計算時間也不同。針對在2019年1月1日之前成立的既有公司來說,法規對滿足經濟實質要求提供半年的緩衝時間;若為2019年後新成立的公司,則必須從2019年起就開始進行相關申報與要求條件。

這對傳統典型的“殼公司”將是巨大挑戰,紅籌上市、境外投資、海外IP控股公司、發債SPV等架構面臨嚴峻考驗。

河北25家上市公司註冊在開曼

據Choice數據查詢,截至目前,河北省在開曼群島註冊的港交所上市公司有25家,名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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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

01

哪些公司需要滿足經濟實質法案的要求呢?

經濟實質要求涵蓋所有開曼群島稅務居民在開曼群島管理、控制,並從事相關經濟活動的開曼群島實體。

相關實體包括:

1.開曼群島公司;

2.根據 2017 年有限責任合夥法註冊的有限責任合夥公司;

3.在開曼群島境外成立,但根據公司法註冊的公司。

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開曼實體的中央管理及控制並非在開曼,且該實體也不是開曼的稅務居民,則該實體不在經濟實質法管轄範圍內,但開曼政府一般會要求該實體提供其實際稅收居民所在國證明。

02

如何判斷一個開曼公司是否符合經濟實質要求?

>> 首先,看該公司是否在開曼有產生收入的核心業務;

>> 其次,該公司在開曼有沒有適當的管理(是否召開董事會,召開頻率,參加人數,及董事會的會議紀要必須留在開曼);

>> 第三,該公司在開曼是否有基本的操作活動,有足夠的支出,且有一定數目的全職員工。

03

屬於實質法管轄的公司具體要怎麼做呢?

>> 如果是在2018年12月31日已經成立的開曼公司(“相關實體”),那麼它可以有6個月的時間,2019年7月1日滿足開曼經濟實質的要求即可。

>> 如果現在開始新成立的公司,就需要現在開始滿足開曼經濟實質法規的要求。如果公司的實際控制不在開曼,可以向開曼政府去證明該公司為非開曼的稅務居民,即不涵蓋在經濟實質法規裡面。

在開曼成立的這些相關實體,需要每年進行申報,提供公司開展業務情況的表述,比如具體提供什麼服務內容,從中獲取多少收入,公司在開曼的實際辦公地址,員工以及全職員工人數,核心業務是什麼等等。如果該公司不能申報證明自身是具有開曼經濟實質的實體或有經濟實質活動的實體,那麼將會產生壹萬元開曼幣的罰款,同時開曼政府有權將公司牌照註銷。

文章綜合 |Amy姐的跨境金融圈、DELSK

數據來源 | 東方財富Cho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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